甲公司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备案 “登记联络员”
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投资人的身份
如该企业解散,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
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资料 (3), 下列关于企业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表述正确的是 ( )。
企业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离职后福利
应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 设定提存计划 —— 基本养老保险费” 科目 60 万元
企业计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短期薪酬
应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 社会保险费 —— 基本医疗保险费” 科目 50 万元
【案例五】
某水库枢纽工程除险加固的主要项目有:坝基帷幕灌浆、坝顶道路重建、上游护坡重建、上游坝体培厚、发电隧洞加固、泄洪隧洞加固、新建混凝土截渗墙、下游护坡拆除重建、新建防浪墙。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2680万元,工期17个月,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
(2)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3)从第1个月起,按进度款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当地汛期为7~9月份,根据批准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所有项目均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其中“上游坝体培厚”、“发电隧洞加固”、“新建混凝土截渗墙’’安排在第一个非汛期完成,为满足防汛要求,“上游护坡重建”在第一个非汛期安排完成总工程量的80%,剩余部分工程量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其余项目均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如图1所示,其中第二个非汛期计划在2016年10月1日开工。该计划上报并得到批准。
“上游护坡重建”工作累计持续时间为180天;每月均按30天计。
工程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发电隧洞加固”项目计划从2015年12月21日开始,进度曲线图如图2所示。
事件2:由于设计变更,发包人未能按期提供图纸,致使“新建防浪墙”在2017年1月25日完成,因此增加费用4万元。据此承包人提出了延长工期15天,增加费用4万元的要求。
【背景资料】某二级公路跨河大桥,左岸引桥结构为11跨2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柱式墩,φ1.5m桩基础。0#桥台至6#墩桩长12~14m,靠近主桥四跨桩长超过20m,且工地无通风设施。由于该河段枯水期长,且左岸地质水文条件较好,故引桥桩基采用人工挖孔方法施工,挖孔桩施工照明、电器和起吊设备安全控制要点部分如下:
(1)孔内不得使用超过110V电压的灯具照明:
(2)电器设备必须同时装设接零和接地保护;
(3)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防脱钩器等装置。
引桥所处河滩宽阔平坦,局部存在坑洼与淤泥地段,淤泥厚度10~30cm,其下为砂砾土,地基经处理后承载力能满足预制场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部决定将引桥主梁预制场设在该段河滩上,主梁采用预制吊装施工,施工现场分为A、B、C、D、E五个作业区域,具体布置如下图所示:

预应力张拉时部分主梁锚板处混凝土出现变形开裂现象,项目经理部现场处理方法如下:
(1)清除锚下损坏混凝土,采用与主梁相同配比混凝土修补;
(2)重新安设相同规格锚垫板,待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后张拉。
但张拉时仍然出现变形开裂情况,监理工程师指出了项目经理部现场处理方法的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条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白改黑”工程,即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改造工程。加铺路面结构如下:
100px AC-16上层面 |
新建路面 |
150px AC-20中层面 | |
200px AC-25下层面 | |
100px AC-10整平面 | |
600px 水泥混凝土面板 |
原路面 |
375px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
500px 石灰土底基层 |
施工单位采用直接加铺法施工。对破损严重的板块进行凿除,并重新浇筑水泥混凝土板,对脱空板、不均匀沉降板采用如下工艺流程进行处理:
制浆→定位→A→灌浆→B→交通控制机养护→弯沉检测
经弯沉检测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所有面板处理完成后,施工单位对旧路面接缝进行了处理,然后进行沥青混凝土加铺施工。
整平层与下面层采用SK—70普通沥青,中面层与上面层采用SBS SK — 70改性沥青。采购材料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材料采购部门填写了《材料试验通知单》,并交项目部试验室,由试验室主任指派试验人员配合材料采购人员到货源处取样,然后进行性能试验。经试验合格后,项目部与供应方签订了供应合同。某批沥青材料运至工地后,试验人员检查了出厂合格证,并认真核对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上的数据,确认合格后,用于该工程。
为保证边施工边通车,开工前项目部向媒体发布了施工信息,并确定了施工区的范围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在施工区两端设置了安全标志,所有施工车辆均配置黄色标志灯,现场足额配置了专职安全员。
某市政道路更新工程,需新建D1650雨水管和D1000污水管各一根,长度均为580m。两根管道同沟槽明挖施工,管道槽底标高相差500mm。地层为杂填土、黏质粉土,淤泥质黏土,地下水丰富。沟槽维护采用钢板桩+钢支撑,槽底下方土体进行压密注浆加固,沟槽截面图见图2-1。

沟槽监测等级为三级,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应测”项目开启施工监测,项目部编制了沟槽专项施工方案,采取分段施工,每段沟槽施工工艺流程为:
施打钢板桩→A→坑内疏干降水→土方开挖(深度范围0m~2m)→B→土方开挖(深度范围2m~6m)→浇筑垫层。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为方便土方开挖,项目部经与设计协商并报监理批准后,将坑底500mm厚台阶全部挖除,采用C15混凝土回填,见图2-2,完工后,项目部就该部位施工增加的费用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二:钢支撑下方土体采用机械直接开挖到槽底,监理认为不妥,要求整改。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的两个施工队分别施工石门两侧东、西大巷,工程进度要求基本一致。两大巷地质条件相仿,地压情况基本相同,均采用相同设计的锚喷网支护。施工4个月后对比抽查两巷道质量检验记录发现,两巷道施工的锚杆数量、锚固力、间排距、布置方向以及喷射混凝土强度、厚度等检查内容均合格。但直观检查发现,西大巷有严重变形,喷射混凝土离层剥落,锚杆托板松动约一半(部分在工作面附近位置),且喷层普遍不平整等现象。用1m靠尺测量,最大凹凸量达320mm。现怀疑锚杆锚固力不足,各抽查检验了20根锚杆锚固力,测得结果如下: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矿井主要石门巷道、井底车场和主、副斜井的施工。主斜井设计倾角5.5°,斜长2600m。直墙半圆拱形断面,净断面面积16.5㎡。副斜井设计倾角5.5°,斜长2500m。直墙半圆拱形断面,净断面面积21.5㎡。两斜井相距40m间隔80m左右设有联络巷。两斜井表土段400米,为不稳定表土层。穿过的岩层主要是不稳定的泥岩、中等稳定的砂页岩层和部分稳定的砂岩层,局部可能会遇到含水的断层破碎带。设计单位所提供的锚喷网支护参数:锚杆长度2.0m,间排距1.0m,锚固力不低于80kN,钢筋网钢筋直径8mm,网格尺寸200mm×200mm,外喷100mm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5。
主、副斜井井口采用明槽开挖法施工,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护,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混凝土浇筑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时进行回填。表土暗挖段长度350米,含水较大,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取钻爆法施工,锚、网、喷支护。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制定了机械化配套方案实施快速施工。利用气腿式凿岩机钻眼,3.5m中深孔炮眼全断面光面爆破。装载机配合自卸车运输排矸、锚网喷临时支护、滞后工作面50米再进行全断面复喷成巷永久支护。利用联络巷实现了主、副斜井掘进与支护交替作业。高效地完成了两井筒施工。
在钻眼爆破施工中,施工严格“一炮三检”措施落实和放炮后安全检查,加强顶板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保证了安全施工;同时严格控制“三径匹配”,大力推广使用“三小”钻孔爆破,提高了钻眼速度,收到良好爆破效果。主斜井竣工验收时发现,总漏水量60m³/h,且顶部有2处1m³/h集中出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