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甲应聘到A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期间发现A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服从公司安排,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公司其他员工的诈骗所得再转入公司指定账户,A公司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甲"提成"。在转账过程中,银行明确提示交易存在欺诈风险,甲未予理睬,继续使用银行卡为A公司转账146万元,获得"提成"5万元。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以下意见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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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材料分析题】

材料:

以自己的感受力尽可能多地从书中获取印象——这是读书时首先要做的,但这样只完成了一 半 。如果想获得读书的全部乐趣,就必须完成读书的全过程。我们必须对自己从书中获取的各种 印象作出判断,必须使那些闪闪烁烁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这不能着急,要等尘埃落定、 疑问平息之后才行。这期间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干枯的花瓣;要不然,干脆去 睡一觉也可以。这之后,可能你自己也不会想到自然的变化往往就是这样——你读过的那本书又  突然回来了,但完全变了样:它完整地浮现在你的脑海里,和当初从分散的词句中所获取的那些零 星印象已大不一样。书里的种种细节都有了固定的、适当的位置;书的整体形象,从头到尾都显露 得一清二楚,就如我们看到一间谷仓、一个猪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样。

现在,就像可以把建筑和建筑加以比较,我们也可以把书和书加以比较了。不过,这种比较将 意味着我们对书的态度已经改变:我们不再是作者的同伙,而成了他的审判官。作为同伙,我们对 作者的态度应该是宽容的——无论怎样宽容也不会过分;作为审判官,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 严厉的,而且无论怎样严厉,也同样不会过分。有些书,既浪费我们的时间,又滥用我们的好 意         难道不能说.这不是一种罪过吗?有些作者,尽写些华而不实的书、谎言连篇的书、陈腐不 堪的书,甚至有毒有害的书——难道不能说,他们不是社会公敌、民族败类和害人虫吗?所以,我 们应该对书严加审判,应该把每一本书都和历史上最好的书加以比较。

尽管如此,若认为读书过程的第二步,即判断和比较,和第一步一样容易——认为只要放眼去 接受那些纷至沓来的无数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过于愚蠢。要放下手里的书而把读书过程持续下  去,要把某本书的整体形象和另一本书的整体形象加以比较,不仅需要有相当大的阅读量,还要有 足够的判断力,才能做得既生动又富有启发——这已经够难的了。更难的是,你还要进一步指出: “我要求一本书不仅可读,还要有某种价值;因此,这里是失败的,那里是成功的;这里写得好,那里  写得不好。”作为读者,要想完成这一部分的读书过程,需要有极高的学识水平、极大的想象力和洞 察力,而这样的天赋,恐怕是任何一个普通读者都很难具备的,即便是最自信的读者,也只能在自  己身上找到一点点类似这种天赋的影子。

那么,干脆把这一部分过程舍去,让给那些批评家,那些穿厚大衣、大礼服的专家权威,让他们 替我们评定一本书到底有没有价值——这难道不是聪明的做法吗?可惜,这样不行!

在读书时,我们可能很重视感应的价值,可能会尽量把自己的想法隐藏起来;但是,我们自己 也明白,我们不可能对书里的一切都完全抱着同感,不可能把自己完全掩埋起来。因为我们总觉  得内心有个捣蛋鬼在悄悄地说:“我恨!”“我爱!”而要他不做声,又不可能。实际上,正因为我们有 恨有爱,我们才能和诗人、小说家保持那么亲密的关系。所以,让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插在中间, 我们会感到无法容忍。即使我们的意见与人不合,即使我们的判断是错误的,我们的趣味仍然是  我们读书时的指路明灯,因为唯有趣味才能使我们身心激动不已。我们是凭着感情来读书的;我  们不能压制自己的癖好,就是加以限制也不行。

但是,读书的时间久了,我们或许可以培养自己的趣味,也可以接受某些限制。当初,我们的 趣味贪婪而杂乱地吞食各种各样的书——诗歌、小说、历史和传记,后来,它停止了吞食,希望回到 广阔的现实世界,尝一尝多变而复杂的现实生活的滋味。这时,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趣味有点变 了,变得不再那么贪食了,而是更喜欢思考了。

(选自《伍尔夫读书随笔》,有删改)

问题:

【复合题】

张某是某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17年5月1日,张某又与其岳父李某合伙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专门生产矿泉水。其产品与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但商标不同。2018年4月,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了张某的这一行为。同年5月,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责令张某将其从合伙企业从事矿泉水生产取得的20万元所得交给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并罢免了张某的董事职务。但该决议遭到张某的抵制。于是,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诉诸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责令张某将其20万元所得交给公司。

问:

【复合题】

The Red Cross is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which cares for people who are in need of help. A man in a Paris__56__who needs blood, a woman in Mexico who was__57__in an accident, and__58__in India that lost their__59__in a storm may all be__60__by the Red Cross. The Red Cross__61__in almost every country around the__62__. The world Red Cross organizations are sometimes__63__the Sun or the Red Lion.All of these organizations__64__a common aim of__65__to help peoplem need.

The idea of__66__an organization to help the sick and wounded during a war was__67__by Joan Dunant.In 1859, he__68__how people were__69__on a battlefield in Italy. He wanted to help all the wounded people__70__which side they were fighting for. The most important__71__of his work was an international treaty(跳跃). It__72__prisoners of war, the sick and wounded, and other__73__during a war.

The American Red Cross was__74__ by Lara Barton in 1881.Today the Cross in the United States provides a number of__75__for the public.


【案例分析题】

1998年4月1日,栗园村村委会与本村农户刘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村集体的耕地A地块交由刘家承包经营;承包期为1998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2012年5月1日,刘家与相邻B地块的承包户张家签订合同,约定:刘家有权在B地块取水浇田,每年支付2000元。刘家未对该权利申请登记。6月1日,刘家到B地块取水时,张家以刘家取水的权利未登记为由,不允许其取水。

2019年4月1日,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本村农户李家,双方约定:李家有权于2019年4月10日至2030年3月31日使用A地块,每年支付500元/亩;刘家应于4月10日前交付A地块。4月5日,本村农户赵家得知刘家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李家,于是找到刘家,请求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自己,并表示愿意每年支付700元/亩,刘家遂与赵家签订合同,并在当天交付了A地块。次日,李家发现赵家在使用A地块,要求赵家返还。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材料分析题】

一篇在朋友圈热传的关于“聪明药”的报道称,这种药物可以提升智力。报道中提到,国外有家长为了帮助孩子提高学习成绩,给孩子注射“聪明针”或服用“聪明药”。另有调查发现,国内也有不少家长通过多种渠道寻找并购买这类“聪明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在未充分了解药物原理和副作用的情况下,盲目给孩子注射“聪明针”或服用“聪明药”,在许多人看来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然而,这种不明智的行为背后也有其逻辑。这些家长之所以相信“聪明药”能让孩子变聪明,往往是受到其他家长或恶意宣传的影响而被“说服”的结果。说服不同于说理,说理注重的是过程,而说服只着眼于结果,只要能获得期待的结果,过程和手段在所不计。好的说理要求真实、逻辑合理、论据可靠。然而,即便是好的说理,也不一定能起到说服的效果。如果你跟对方说的理与他的利益不符(或者他根本不愿意说理),再好的说理也无法对他产生实际影响。相比之下,说服指的是一种实际受影响的行为。非真实、逻辑谬误、论据不可靠的宣传或误导,也可以产生这样的说服效果,它要的结果是“依从”。一个人想说服你,他的目的不只是要改变你的态度和看法,而且是要改变你的行为。他希望引发“依从”,也就是使你的行为发生变化,变得与他的要求或目的相一致。当广告商为电视广告投入大量金钱时,他们不只是要你觉得他们的产品不错,而且是要你走进商店、掏出钱来购买这些产品。卖药的要你相信他们的针和药能让你的孩子变“聪明”,道理也是一样的。说服可以诉诸认知,也可以诉诸情绪。一般来说,人越是缺乏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和习惯,就越是有可能被诉诸情绪的说服所影响。在说服过程中起作用的两种典型途径,一种是“中心途径”,另一种是“外围途径”,前一个是切入要点(晓之以理),后一个是转弯抹角(诱之以情)。这两者的区别,其实也就是说理与说服的区别。“中心途径”指的是,人们仔细思考用于说服的信息、证据、逻辑,并根据这些说理因素的强弱来决定是否或如何改变自己的看法和行为。“外围途径”指的是,人们不是集中精力去分析和评估信息,而是对信息情境的表面化暗示或联想直接做出反应。用名人、演员、歌星来为药品代言,不管是真药还是假药,走的都是“外围途径”,其信息情境提示的是像代言人一样的“健康”和“优秀”。不能认识或抵御“外围途径”的情绪性说服,其结果经常是受骗上当,人们往往只是从不实商业广告的危害来认识抵抗情绪性说服的必要,其实,情绪性说服也发生在我们的社会和政治生活里,只是不容易被我们注意到而已。

(摘编自徐贲《人为什么被“说服”》,有删改)

【复合题】

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盼子心切,遂与保姆达成 "借腹生子"协议。医院提取夫妇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培育受精卵后,植入保姆子宫。保姆成功妊娠生育后,该夫妇按协议付给保姆10万元。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赞同者认为,"试管婴儿"技术实现了那些不能生育者的生育梦想,法律应予肯定;反对者认为,通过此项技术"借腹生子",容易引发社会伦理紊乱,法律应予以干预。

根据法律与科技关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上述材料分析并阐述。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旧城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0.50万平方米,总投资12.80亿元,建设单位(甲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甲方鉴于工程潜在的投标人数量等条件,确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约定:实行公开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期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甲方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疑问,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书面回复了提出问题的投标人。

工程由某建设集团公司(乙方)中标,中标价为12.10亿元。其中:利润7200.00万元,规费2100.00万元,税金1.10亿元。乙方对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个别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对专用条款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投标前,乙方在投标方案中进行了技术、商务和管理策划,其中管理策划包括:分包方案、经验分析等5项内容。中标后,乙方成立了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向集团内符合相应能力的管理部门和相应资质的子公司安排如下:

①工程设计总承包由集团工程设计部承担;

②住宅工程主体设计分包给集团设计公司;

③工程施工总承包分包给集团建筑工程公司;

④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由集团建筑工程公司分包给集团安装公司;

⑤工程装饰设计与施工分包给集团装饰公司。

在甲方对部分工程安排提出异议后,乙方进行了调整。

乙方按照完全成本法向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核算了工程施工项目成本,并要求集团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成本控制从时间上贯穿于包括施工过程等阶段。

应甲方要求,在相关单位工程顶部新增钢结构装饰架。2022年9月,乙方提交了装饰架报价: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2200.00t,综合单价12000元/t,措施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总承包管理费70.00万元,计日工26.00万元,规费费率为2%,增值税税率为9%。


【复合题】

案例:甲系某国有公司财务科科长,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2023年3月至 2024年1月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将公司公款共计80万元挪用给其 朋友乙进行营利活动,并约定乙营利后给予甲10万元好处费。乙使用该笔公款进行股 票投资,后因股市下跌亏损50万元,无法归还挪用的公款。2024年2月,公司进行 财务审计时,甲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甲主动向公司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 还了30万元公款。

问题:

【材料分析题】

古琴传统的早期形态应该是巫师琴,其兴盛的年代大致在夏、商两朝。大约从西周时起,原始形态的巫师琴逐渐转入民间,到春秋时便分化成两个既同又异、亦分亦合的传统,分别是文人琴传统和艺人琴传统。

所谓文人琴,是指以文人的身份弹奏古琴而形成的琴乐形态,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弹琴基本上不是职业性的,而是业余的。艺人琴则指以艺人身份,其中主要是琴人身份弹奏古琴而形成的琴乐形态,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弹琴就是他们的职业,因而也是他们的专业。艺人琴的代表人物有师旷、师文、师襄、瓠巴、伯牙、子期、雍门周等。文人琴的代表人物也有许多,如孔子、颜回、庄子、屈原、宋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孔子。就孔子本人的琴艺来说,虽然与艺人琴也有着许多相似和相通之处,但其差别仍然十分明显。他也弹琴,但不以弹琴为业;也教授琴艺,却不以培养职业琴家为目的;甚至也向艺人琴家学琴,却始终保持着自己独立的理念和追求。孔子真正是把琴作为修身的一个工具,是自为而非为人的行为,这是他与艺人琴家的一个根本性的不同。

文人琴与艺人琴在春秋战国时代正式分化形成之后,接着便进入一个由汉到唐的新的历史时期。两汉古琴占据主体地位的是文人琴,在当时较为著名、对后世影响较大的琴家,也都是文人琴家,如刘安、司马相如、刘向、桓谭等。刘安乃淮南王,“好书鼓琴”,雅好学术,有《淮南子》传世;司马相如 “以文章名汉世,而少善鼓琴”;刘向乃 “汉世大儒”“博极群书,所著必精备”“尝作《琴传》并《颂》”;桓谭 “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正是在这些文人琴家身上,琴的修身求治的功能意识和崇古尚雅的审美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

经过汉魏之际的动乱,到了两晋时期,社会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都有了很大改变,但文人琴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仍持续未变。在魏晋时代,那些著名的、有影响的琴家几乎全都是文人琴家,他们有:阮籍、嵇康、孙登等。阮籍、嵇康是著名文学家、诗人,琴为其修身自娱的工具。孙登是 “有道而隐者也,好读《易》鼓琴,性无恚怒”,是隐士而兼琴家。在魏晋时代,我们几乎见不到纯粹的艺人琴家。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魏晋时的文人琴与两汉的文人琴有了一个十分微妙却极为重要的不同:支配着琴学观念的哲学思想由儒家转向了道家。这个变化在琴的功能上最突出地表现出来,那就是从以前的 “正心”“修身” 逐渐地转变为现在的 “娱情”“养生”。 “自娱”“自乐”“自遣”“自得” 才得以成为这一时代普遍的琴艺观念。

文人琴到了隋唐,当然没有完全沉寂,其传统仍然在延续,也仍然出现了著名的代表人物。但是,如果把他们与同一时期的艺人琴家作一比较,我们就不能不强烈地感受到文人琴的声音是多么微弱,色彩是多么暗淡。隋唐与汉晋完全不同,它是一个艺人琴的黄金时代!

隋唐时期艺人琴有别于文人琴之处,除了琴家的身份外,主要表现在琴艺的艺术效果和技法追求上。赵耶利是隋唐之际纯粹以琴为业的琴家,因以琴为业,故钻得深,贡献多。他广泛地刊正旧谱,“所正错谬五十余弄”。他规定技法,著有《弹琴手势谱》和《弹琴右手法》各一卷,指出弹琴只用指甲 “其音伤惨”,只用指肉 “其音伤钝”,主张 “甲肉相和,取音温润”。他还研究琴学,揭示琴派的成因,提出 “吴声清婉,若长江广流,绵延徐逝,有国士之风;蜀声躁急,若激浪奔雷,亦一时之俊” 的观点。所有这些,正是艺人琴家所应用力之处;其中的钻研技法,揣摩规律,则更是唐代艺人琴家所探讨的主要课题。唐代琴家对技法规律所作的种种探讨,都 是专攻琴艺的艺人琴家所不可忽略的内容,在文人琴家那里是很少见到的。

正是因为艺人琴特别重视技法规律的探讨和实践,他们的琴艺才达到高妙无比的地步。唐代的知名琴家大多以其卓越的琴艺闻名于世,盛唐时的董庭兰就是典型的一位。董的琴艺冠绝群伦,尤其擅弹《胡笳》,李颀在其《听董大弹〈胡笳 >》诗中对其高超的演奏技艺有形象地描写:“董夫子,通神明,深山窃听来妖精。言迟更迷皆应手,将往复旋如有情。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明。嘶酸雏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乌珠部落还乡远,罗沙沙尘哀怨生。出音变调忽飘洒,长风吹林雨陛瓦。迸泉飒飒飞木末,野鹿呦呦 走堂下。” 这里有纯熟的技巧,有生动的表现,还有惊人的感染力。不是艺人琴家,是无法达到这个境地的。也正因为此,董庭兰为时人广为推重。

(摘编自刘承华《文人琴与艺人琴关系的历史演变 —— 对古琴两大传统及其关系的历史考察》,有删改)

【论述题】

凡有冤滞不申欲诉理者,先由本司、本贯;或路远而踬碍者,随近官司断决之。即不伏,当请给不理状,至尚书省,左、右丞为申详之。又不伏,复给不理状,经三司陈诉。又不伏者,上表。受表者又不达,听挝登闻鼓。若惶(同"茕",没有兄弟)、独、老、幼不能自申者,乃立肺石之下。——《唐六典·尚书刑部》

诸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诉,而不实者,杖八十。(即故增减情状,有所隐蔽诈妄者,从上书诈不实论)——《唐律疏议·斗讼》

诸越诉及受者,各笞四十……即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诉,而主司不即受者,加罪一等。——《唐律疏议·斗讼》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