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22 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全年销售收入 6000 万元,利润总额 850 万元。

(2) 转让所持有的居民企业乙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取得收入 70 万元;甲公司持有该股票共 9 个月,当年取得该股票股息、红利 6 万元。

(3) 从直接投资的非上市居民企业丙公司取得股息、红利 50 万元。

(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3.5 万元。

(5) 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200 万元。

(6) 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000 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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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材料分析题】

萌萌不喜欢和别人说话,如果别人主动和她说话,她也只是低头小声回答,甚至不回答。在幼儿园的自由活动中,她总是一个人安静地玩,上课提问只有点到她名字的时候才会参与回答。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日,A贸易公司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一辆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装车过程中,发生甲酸甲酯混合液挥发蒸气泄漏中毒和室息的较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调查发现:
(1)该运输任务由B服务公司委托C运输公司实施,由驾驶员和押运员驾车前往A贸易公司某作业场所装载25t甲酸甲酯混合液后运送至B服务公司。C运输公司签发了派车单,但没有制作运单。
(2)涉事罐式车辆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隶属于C运输公司,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1项,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2.1项,使用的登记证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实际装载的货物为甲酸甲酯混合液(UN1243,第3类易燃液体),事发时已充装15t,随车携带了2个4kg的干粉灭火器。
(3)A贸易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充装前未实施“五必查”,充装过程中C运输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待在驾驶室休息,几分钟后固定储罐上部导入孔口有白雾状气体冒出,现场作业人员检查后继续充装,也未告知休息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在10min后,作业场所弥漫大量白雾状气体,现场作业人员及驾驶员和押运员发现后立即逃离现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复合题】

甲厂研制出一种 W 型节水开关,1998 年 8 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9 年 5 月专利局授予其实用新型专利。乙厂曾于 1997 年 5 月下达过 W 型节水开关试制任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1998 年 12 月乙厂决定将 W 型节水开关列入 1999 年新产品开发计划。1999 年 6 月乙厂试产,其产品的主要特征与甲厂专利产品相同。2000 年 4 月乙厂完成产品定型图纸,至同年底共销售 2000 件产品。甲厂发现乙厂的销售行为后,与乙厂交涉未果,诉至法院,请求依法保护其专利权。乙厂以其在甲厂专利申请前已作好生产该产品的必要准备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的诉讼请求。

问:

【案例分析题】

1998年1月,甲、乙结婚,次年11月女儿丙出生。2007年3月,乙病故,甲将丙托付给自己的父母照顾,自己外出打工。甲在打工时认识了丁,二人合伙做生意并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名下。2021年9月6日,甲、丁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途中遭遇车祸,甲当场身亡,丁受轻伤。此时丁已怀有身孕。

丙在办理父亲甲丧事期间,得知甲名下有一套房屋,遂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并根据公证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丙以市价将房屋卖给戊,并以房屋已出售为由要求丁搬离。丁遂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异议登记。丙和戊办理房屋过户时因有异议登记而无法过户。戊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要求丁注销异议登记。丁则主张自己是房屋共有人,要求分割该房屋,并主张丙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丙无权处分而无效。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复合题】

黄某被强制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案

在北京“非典”期间,黄某系刚从北京打工返乡人员。村干部得知其回来的消息后,很快找上门来,要求其到乡卫生院检查身体。乡卫生院医生查看后,发现其有发热症状,遂要求黄某到县城发热门诊部就诊。黄某则提出夏忙将至,其一旦被隔离家中便没有了劳动力,请求医生让他到其他医院再查查看,但医生不同意他的要求。黄某就趁医生不注意,偷偷溜回了家。刚回家不久,乡村干部、医生及警察就戴着口罩赶来了。黄某及家人不明事理,竟与来做工作的人吵了起来。警察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强行将黄某押上了警车,现已对其实施隔离观察。有人认为,这样的做法侵害了黄某的就医选择权,而警察对他这样一个并没有违法行为的人采取强制手段则更为不妥。殊不知有关部门对黄某采取的措施是有法可依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为控制传染病传播,减少对社会公众健康的危害,有必要对公民个体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这种措施从最终意义上而言,对大众健康和公民个人人权都是很好的实质性保护。患者与医院之间本来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病人平时可以选择医生,选择医院,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如发生“非典”时期),就必须服从强制性规定,这一观点亦为各国法律所普遍接受。2003年5月12日,国务院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4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该条例第51条同时规定,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废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某从疫区回来,有关部门要求其接受健康检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隔离观察措施是合理合法的,黄某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其不配合,警方可依法协助

强制执行。

(本案引自莫于川主编:《案例行政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59-160页。)

问题:

【复合题】

王某系上海B公司职工。上海B公司在宝山区工商行开立结算户头,曾买过银行承兑汇票(全是空白汇票)。王某窃取其中一张,伪造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杭州A公司为收款人,以上海B公司为承兑申请人,汇票的“交易合同号码”栏未填,在承兑银行盖章处盖有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结算章。王某将这张伪造的银行汇票转让给杭州C公司,杭州C公司背书转让给D公司。杭州D公司持这张伪造的汇票到杭州农行申请贴现,杭州农行未审查出该汇票的真伪,予以贴现人民币96万元。杭州农行通过同城票据结算,交换给杭州建行,杭州建行又以联行票据结算将汇票转让给上海第四支行。上海第四支行从未办理过银行承兑业务,在收到汇票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汇票退给杭州农行,而农行以多种借口拒收汇票。

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2019年10月18日,郑某在某汽车品牌店购买豪华汽车一辆,双方签署“买卖合同”,汽车价格为440万元,首期付款为220万元。余款则通过按揭贷款方式由某行王县支行支付,以汽车办理两年期抵押贷款,约定年利率为12%。2019年10月18日,郑某与某行王县支行另行签署了“汽车抵押类贷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并由康达公司在“贷款合同”“担保人”一栏签名盖章。

2019年10月19日,利达公司与某行王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对郑某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第14条约定:“本合同请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该“保证合同”仅由利达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私下签名并未加盖公司公章。在知道担保的情况下,利达公司事后并不认可。

2019年10月20日,顺达公司单方向某行王县支行出具了一份“贷款担保承诺函”,注明“郑某在贵行申请汽车按揭贷款,我公司愿意为其提供担保,当郑某丧失偿债能力不能按期还款时,则由我公司负责还款”。

2020年11月20日,郑某与某行王县支行协商对贷款年利率进行了调整,降为10%。

2022年3月18日,某行王县支行对主债务人郑某提起诉讼并胜诉,但郑某欠债较多,除某豪华汽车以外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2年4月18日,某行王县支行又对顺达公司和康达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对起诉郑某后胜诉判决书所确定的本金和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顺达公司抗辩理由一: 2020年11月20日,郑某与某行王县支行对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但并未经过本公司同意。

顺达公司抗辩理由二:我公司单方向某行王县支行出具了"贷款担保承诺函",并不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且已经过了保证期间。

康达公司抗辩理由一:某行王县支行应首先将郑某的某豪华汽车进行拍卖或变卖,不足部分才能要求本公司承担责任。

康达公司抗辩理由二:某行王县支行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已过了保证期间,本公司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中,某行王县支行又申请增加利达公司为共同被告。

请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

初二学生李力活泼好动,学习也较为努力,但成绩总不理想。老师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李力专心听课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时间一长,他不是东张西望、坐立不安,就是呆呆地坐在座位上,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老师让他回答问题时,他却答非所问。如果他课前参与过文体活动,回到课堂后,就安静不下来,不能集中注意听课。

问题:

【材料分析题】

“美学”这个词,最初是一位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创造的。1750年,他以“美学”这个词为书名,发表了他的巨著《美学》第一卷。在这本书中,他将讨论的范围从诗扩大到对各门艺术的思考。

美学这个学科从此有了名称。但是,我们不能说,鲍姆加登定了一个名字,就有了一门学科。命名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往这个学科里填内容。

那么,在美学这个学科形成之前,还有没有美学?我们看到,无论是鲍桑葵的《美学史》,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还是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以及其他无数的中外研究者,在写作西方美学通史时,都是从古希腊人写起。对此,朱光潜在他晚年的著作《美学拾穗集》里,作出了这样一种区分:“美学”与“美学思想”。他认为,1750年鲍姆加登的《美学》这本书出版后,“美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科学,此前的美学,可称为“美学思想”。

这样一来,我们就区分了两种意义上的美学,一种是一批专门美学研究家研究的,具有高度哲学意味的,对美的性质、美感本质、艺术概念的分析等问题进行理论阐释的专门学科;另一种是一些哲学家、思想家和文学家、艺术家关于美和艺术的一些论述。

除了以上两种美学的区分之外,在当前更加需要关注的,是这样的一种区分。我们常常说,某位作家通过他的作品,展现了某种美学追求;某位画家的作品,在美学上独树一帜;某位音乐家的作品,给人以美学上的震撼。这里对美学的用法,对不对?过去,美学家们常常忽视这些用法,认为这不过是一些人乱用词而已。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普通大众都有美学观念、思想、追求和品味,这是一种生活中的“半美学”,特别应该得到美学专门研究者的关注。在生活中,美和对美的感受,是无所不在的。

人在对世界的感知中,受自己的教养、知识和经历的影响,因而有着不同的趣味,这种趣味决定了人在感知时的选择性,以及对感知对象的内在反应。在这方面,艺术家与普通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由于自己的教养、知识和经历,形成了他们在艺术创作中的美感倾向,并由此决定了他们的艺术风格。

同时,在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一种文化之中,也有着一些占据着主导性的美感倾向。这些倾向具有流动性,始终处于变化之中。一些敏感的艺术家能够先知先觉,依据这样的感觉,他们创作出了自己的作品。反过来,他们的作品又影响并推动了一个时代、社会和文化的普遍感觉。这种流动着的东西,其实是美学的精髓,是活的美学,是美学的生命力所在。美学家们应该捕捉这些。

我们常常听说,美学过时了。其实,过时的是我们做美学的方式,而不是美学本身。美学是一种理论,它要保持理论的品格。但同时,它要“接地”,接触实际。美学的生长基础,是大量“半美学”的实践、思考和论述。这包括对古代“美学思想”的吸纳,也包括对当代作家和艺术家“美学思想”的吸纳。从这些“美学思想”中来,又推广到作家艺术家那里去,这样的美学,才是有生命力的美学。

美学是一门专门的由专家从事的学问,又是一门涉及面极广的学问。关键在于,这些专家要先当学生,然后才能当先生,包容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对事物进行美的感受和评价这一独特的维度,把握大量的“半美学”,整理出来,形成理论,以此保持与现实的对话关系,使美学重获活力,找到发展的源泉。

(摘编自高建平《美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有删改)

问题:

【复合题】

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道路长1200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随路建设雨水、污水、中水和供热等管线,雨水方沟采用2.8mx3.2m钢筋混凝土结构,底板、顶板厚度均为350mm,垫层厚100mm。中水管道覆土厚度1.5m,供热管道覆土厚度2。道路横断面布置见图3-1。

道路范围内有现况D400污水管道。场地土层以填土、黏质粉土、砂石为主,局部存在上层滞水。

开工前,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对各管道、机非混行道、人行道等拟定总体施工顺序为:A一→雨水方沟一→中水管道→B→>机非混行道→C。管线沟槽施工前进行现况D400污水管道改移。雨水方沟、污水管道和中水管道合槽施工,沟槽采用土钉墙支护:供热管道单独开槽,放坡开挖。沟槽开挖断面见图3-2。

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批,监理工程师认为图3-2中缺少降雨、上层滞水处理措施,要求项目部补充。雨污水沟槽开挖后,局部尚未支护的边坡出现渗水、开裂等失稳迹象,项目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稳定边坡,保证沟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