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3 月,张某为自己的轿车在人保南京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金额为 100 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间均自 2019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止。轿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 “非营运”, 保单上载明的使用性质为 “家庭自用汽车”。2019 年 7 月 28 日,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到网约车订单一份,遂驾驶该轿车运送网约车乘客王某。车辆行驶至清水亭东路丁字路口,在右转弯过程中,与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程某、乘客王某伤残,并导致车辆损坏。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资料(2),销售部门领用的包装物成本应计入( )。

图2-1 HDPE管焊接施工工艺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