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以自有资金100万元购买了一款自己管理的基金产品,并发布微信朋友圈推介,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好友乙得知后计划投资,但是手头只有60万元,甲建议乙找他人凑齐100万元进行联合投资。试回答以下问题:
以下属于证券业协会职责的有 ( )。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租赁除外)均为企业的主营业务,都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不考虑其他因素。
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日,甲公司通过竞标赢得一个服务期为5年的客户,该客户每年末支付含税咨询费1 908 000元,增值税税率6%。为取得与该客户的合同,甲公司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支付相关费用15 000元,为投标而发生的差旅费10 000元,支付销售人员佣金50 000元。甲公司预期这些支出未来均能够收回。此外,甲公司根据其年度销售目标、整体盈利情况及个人业绩等,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年度奖金10 000元。
(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为期6个月的装修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00万元,该业务适用增值税率9%,装修费用每月末按完工进度支付。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劳务成本50万元(均为职工薪酬),估计为完成该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150万元,乙公司按进度支付了价款和税款。假定该项业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完工进度,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3)甲公司经营一家健身俱乐部。12月1日,A客户与甲公司签订合同,成为甲公司的会员,并向甲公司支付会员费3 600元(不含税价),可在未来的12个月内在该俱乐部健身,且没有次数的限制。该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甲公司于每月末确认收入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税款。
(4)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资产。2x19年12月甲公司计提与酒店经营直接相关的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折旧120 000元、酒店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65 000元。经计算,当月确认房费、餐饮等服务含税收入424 000元,增值税税率6%,全部存入银行。
(5)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 非主营业务 ) 吊车合同, 向乙公司出租吊车三台,期限为6个月,起租日为2020年1月1日,三台吊车租金(含税) 共计67 800元。合同签订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银行,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租金20 000元、 增值税2 600元。租赁期满日,甲公司收到租金余款及相应的增值税。该项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3%。
4. 根据资料(2),甲公司账务处理正确的有()。
1.给定材料
材料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决策顺利实施,2015年11月2日至7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派出检查组,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5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达南京、芜湖、九江、黄冈、武汉、岳阳等6市,在南京,查看了江苏省南京板桥基地、综合执法平台,乘船巡查南京市水域;在芜湖,查看了芜湖市采砂管理基地,乘船巡查芜湖市水域;在九江,查看了九江市综合执法基地、砂场整治现场、砂石集散中心、庐山区拆解采砂船现场;在黄冈,查看了浠水县执法基地,乘船巡查戴家洲水域;在武汉,乘执法船巡查长江二桥至白沙洲水域;在岳阳,查看了岳阳市采砂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每到一处,检查组现场查阅各地采砂管理日常巡查、值班记录、执法案卷等文件资料。检查组还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水利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长江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一年来,在长江中下游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长江海事、航道、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共同维护了长江河势稳定、保障了防洪和通航安全。目前,长江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查组强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采砂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深水区,需要以创新的思维逐步破解困扰采砂管理工作的各种难题。
检查组要求沿江各地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采砂管理工作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责任制。
材料2:
检查组以为,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乱采滥挖的情况十分严重。偷采现象时有发生,执法成本和难度加大,暴力执法也经常发生。
2009年10月16日晚至17时上午,湖北省水利厅对长江河道蕲春县蕲河段、武汉段进行了暗访检查,暗访组发现30多艘小型采砂船扎堆采砂。
16日21:15,在“鄂江左112”江堤,该江域中心灯火通明,机声隆隆,一片繁忙作业景象,约30多艘小型采砂船正在采砂作业。该作业水域离黄同砂管基地不足1公里。22:00,一艘小艇驶近,在采砂聚集水域的上游观望。22:20,小艇向采砂船靠近。22:27,陆续有采砂船熄灯并往下游撤离。22:40左右,该水域的采砂船全部撤离。23:00,在上述水域下游约4公里处,撤离的部分小型采砂船正在往左岸停靠。次日0:10,又有7、8艘船陆续在此停靠。17日9:45,在“鄂江左83+400”处,暗访组发现武穴龙王庙水域有一艘双链斗大型采砂船正从下游往上游航行,其后有7艘2000吨级空船机随行,伺机偷采作业。从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偷采现象严重,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具有规模性。30多艘小型采砂船聚集偷采,且有大型“吸砂王”在江上出现,伺机偷采。二是具有计划组织性。无论从30多艘小型采砂船聚集偷采和20分钟时间内全部撤离,还是从大型“吸砂王”引领7艘空船机来看,都表明了偷采具有周密的计划性和组织性。三是具有公开性,30多艘采砂船在砂管执法基地的视野范围内聚集开采,一致开灯,可谓明目张胆,不算“偷采”。
2010年4月27日至29日,湖北省水利厅暗访组对汉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了巡查暗访,发现汉江河道非法采砂现象正在反弹。数百艘采砂船舶正在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其中荆门境内有443艘(钟祥市220艘,沙洋县223艘)。当时,湖北正进入汛期,大规模的非法采砂活动不仅扰乱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而且威胁着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情急之下,省水利厅立即向荆门市水利局发出紧急通报,要求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2013年5月13日,太阳刚落,长江中游戴家洲右方江面驶入20多艘外表斑驳的小船,它们船头连船尾,沿岸一字排开。
随着机器轰鸣,小船正面的吸砂泵开始工作,船面上,碗口粗的管道全力抽砂。江中百余艘运砂船排起长队,前船装满开走,后船补上,这种集体非法采砂场面绵延数百米。5月14日凌晨2点,采砂船增至30余艘。一些过路船,由于辨不清哪是航标灯,哪是采砂船桅灯,担心走错航道,只好暂且抛锚,天亮再行。
在谈及长江非法采砂情况时,长江航道局工程建设指挥部人员田某深表担忧,“戴家洲这一段正在实施汛后护坡、护岸工程,非法采砂迟早会挖空坡岸下方的基础。”
在非可采区采砂还会改变长江流道,造成航道江水分流、航槽淤积、航道变浅。长江航道局执法人员称,泸州到宜宾维护航道深度为3.0米,5月份计划达到3.2米,目前,不少江段只有2.7米,“继续非法采砂,很难维持通航标准”。
在戴家洲看到,大部分运砂船严重超载,江水几乎要漫过船帮,长江各段都有砂船因超载而断裂、沉没。“非法采砂船因身份非法,海损、人员伤亡事故多数私了,很难统计。”
非法采砂之所以屡禁不止,暴利是关键。今年3月,质量最好的洞庭湖黄砂每吨均价45元,同比上涨30%,长江中游江砂价格月月涨,均价超过15元。小型吸砂船1小时采砂500吨至600吨,按一晚偷采10小时,计5000吨来算,一晚毛利超过7万元,“‘吸砂王’船,一晚上能采上万吨”。
目前,管理长江采砂的法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非法采砂情节严重者,罚款10万元至30万元,拆除采砂机具。外地籍非法移动采砂船只,罚款1万元至3万元,遣返船籍所在地。非法采砂船或驾驶员无证行驶,公安部门可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据武汉市水务执法人员介绍,非法采砂属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涉案金额再大,违法者也不会坐牢。去年,武汉市查获非法采砂船66艘,罚款总计89.4万元,平均1艘船罚款1万多元,“武汉江段一年非法采砂动辄百万吨、市场价值上亿元,如此违法成本,几乎可忽略不计。”
“这一暴利行业,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条,涉及经济利益面广,组织严密,行动迅速,从望风、盯梢的马仔到船老大,一旦事发,一呼百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如今,采砂利益链条买通了一些地方执法和管理部门,上级来检查,他们会通风报信。在长江上游,国家至今没有划定可采区,有的地方政府立“规”立“法”,自行划定可采区拍卖。这类拍卖的中标门槛极高,资格审核通过后,至少交纳1000万元费用,后期还需缴纳砂石资源费。有的地方政府错误地认为河道资源属于地方集体所有,未经河道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砂石管理站擅自与采砂业主签订开采协议,甚至低价拍卖资源开采权,造成违法开采、违规开采,扰乱砂石开采市场。
河道采砂技术简单,损伤简便,而收益立竿见影。如果不申请行政许可、不缴纳相关规费,进行非法采砂,那么利润更是可观,可以算是暴利。在暴利的驱动下,为了实现某一河段或某一水域的垄断经营,黑恶势力便出现了,即使其他采砂户进来采砂,也要向其交纳一定的“保护费”或“出让费”。涉黑、涉恶势力对采砂活动的渗透,因其具有一定的组织性、集体性,并具有一定的暴力性,给采砂管理执法增加了很大难度。
2014年4月12日晚上,武汉市汉南区水务局采砂管理人员发现长江河道水洪段有釆砂船舶正在进行非法作业。23时许,该局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牌洲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队共8人展开打击行动,现场查获4艘非法采砂船舶。4艘采砂船舶均没有船名、船号和船籍港等标识,且船员不肯提供船舶证件,拒绝配合调查。执法队员决定将4艘采砂船舶分别押送至不同码头,以便调查处理。在押送过程中,突然,1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乘坐2艘快艇急速驶来,并登上采砂船舶,强行阻挠押送和执法。执法队员遂立刻汇报,就在汇报时,对方强行没收了队员们的通讯手机,并进行殴打和恐吓,同时强行劫持4名执法人员登上快艇离去。4艘非法采砂船也乘机逃脱。案件发生后,长江航运公安局会同长江海事局立即派出执法艇展开搜救,在长江多个水域用探照灯查找和高音机喊话,直至13日凌晨2时,在长江南岸的辉洲湾才找到被劫持的4名执法队员。
材料3:
近年来,由于建筑用砂需求激增,黄砂价格居高不下,盗采江砂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暴富捷径。受利益驱使,大量非法采砂人在禁采区甚至主航道内非法采砂,采砂过程中抛弃的废石弃潭直接堆到河道里形成砂堆影响河道,并致使长江流态紊乱,航道条件恶化。为躲避打击,非法采砂常采用昼伏夜出方式,且在盗采作业时无警示标识,使过往船舶面临撞船倾覆危险。据有关部门统计,2012年,登记在册的长江水上交通事故,超过70%涉及非法采砂,死亡失踪人数占比高达42.1%。非法采砂船为了多采砂,不分地点,哪里有好砂就在哪里下泵抽砂,致使国家投入巨资兴建的丁坝、护岸等航道整治建筑物地基被掏空、垮塌和损毁。如长江干线戴家洲水道,国家投资2亿多元建设的航道护坡护岸工程,被非法采砂挖得千疮百孔;2013年初,长江下游九江水道鳊鱼滩航道整治工程被3艘挖砂船近距离非法采砂破坏,国家耗资数百万元才得以修复。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非法采砂数量达数千万立方米,从而在江底形成深潭,造成局部河床下切,严重影响河床稳定。同时,非法采砂恣意搅动河道泥沙、随意排污,破坏了长江生态,恶化了水生物的生存环境。由河道采砂引发的纠纷规模之大,影响层次之高,其尖锐复杂程度和延续历程,在湖北、江西两省长江边界河段颇为典型。湖北省武穴市、江西省瑞昌市双方群众因在该河段为争夺较好的采砂地点时常发生纠纷,且波及到两省省委和政府,甚至牵动了党中央国务院。
材料4:
2016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唐局长说,长江航道作为国家水上交通重要基础设施,是“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鉴于当前长江干线水域非法采砂行为泛滥,严重破坏长江航道、危害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威胁长江生态环境的现状,他提出:“应依照《刑法》对在长江上非法采砂严重破坏航道危及航运安全的行为,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量刑,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唐局长说,屡禁不止的非法采砂行为,破坏性巨大。“长江航道是重要的水上交通设施。依法保护长江航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唐局长表示:“违法成本过低,是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据唐局长介绍,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后,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建立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合同沿江省、市政府组织水利行政执法部门和长江海事、航道、公安机关,采取专项联合执法治理非法采砂行为。同时,《航道法》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的行为也都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由于主客观原因,尚无因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的行为而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长期以来,行政机关只能将非法采砂行为责任追究停留在行政处罚上,形成了非法采砂获得巨大但违法成本十分低的局面,导致不法分子趋利而动、暴力抗法甚至腐败寻租。”为此,唐局长建议,对非法采砂严重破坏长江航道、危及航行安全行为,应依照《刑法》第117条、119条,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法律量刑适用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以满足司法操作的基本需要,依法保护长江航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还有专家指出“非法采砂”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刑法》第114条,该条采用列举加兜底方法列举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刑法》第114条规定具体包括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5种罪名。“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照刑法学理论上的分类,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典型的危险犯,即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还要求犯罪行为产生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但不要求犯罪行为实际发生某种危害结果。
河道防洪工程是保障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屏障,河道内非法采砂严重破坏河床自然形态,致使河道水流状态发生变化,泥砂冲淤平衡被严重破坏。特别是目前较流行的大型真空泵吸砂船,吸砂泵一般功率在150千瓦以上,吸砂管管径50厘米,8小时连续作业可采砂2000吨,管长最长达25米,可深入河床表层以下10~12米。按水下河床稳定坡度1∶14~1∶20计算,影响半径达160~220米。在堤防、控导工程安全保护区内非法超深采砂,导致河床严重下切,致使深槽迫岸,险段增加,防洪压力增大,加之洪水的不断冲洗,防洪标准大大降低,河堤面临被掏空的威胁。一旦汛期较大,洪水来临,脆弱的防洪工程有被冲决的危险,严重危及两岸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
材料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突出问题。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决不可脱离法律的轨道,这是法制社会依法治水的必然。为了更好地管理河道采砂,需要我们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中寻求解决之道,严格执法并对执法进行监督。目前,我国涉及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以法治守护平安,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6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首次开展统一清江行动。春节刚过不久,万物悄然复苏,长江干流八省市却度过了不平静的两天。2月29日-3月1日,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下,长江宜宾以下干流开展了为期2天的统一清江行动。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8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动,在各自境内长江河道上开展了一轮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稳定可控的秩序。
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沿江各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清江行动,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清江行动的分工、任务和要求,以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清江行动有序开展。
谋定后动,成效显著。清江行动期间,重庆市水利局出动巡查船艇5艘,车辆12台,人员80人,联合相关部门检查5次,委派3个督导组对江津、主城六区、涪陵、长寿、万州、忠县等区县清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重庆共查获非法采砂行为1起,查扣船舶4艘,有效地威慑了非法采砂行为。
江西省九江市采砂办集中调配多艘执法船艇,4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清江行动,对长江过往涉砂船舶进行严格检查,查看了采砂船集中停靠和砂场运营情况,严密监控长江水安段、江新洲段、八里江口段、红光段、马当等省际交界水域涉砂船舶(机具)情况。
上海市水务局对浏河口、宝山锚地、下扁担沙、新浏河沙、吴淞锚地、创建水阐、横沙水道、北港水道等重点水域进行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陆上巡查120公里,出动执法船艇2艘次,登检涉砂船舶5艘,登记涉砂船舶56艘,责令整改1起,涉及许可项目1件。
8个省市统一行动,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执法链条,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目前清江行为虽已结束,但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仍任重道远,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逐步推进,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从现实上看,今后一段时期内,长江河道来沙量锐减的状态将长期维持,砂石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并日益突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将更加复杂且严峻。
对此,长江水利委员会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马某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管理理念,以“人、砂、船”和“采、运、销”为管理核心,逐步完善“政府主导、水利牵扯头、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采取系列措施将采砂管理由“治标”向“标本兼治”推进,基本实现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的目标,确保长江河势稳定、防洪、通航和水生态安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下列行为中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是( )。
王某经过一个汽车修理厂,发现停着一辆汽车,以为其已报废,于是盗窃了该车的一些零件,不料该车是一辆正在使用期间的汽车。后该车因缺乏这些零件在行驶过程中倾覆
张某因心情恶劣,情绪失控,将公交车的座椅、门窗等大肆破坏
李某对邻居杜某用于田间耕作的手扶拖拉机进行故意破坏,致使其制动系统严重受损
陈某为泄愤将正在使用期间的电车的刹车系统故意破坏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 M 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2019年 12 月 1 日,该企业“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 300 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为 20 万元,企业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12 月份该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8 日,向乙企业销售 M 产品 100 件,每件产品标价为 2.5 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 2 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 1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至本月末款项未收到,该项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2)20 日,丙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 M 商品 10 件。该产品为上月采用现销方式售出并已确认收入,其单价为 2.5 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 2 万元。甲企业已向丙企业开具了增值税红字发票,并签发了一张面值为 28.25 万元、期限为 1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退回的产品已入库。
(3)31 日,年终清查财产时,发现 2015 年入账的应收账款 3 万元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
(4)31 日,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定“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为 33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 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出售 M 产品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初股东权益总额为 18 000 万元,其中:股本为 10 000 万元(股数 10 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3 000 万元,盈余公积为 4 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 000 万元。2020 年发生与股东权益有关的业务如下:
(1)2 月 20 日,股东大会批准了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 10 股 2 元发放现金股利,共分派 2 000 万元现金股利,其中动用未分配利润 1 000 万元、盈余公积 1 000 万元。
(2)3 月 4 日,委托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 3 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4 元。合同约定,按股票发行收入的 3%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并从股票发行收入中扣除。扣除佣金后的股票款已收到变存入银行。
(3)3 月 5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以资本公积 30 00 万元转增股本。
(4)12 月 24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以银行存款回购本公司股票 2 000 万股并注销,每股回购价为 5.5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该公司回购并注销股票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某工程公司承建一座城市跨河桥梁工程。河道宽36m,水深2m,流速较大,两岸河床平坦开阔。
桥梁为三跨(35+50+3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总长120m。桥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花瓶墩,埋置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立面见图1。

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事件一:经方案比选,确定导流方案为:从施工位置的河道上下游设置挡水围堰,将河水明渠导流在桥梁施工区域外,在围堰内施工桥梁下部结构:
事件二:上部结构采用模板支架现浇法施工,工艺流程为:支架基础施工→支架满堂搭设→底模安装→A→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及养护→预应力张拉→模板及支架拆除。
事件三:预应力筋为低松弛钢绞线,选用夹片式锚具。项目部拟参照类似工程经验数值确定预应力筋理论伸长值。采用伸长值控制张拉,以应力值进行校核。
事件四:项目部根据识别出的危大工程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专家论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了危大工程公告牌,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有关GATS适用范围的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适用于政府提供政府资讯
适用于政府就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的管理
适用于中国政府就证券市场的管理
适用于中国对外国人的签证管理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接了一工厂的扩建工程,内容包括:厂房内设备(电动机、压缩机组、泵、输送设备)安装、直埋电缆安装、厂房内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等。其中压缩机组由离心式压缩机(分体到货)、汽轮机、联轴器及分离器、冷却器、润滑油站、高位油箱、干气密封系统、控制系统等辅助设备、系统组成,离心式压缩机部件重量最重达11t。
合同约定:厂房内主要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其他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为保证厂房内设备安装质量及施工安全,施工单位编制了各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其中压缩机组的安装,准备采用旧厂房内的混凝土柱作为锚固点,通过卷扬机、滑轮组等吊具组合工作,实现设备的吊装、安装工作。
施工单位在编制完压缩机组吊装专项方案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随即准备吊装,被监理工程师制止,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后才可进行吊装。施工单位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后,压缩机组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在进行机组内齿轮装配时,施工单位检查了齿轮装配的情况,并测量了圆柱齿轮副的轴向错位,取得如下统计表(表1),其中部分齿轮的轴向错位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整后合格。
在进行厂房内电气设备安装时,由于当地连续多日下雨,且施工单位保管不当,导致到场的部分电动机受潮,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电动机受潮情况制定了烘干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在干燥过程缓慢控制烘干温度,采用水银温度计测量温度,定时测定并记录绕组的绝缘电阻、绕组温度等内容,当电动机绝缘电阻达到规范要求后,在同一温度下经2h稳定不变后,施工单位认定干燥完毕。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的做法有很多错误之处,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进行干燥。
在进行厂区内直埋电缆敷设时,施工单位准备按照如下施工示意图(图1)进行,被监理工程师制止。施工单位修改施工示意图中的错误之处后,顺利进行了直埋电缆的敷设工作。
【背景材料】
一项通信综合楼电源设备安装以及基站安装工程,部分工程利旧,合同约定7月10号开工,10月30号完工。开工前,项目部进行安全交底是针对高空作业提出了下列具体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安全服,工作鞋;
2)施工时划定安全禁区,并设置警示标志;
3)遇到5级以及以上大风或气温高过37°时停止塔上作业;
4)作业前禁止饮酒;保持作业人员精力集中,情绪稳定;
5)服从统一指挥。
施工单位发现部分电源线的线径较细,因此提出改变电源线规格程式的变更申请。建设单位认为工程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不予追加费用,施工单位因此仍按照设计要求敷设各种电源线。9月下旬,个别站点机房接地网仍未做好,建设单位要求先安装设备及天馈线,待地网完成后,再加电开通设备,以保证工期。在工程试运行阶段,维护人员发现接地线上的部分电源线温度过高,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