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在施工一风井井筒时发生了以下三次事故:
(1)项目经理安排了1名刚由掘进工改为维修工而又未经培训的工人去维修吊盘气动绞车,由于他对气动绞车一无所知,不但不会修,反而把气动绞车提升的抓斗坠落井底,使井底工作面的1名工人被砸成重伤。
(2)在施工过程中对信号工管理不严,井上下信号工脱岗,由未经培训的班长操作信号,把吊桶送入井底水中还不知道。绞车司机也违章操作,结果将吊桶沉入井底水中,造成1名工人被淹身亡。
(3)在安装井筒罐道梁时,考虑工期短、提升量小,提升系统没有安装罐道绳,吊桶在提升过程中发生严重摇摆而无法控制,使吊桶碰撞管路而脱钩,吊桶坠落在吊盘上,使吊盘上的3名工作人员1死2伤。
【背景资料】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小时候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7天和第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
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背景资料】
某水库枢纽工程有大坝、溢洪道、引水洞和水电站组成。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为70m。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成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事件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选用振动碾对坝体填筑土料进行压实;施
工前通过碾压实验确定土料填筑压实参数:坝体填筑时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待心墙填筑完成后,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并分别进行碾压。
事件三:某天夜间在进行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灯光昏暗,一工人在距地面13m高的作业处攀爬脚手架,不慎跌落,直接坠地死亡。
A施工单位总承包某石油库区改扩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4台50000m³浮顶油罐;(2)罐区综合泵站及管线;(3)建造18m跨度钢混结构厂房和安装1台32t桥式起重机;(4)油库区原有4台10000m³拱顶油罐开罐检查和修复。
A施工单位把厂房建造和桥式起重机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B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实施中做了以下工作:
B施工单位编制了32t桥式起重机安装的专项方案,专家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进行了论证。通过专家论证后,由B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管线安装时,利用一台汽车式起重机吊装,依据起重机的起重力矩、轮胎最大载荷和抗风能力编制吊装方案,监理认为,编制依据不全,要求重新编制。
项目部认真准备了各种施工前的准备,包括编制各种施工技术文件,人员培训,安全生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对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一项地铁车站工程,地下两层,底板最大埋深15m,富水地层,设计要求管井降水并严格控制基坑内外水位标高变化。基坑周边有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项目部进场后开始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和钻孔灌注桩围护的施工。主体结构部分底板分块浇筑,块间留设后浇带,主体部分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30,抗渗等级P8。
底板倒角施工缝止水钢板安装质量是影响构筑物防渗质量的关键,项目部施工员要求施工班组按图纸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发现止水钢板安装如图4所示。

混凝土浇筑正处于夏季高温,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项目部提前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沟通,对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进行了优化调整。项目部针对高温时现场混凝土浇筑也制定了相应措施。
在项目部编制的降水方案中,将降水抽排的地下水回收利用。做了如下安排:一是用于现场扬尘控制,进行路面洒水降尘;二是用于场内绿化浇灌和卫生间冲洗。另有富余水量做了溢流措施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背景资料】某高速公路位于山岭重丘区,其中K3+780~K4+640为路堑工程,局部路段存在小型滑坡,采用削坡减载方法处治,路基某分项工程W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如图5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针对K3+780~K4+640段滑坡处治,施工单位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下列具体流程处理后进行实施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事件二:针对削坡减载工作,施工单位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措施,部分内容如下:
①边坡开挖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②边坡开挖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③开挖坡面宜适当超挖
④开挖坡面上有裂缝时,应予灌浆封闭或开挖夯填。
事件三:分项工程W施工时,出现下列2种情形:
①A、B工作按进度顺利完成,但E工作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图纸存在错误,经技术论证后,由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修改后继续施工,由此造成E工作停滞3天。
②工作D施工时,因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导致D工作量增加了30%。
针对上述情形造成的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递交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申请。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采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方式有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
张一、李二
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张一父母、王三
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26800m2,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
事件二: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现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八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留下的适当空隙,间隔了48 小时即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四: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