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盼子心切,遂与保姆达成 "借腹生子"协议。医院提取夫妇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培育受精卵后,植入保姆子宫。保姆成功妊娠生育后,该夫妇按协议付给保姆10万元。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赞同者认为,"试管婴儿"技术实现了那些不能生育者的生育梦想,法律应予肯定;反对者认为,通过此项技术"借腹生子",容易引发社会伦理紊乱,法律应予以干预。

根据法律与科技关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上述材料分析并阐述。

应得客app下载
手机使用
微信扫一扫
二维码扫一扫
分享
微信内点击右上角“…”即可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材料分析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1984年6月24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的一封反映福建宁德地区福鼎县潘溪镇赤溪村贫困状况的读者来信,引发社会的关注和中央的重视。当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拉开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序幕。赤溪村因此被称作"中国扶贫第一村"。时隔32年之后,2016年2月1日,赤溪村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宁德模式"的典范亮相《人民日报》头版,再次引发关注。

当年,赤溪14个自然村散落在9平方公里的大山里,山高路险鸟迹稀,要跳出"贫困的陷阱"殊为不易。最初的办法是"输血":由政府和社会筹措资金送钱运物,但这种救济式扶贫治标不治本,到20世纪80年代末,整个赤溪贫困率仍在90%以上。

针对当地贫困状况,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首先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必须探索一条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路子。"他非常富有前瞻性地指出:"抓山也能致富,把山管住,坚持10年、15年、20年,我们的山上就是'银行'了。"

在宁德地委强力推动下,赤溪村打响了以转变观念为突破口的"换血"攻坚战--"挪窝":用移民搬迁的方式把分散的14个自然村集中起来,通路、通电。搬迁成功了,生活环境改善了,新问题又来了:搬了穷窝,靠着人均不足1亩的土地,如何拔掉穷根,走一条自我致富之路?赤溪村两委干部再次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培育旅游特色优势产业。今天,生态旅游已成为赤溪人致富的主导产业。2015年全村人均收入达1.3万多元,其中45%以上来自旅游业。

三十多年来,赤溪村干部群众在党的扶贫政策支持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帮扶下,从"输血"帮扶到"换血"搬迁再到"造血"开发,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特色的脱贫致富之路,把一个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建成了小康村。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跟赤溪村干部群众进行在线交流时指出:"中国扶贫第一村'这个评价是很高的,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弱鸟先飞,你们的实践印证了现在的扶贫方针,就是要精准扶贫。"

赤溪村矢志不渝推进扶贫开发、脱贫致富的艰辛历程,正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探索之路的一个缩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七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尽快补齐,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之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摘编自人民网(2016年2月1日、11月9日)、新华网(2016年7月25日)、央视网(2016年8月6日)

【材料分析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1978年,中国正徘徊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中国发展的逻辑是什么,中国现代化到底要通过何种方式抵达?自近代以来盘桓在中华民族头上的问题,再次成为时代之问。

时间定格在这一刻。中国上百台印刷机转动,不同的报头之下,出现了同一个标题;校园的阅报栏前挤满年轻的面孔,无数学子闻风而至,阅读同一篇文章;千百人重新铺展稿纸,千百支笔重新抖落尘埃,准备书写同一个主题;被一种沉重的沉默笼罩的中国大地,随着第一声响动,忽然爆发出轰鸣。

这是1978年5月,一篇名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在《光明日报》一版刊发,掀起了席卷中国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成为那支动改革开放的哲学杠杆。

这场讨论,成为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哲学宣言,不但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凝聚了思想共识,而且确立了中国改革进程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模式。

这场讨论,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一步深入,既成为改革开放的前奏,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奏,使中国在道路探索上实现了理论创新与实践检验的良性互动。

这场讨论,成为中国社会思想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解放思想的力量、实事求是的精神,强有力地推动着中国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演进,从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过渡。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8年5月11日)

材料2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只要我们善于聆听时代声音,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一定能够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摘自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复合题】

2023 年 5 月 10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 50 万元,出票后 1 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行 P 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

5 月 15 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5 月 20 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 “不得转让”。

5 月 25 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 “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 的字样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

6 月 12 日,戊公司向 P 银行提示付款时,P 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复合题】

背景资料:

某引调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口泵站、输水明渠、沿线排水及交叉建筑物等。输 水干线总长33.6km, 其中桩号8+650~桩号12+690为岗地切岭段,渠道最大开挖深度为 26.0m。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2)组织本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4)组织开展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制止和纠正工程施工违章指挥。

事件2:施工单位针对岗地切岭段渠道土方开挖和边坡防护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组织 专家对该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论证,并经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审查论证会专家 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及5名特邀技术专家。

事件3:取水口泵站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如下),对 现场危险部位进行了标识,并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

(1)施工用电由系统电网接入,现场安装变压器一台。

(2)基坑深度为8.3m,  开挖边坡坡比为1:2。

(3)泵房墩墙施工采用钢管脚手架支撑,中间设施工通道。

(4)混凝土浇筑采用塔式起重机进行垂直运输。

事件4:某段切岭部位渠道在开挖至接近渠底设计高程时,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渠道 顶部地表出现裂缝,并有滑坡迹象。即指示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 原因消除隐患后再恢复施工,但施工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未予理睬,不久边坡发 生坍塌,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启动 了应急响应。


【复合题】

张某是某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17年5月1日,张某又与其岳父李某合伙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专门生产矿泉水。其产品与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但商标不同。2018年4月,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了张某的这一行为。同年5月,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责令张某将其从合伙企业从事矿泉水生产取得的20万元所得交给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并罢免了张某的董事职务。但该决议遭到张某的抵制。于是,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诉诸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责令张某将其20万元所得交给公司。

问:

【复合题】

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复合题】

某机电安装公司总承包一大型商务办公楼的机电工程。承包范围: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空调通风、消防和电梯(12部曳引式电梯)等安装工程。
在编制项目施工管理规划时,安装公司要求项目部对文明施工管理做出总体布置,编制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加强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管理,合理布置和安放施工期间现场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并明确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需用量。电引式电梯机房的设备布置如图1所示;安装驱动主机的承重梁采用钢板制作:承重梁制作安装完成,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即用混凝土浇筑固定。

商务楼机电工程为安装公司的年度重点工程,需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绿色施工评价”。项目部按要求编制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资料,内容包括:反映绿色施工要求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的绿色施工章节和绿色施工要求;绿色施工技术交底和实施记录;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汇总表和总结报告;单位工程绿色施工相关方验收及确认表;反映绿色施工评价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高速公路工程,有一段填挖基本平衡的石方路基,其中挖方路堑边坡最大高度大于30m,填方最大高度大于20m。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退回了施工单位提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批如下意见:
①报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不符合要求。
②部分施工工艺流程不符合规范要求。
③尽快完善并重新报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尽早开工。
事件二:经查,被监理工程师退回的专项施工方案中有以下部分内容:
①石质路堑绝大部分石质较硬,为方便现场施工组织、加快施工进度,边坡防护施工在路堑石方工程一次开挖完成后统一实施;应根据地形特征设置边坡观测点,对深挖路堑的稳定性进行监测;施工过程中只在分级平台标高附近进行边坡复测和放样;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应采用硬质碎石回填;石质路床施工完成后再施工路堑边沟。
②部分石质路堑开挖采用炮孔直径为60mm、深度为5.5m的A爆破方法和光面爆破工艺,光面爆破工艺要求在开挖限界的周边排列一定间隔的炮孔,用控制B和药量的方法进行,使开挖断面形成一个光滑、平整的边坡。
③石质路床超挖部分应用高强度的C材料进行找平处理。
④路堤的填石粒径应不大于500mm,并宜不超过层厚的2/3,路床底面400mm范围内,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Dmm,其中小于5mm的细料含量应不小于30%。
⑤填石路基完成后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了质量检验,其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平顺度、弯沉值、横坡、边坡坡度、中线偏位、宽度等。

【复合题】

2018年6月16日,孙纪右因经营需要向其好友马洪借钱。马洪将人民币210万元汇至  孙纪右的账户后,孙纪右出具借条1张,写明该款在1年内偿还,按照年利率11%支付利息。 2019年10月12日,马洪向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孙纪右归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233万元。2020年1月20日,东城区法院判令孙纪右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马洪偿还借款  本息人民币233万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2020年2月25日,马洪向东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东城区法院于2月28日向孙纪右送达执行通知书,并于当日向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发出协助执  行通知书,查封登记在孙纪右名下的东城区天福小区3号楼3A—3 号房屋(已出租)。因马洪  提出以该房屋抵债,4月1日,东城区法院作出裁定书,裁定以孙纪右所有的天福小区3号楼  3A—3 号房屋折价233万元抵债,本案终结执行。4月2日,孙纪右在收到裁定书后又提出不  同意以该房屋抵债。同日,马洪持东城区法院的裁定书,在房屋管理局办理了天福小区3号楼  3A—3 号房屋的过户手续。4月3日,孙纪右向东城区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撤销以房屋抵  债的裁定书。4月25日,东城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孙纪右的异议。

问 题 :

【复合题】

廖某某诉龙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案

原告廖某某的房屋位于龙南县龙南镇龙洲村东胜围小组,2011年被告龙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县第一人民医院,廖某某的房屋被纳入该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龙南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廖某某进行协商,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2013年2月27日,龙南县国土及规划部门将廖某某的部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下达自行拆除违建房屋的通知。同年3月,龙南县人民政府在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催告、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廖某某的违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对拆迁范围外的合法房屋也进行了部分拆除,导致整个房屋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廖某某认为龙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和毁坏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于2013年7月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龙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交安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安远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于法定期限内向龙南县人民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但龙南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只向法院提供了对廖某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供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和依据。

安远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第4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未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本案被告龙南县人民政府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后,始终没有提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的证据,应认定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不具有合法性。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2款第(2)项之规定,确认龙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廖某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该判决生效后,廖某某于2014年5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经安远县人民法院多次协调,最终促使廖某某与龙南县人民政府就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及拆除其全部房屋达成和解协议。廖某某撤回起诉,行政纠纷得以实质性解决。

(本案例分析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载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05-406页。)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