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趾),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迁之。——《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就中国古人对诗、礼、乐的理解看,我们很难分清它到底是属于美学还是伦理学的问题。比如,诗或《诗经》作为文学形式,它的基本价值在于审美和情感表达,是美学的,但自孔子时代始,其道德、政治喻义被历代经学家进行了无限发挥,《诗经》因此几乎成为社会风教和政教读本。与此一致,礼主要涉及道德伦理问题,但由其昭示的人的行为的雅化和群体活动的仪式化,则是审美的;乐是中国社会早期对诗、乐、舞等艺术形式的统称,其审美和艺术特性自不待言,但它预示的心性社会乃至天地人神的整体和谐,却指向伦理性的至善理想。也就是说,虽然按照现代学科划分,美与善或者美学与道德之间存在分界,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论述中,两者却是混融的,其一体性要远远大于分离性。
但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美与善或美与德之间仍然存在差异。比如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评价上古乐舞《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则“尽美矣,又尽善也”。这一方面说明美与善不可相互取代,即美的未必就是善的,另一方面则说明善必然是从美出发的善,美对于道德之善而言具有奠基性和先发性。正是因此,自孔子以后,中国儒家向来主张以审美教育涵养道德教育,即以美储善。像在《论语・泰伯》中,孔子将人的成长分为三个阶段,即“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中,一个人在幼年时代之所以要读诗,根本原因在于诗描绘的是人间的美好事物,诗的吟诵和学习能够兴发人性中美好的侧面,而这种人性的美好就是善。此后对于礼乐的修习,则同样是将道德行为与心性和谐置于美的浸润和环绕之中。据此,所谓以美储善,就是通过美对善的渗透和包容,使美成为道德的容器和存在境域。
中国传统儒家强调美对善的生成和涵养作用,同时也强调善向美的二次生成。人们相信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与外在形貌具有一体关系,良善的本性总会以美的形象向外显现。孟子曾讲,观察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他的眼睛,因为眼睛作为心灵的窗口,既不能掩饰其内在的人性之恶,也不能抑制他的道德之善。一个有德的人,只要“仁义礼智根于心”,就会“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使人的形貌成为道德的表象形式。基于这种看法,孟子认为涵养内在的“浩然之气”是培育君子之德的要务,被这种道德化的浩然之气充盈的状态就是美的状态,由此显现的形象的光辉就是崇高。据此可以看到,对于中国传统儒家来讲,美不仅在源发意义上成为人性向善生成的内部动因,而且也是道德外化的形式。
在中国古代,美一方面涵养道德,另一方面引领道德;它在个体层面涉及“以美立人”问题,在国家层面涉及“以美立国”问题。一种美德共济、美善相乐的雅化国风正是借此得以形成。在美与德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思想者之所以以美和艺术作为国家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原因无非在于美深化了道德的人性基础。如《礼记・乐记》讲:“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也就是说,人生在世,天然地追求快乐,诗、歌、乐、舞是快乐的表现形式,由此引发的道德必然是有深邃人性根基的道德。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思想者之所以持之以恒地对其人民进行诗教和乐教,根本原因在于看到了美和艺术对人性之善的发蒙、滋养和化育作用。这是一种以“情深”为基础的“文明”,是由“和顺积中”而自然达成的“英华外发”。这种由美向德的自然生成,可以有效避免诸多道德教育弊端的出现。比如,美的内在充盈可以防止道德教育的空洞化和教条化,人对美的顺向接受可以缓解道德对人性的压力,美与德的贯通则可以解决因道德植入而使人性撕裂或异化的风险。从中国历史看,由儒家确立的社会道德原则和伦理秩序之所以具有纵贯数千年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它借助美和艺术深化了道德的人性基础,活化了社会伦理秩序,软化了诸多人伦规则的机械和僵硬,使其更合乎人性和人情。或者说,一种审美化和艺术化的道德,必然是人性化、人情化的道德,也必然是人更乐于认同并能够恒久持守的道德。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更深刻地体认美育之于中国当代学校乃至国民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有助于为国家道德建设开启出一条更趋行稳致远的道路。
(摘编自刘成纪《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美”与“德”》,有删改)
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趾),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迁之。——《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
李老师试图纠正学生在课堂上表现出的不适宜行为。他说:“同学们,我想跟你们谈谈班上的一个问题。当我提问时,有些同学不是先举手等待老师叫名字,而是直接回答问题,谁能告诉我,当我向你们提出问题时你们该怎么做?”
王强高高地举起手来,随即大声道:“我知道!我知道!举手并安静地等待?”李老师叹了口气,他试图忽视王强,但王强却是班里唯一举手的学生,并且你越不理睬他,他就是越发使劲地挥动着手,大声说着自己的答案。
李老师说:“好吧,王强,你觉得应该怎么做?”“我们应该举手,安静地等您叫名字。”李老师接着说:“既然你知道应该这样,为什么在我叫你名字之前,你还要大声回答呢?”停顿片刻后李老师接着说:“谁能提醒大家一下有关课堂轮流发言的规则。”
三个学生举起了手,一起大声说起来,“一个人一个人回答”“按顺序回答”“别人发言时不要说话”。李老师有些不高兴地问道:“我们刚才不是强调过应该等我叫名字吗?”“但是,李老师。”张红没举手就说,“刚刚王强并没有保持安静等您叫名字,您不也叫他发言了吗?”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公司项目部标段范围内含雨水泵站一座,泵站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开挖深度为18.95m,基坑底板厚度为1400mm。底板、池壁为C35混凝土,抗渗等级P8。满水试验分三次注水至设计水深,渗水量合格标准为不超过2L/(㎡·d),现状地下水位23.24m。
本工程采用顺做法施工,基坑采用浅层卸土放坡(φ4mm@200mm×200mm网喷护面,80mm厚)+φ1000mm@2000mm钻孔灌注桩护坡+φ800mm@1200mm高压旋喷桩间止水+3道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支护方式。雨水泵站结构及基坑支护断面如图3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施工前,项目部向设计单位提出钢筋混凝土支撑改为钢支撑的建议,未被通过。
事件二:项目部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描述:“根据本工程特点,应预防的常见职业伤害事故类型有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三项”,方案申报总监理工程师后被退回,要求补充。
事件三:公司质量部例行检查项目部工地时,询问质检员本工程各阶段施工(含准备、施工、保修)质量影响因素。质检员回复,应包括与施工质量有关的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事件四:雨水泵站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按照试验准备、水池注水及整理试验结论等流程,进行了水池满水试验。
伦理是有关生活价值与行为正邪的探讨。传统的社会伦理一向是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为中心,现代伦理学近年则开始比较系统地反省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未来的伦理学大概还需要将人与智能机器的关系纳入其考虑范围。
为什么我们过去几乎不重视甚至很少考虑人机关系的伦理问题?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人工智能对伦理提出的挑战是一个很新、晚近才出现的事物,更深入细致的解答则需要结合人物关系的讨论。
在现代伦理学中,将动物纳入考虑范围一般有以下几点理由:这些动物具有感受性,特别是能感受到痛苦;这些动物有生命;这些动物构成了人生活在其中的一部分;最后可能还有感受问题——自然万物常常能够给人带来一种美感,甚至唤起人们的一种宏大感、深邃感、庄严感乃至敬畏感。
但以上这些理由似乎对人造的机器和机器人都不适用,它们是硅基原料或者加上金属,不具有我们人和动物共有的肉体感受性;它们看来也不具有会自己生长、变化和繁殖的生命,也不构成自然整体的一部分——它们在自然界本来是不存在的,只是人利用自然原料造出来的物体;它们也不会自然地给我们带来美感,或者说,优美与否是我们按照自己的审美观赋予它们的,是出于我们的设计,看来也唤不起一种宏大感和敬畏感。所以,此前人们对机器的态度是比自然物差的,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更加随意地对待它们:会拆卸、报废和处理它们。没多少人会想我们要像善待动物一样善待机器。保养它们也只是为了让它们更好和更长久地为我们服务。
但为什么我们现在需要认真地考虑人机关系的伦理问题呢?这一变化大概发生在机器开始自我学习、自我改进的时候,即出现了自动化机器,直到智能机器人的出现。智能机器的出现标志着机器开始拥有了人的一部分能力,即控物的能力、工具理性的能力,这也是人赖以战胜其他动物的能力。机器开始拥有了智能,拥有了工具或技术的理性——而这工具理性正是现代社会的人最为推崇和广泛应用的一种理性。机器在这些方面开始有些像人了,但既然有了一部分人的能力,它们是否会发展到也将拥有自己的情感、意志乃至自我意识?如果未来的发展的确是这样,甚至在它们只具有人的一部分能力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就应该开始考虑我们与它们的伦理关系问题?当然,促使人关心这一问题的一个最大潜在动因可能还是一个威胁的幢幢暗影——那就是它们会不会继续发展到在智能方面超越人乃至替代人?
这方面我们得感谢文学艺术家,是他们的作品,包括许多科幻小说和影视作品,从一开始直到今天都在坚持不懈地提出各种可能的人机伦理问题。
最早使用“机器人(Robot)”这个概念的捷克作家恰佩克,在1921年发表的作品《罗素姆万能机器人》中就很超前地提出了人与机器的关系问题。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在小说《转圈》中最早提出了给机器人设定的三个伦理规则:(1)不得伤害人和见人受到伤害不作为;(2)服从人的指令;(3)自我保存。这是有序的三规则,即越是前面的规则越是优先,后面的规则不得违反前面的规则。要实行这些规则自然会有机器人判断的负担,即如何判断人——被伤害的对象和作为发令主体的人,这人是指发明制造它的人还是使用它的人,是指人类个体还是整体,因为他们之间是可能出现矛盾的?还有判断哪些情况会伤害人,以及在无法避免伤害人的情况下选择伤害哪个或哪些人?在不同的人发出不同的指令的时候,究竟服从谁的命令;等等。阿西莫夫在一些作品中也描述了其中的一些矛盾和困境。他不仅认真地考虑人机关系——当然,这种关系毫无疑问是不平等的,还试图明确地提出调节的伦理规则,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起点。
后来的人们对这三个伦理规则有不少修改和补充,但都倾向于做加法,增多或提高要求,包括阿西莫夫自己,或是鉴于机器人可能成为恶人保镖的危险,自己也加上了一条更优先的零原则:“不得伤害人类整体。”但做加法将继续加重机器人判断的负担,还打开了误判或冒名和假托“人类利益”的缺口。
(摘编自何怀宏《人物、人际与人机关系——从伦理角度看人工智能》,有删改)
问题:
材料:
我们开始写作时,有时也许为出名;有时也许为稿费;有时则受编辑先生的逼迫,情不可却,我 们的动机可说并不纯粹。不过写到后来,我们把这些都忘记了,我们的精神飞腾到忘我忘人的境 界,我们的思想白热化到要把整个的自己融化,我们只是写、写、写,忘记疲劳、忘记饥渴、忘记疾 病,要把自己最后一滴精力都绞沥出来,来完成一件自己认为满意的艺术品。司马相如写《子虚 赋》,焕然如醒,昏然如睡者百日;扬雄作某文,构思极苦,梦见己身五脏流出满地;但丁完成《神曲》 最后部分,自觉精力枯涸,不能再振,不久病死。他们以宝贵生命去兑换艺术的完美,除了为创作 而创作之外,还有别的企图吗?作家必如此,才算艺术忠臣,文艺必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才有永久 的生命。
不过我说这话也许有人要提出反驳,他们说倘使文艺创作果然是受神秘的内在力量之压迫. 是作家于不自觉之中为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努力,则作家的作品应该篇篇纯正才对。为什么世间偏 有许多诲淫诲盗的小说,浪漫颓废,堕人志气的诗歌,及各种方式的不道德的文艺呢?作家撰写这 类作品,说图名,则此类作品每采匿名方式,说图利,则那时代人的写作十之八九没有稿费版税可 收,可见他们的动机也甚纯洁,但作品的结果则与文化进步背道而驰,可见你的话是没有根据的 了。这种事实,我也承认,不过原因也很复杂,有教育环境的关系,有个性兴趣的关系,致作家走错 方向,故文学之需要纯正的批评亦犹做人之需要生活规律的约束。
(选自苏雪林《谈文学创作的动机》,有删改)
问题:
甲有两头母牛,分别交给乙与丙照管,期限为1年。甲与乙的保管合同为有偿保管合同,甲与丙的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乙在照管过程中,牛生下一头小牛。丙在照管过程中,未经甲同意将牛借给丁耕田。某日,乙买来草料喂牛,正好碰见丙也在喂牛,便给了丙一些草料,丙用这些草料喂了牛。由于草料有毒,两头牛均被毒死。乙与丙都未想到草料中会有毒。请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1: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并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为了实现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报告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包括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等。
(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通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四)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等制度。
报告认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材料2:二次大战结束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苏联的解体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垮台,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逐步加快了在世界上推行西方式民主的步伐。首先,在苏联垮台后向原苏联势力范围内的一些东欧和中亚国家输出颜色革命。美国等西方国家采用利益引诱、金钱支持和直接渗透的办法,先后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等国推行颜色革命,推翻原政府,建立亲西方政权。第二,运用武力威胁、经济制裁和外交围堵的种种办法,对不愿听命于美国的国家(如伊朗、古巴、朝鲜等)采取高压政策,试图颠覆其政权并建立亲美政府。第三,在中东地区,除了继续支持和偏袒以色列,压制和阻挠巴勒斯坦建国,长期阻碍巴以和平之外,2003年又直接出兵伊拉克,企图在伊拉克建立美国式的民主政府,并把伊拉克作为民主的典范和样板,在中东推行其“大中东民主计划”,以便占领中东这一国际战略要地,控制中东的石油资源。第四,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继续支持亲西方势力,推行西方式的民主制度。
然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全世界推行其民主计划的行动不仅遭到了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反对和抵制,引起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度警惕,屡屡受挫;而且即使是建立和实行了西方式民主制度的国家,也常常由于本国国内的基础和条件与西方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导致制度与环境水土不符,经常陷入混乱和无序的状态,使经济发展缓慢和社会长期动荡。伊拉克的外患和内乱且不必说,就是最近肯尼亚的总统选举所导致的全国混乱也可窥见一瘫。2007年12月27日,肯尼亚举行了自1992年实行多党制以来的第四次大选,选举总统、210名国民议会议员和2000多名地方市政议会议员。肯尼亚选举委员会30日公布总统选举结果:现任总统姆瓦伊·齐贝吉当选。结果公布后,反对党“橙色民主运动”表示计票过程中存在舞弊现象,要求对全部选票重新进行统计,但遭到选举委员会拒绝。随后,反对党发动和组织了抗议活动,包括首都在内的多个地区发生骚乱,一些人放火烧毁房屋,洗劫商店。据肯尼亚媒体31日报道,因对总统选举结果不满,自30日晚在肯尼亚各地发生的骚乱31日仍在继续,并已造成至少120人死亡。12月31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表声明,对肯尼亚总统选举结果公布之后出现的持续暴力活动表示极度关切,对暴力活动造成的人员伤亡深感痛惜,并敦促肯尼亚安全人员保持克制并呼吁肯尼亚人保持冷静、耐心和对法律的尊重。潘基文号召肯尼亚各党派和领导人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机制和程序,通过对话解决分歧。欧盟、美国、加拿大和非洲联盟也都对肯尼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表示关注,对当地安全局势的恶化表示担忧,并敦促齐贝吉与反对党领导人尽快展开对话,以寻求和平、公正地解决纷争的方法。
与此不同,那些不甘听命于美国,按照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坚持走自己道路的国家,则相对地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较快发展。
材料3:2007年12月27日下午,巴基斯坦前总理贝-布托在该国东北部城市拉瓦尔品第参加竞选时遭袭击死亡,终年54岁。1953年6月21日,贝·布托生于巴基斯坦一个政治世家。她的父亲阿里·布托是巴基斯坦人民党创始人以及该国首位民选总理。贝·布托从小就聪慧过人,极受父亲宠爱。她不负父望,16岁考入哈佛大学,后又进入牛津大学深造。1976年,学成归国的贝·布托继承父志,投身充满惊涛骇浪的政界。1977年,她父亲在军事政变中被赶下台,两年后被法院以谋杀政治对手为由判处死刑。她的两个同胞兄弟一个在卡拉奇被枪杀,另一个在法国寓所神秘身亡。1988年,年仅35岁的贝·布托出任总理,成为巴基斯坦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在贝·布托任总理期间,她的丈夫扎尔达里出任政府投资部部长。据报道,只要有公司想通过扎尔达里拿到项目,就必须给他10%的回扣,因此他获得了一个称号——10%先生。这最终断
送了贝·布托的政治生命。1990年,贝·布托因涉嫌贪污被赶下台。1993年,她卷土重来再度当选,但3年后再次因贪污罪被解职,扎尔达里也被逮捕。1999年,贝·布托夫妇因腐败和滥用职权被判处5年监禁。为了躲避牢狱之灾,贝·布托被迫流亡海外。贝-布托遇刺后,根据她留下的遗嘱,她唯一的儿子、年仅19岁的比拉瓦尔接管巴基斯坦的最大政党——人民党的领导权任主席,他的父亲、贝·布托的丈夫、10%先生扎尔达里将以联合主席的身份辅佐他。
2007年,尼泊尔持续了238年的王朝以共和的方式终结,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寻求终身制的修宪行动宣告失败,朝韩两国实现了“第二次握手,中日实现了多年未有的高层互访。民主是人类的共同选择,整个世界民主发展的趋势浩浩荡荡,但民主发展的道路又是那样曲折,各国实现民主的道路又是那样不同。
贝·布托遇刺后,巴基斯坦的民主与和解会不会“死亡”?作为美国反恐盟国的巴基斯坦将如何建立国家的新秩序?并将如何平衡国内与国外各种势力的利益要求?处于动荡不安的巴基斯坦人民需要一个明晰的答案,整个世界也在密切关注着巴基斯坦的未来局势。
甲公司与乙签订运输合同,由乙开车运输一车香蕉到济南,运费2000元。甲公司的负责人在乙将香蕉装到汽车上以后,考虑到自己最近事务繁杂,实在抽不出时间进行香蕉销售工作,因而又委托乙,让乙在济南以甲公司的名义将香蕉卖出去,并且指示了香蕉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每公斤3元,事毕,乙按照香蕉销售款的5%提成。乙在开车过程中,突发疾病、身体虚弱,无法继续开车。乙只得在路边的商店里住下来,两天后仍未好转。躺在病床上的乙担心已经耽搁了两天,香蕉可能腐烂,会使甲公司蒙受损失。然而当地不通电话,手机也没有信号,乙无法联系到甲公司。乙便找来丙,说明事情原委。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将香蕉运到济南,运费1000元,并由丙以甲公司的名义将香蕉售出。考虑到香蕉运输的时间已经耽搁了两天,已有轻微腐烂的迹象,乙便指示香蕉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每公斤2.5元,事毕,丙按照香蕉销售款的3%提成。丙按照要求将香蕉运到了济南,因其急于回家,便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售出了全部香蕉。
请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丙。2022年,甲因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为逃避债务,甲与乙协商办理假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乙所有,丙由乙抚养,甲不承担抚养费。离婚登记办理后,甲、乙仍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名义相处。2023年,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未留有遗嘱。甲的父母丁、戊主张甲与乙的离婚协议无效,要求分割甲的遗产;乙主张离婚协议有效,甲的遗产应归自己和丙所有。另查明,甲的遗产包括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一套和存款20万元。
问题:
一篇在朋友圈热传的关于“聪明药”的报道称,这种药物可以提升智力。报道中提到,国外有家长为了帮助孩子提高学习成绩,给孩子注射“聪明针”或服用“聪明药”。另有调查发现,国内也有不少家长通过多种渠道寻找并购买这类“聪明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在未充分了解药物原理和副作用的情况下,盲目给孩子注射“聪明针”或服用“聪明药”,在许多人看来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然而,这种不明智的行为背后也有其逻辑。这些家长之所以相信“聪明药”能让孩子变聪明,往往是受到其他家长或恶意宣传的影响而被“说服”的结果。说服不同于说理,说理注重的是过程,而说服只着眼于结果,只要能获得期待的结果,过程和手段在所不计。好的说理要求真实、逻辑合理、论据可靠。然而,即便是好的说理,也不一定能起到说服的效果。如果你跟对方说的理与他的利益不符(或者他根本不愿意说理),再好的说理也无法对他产生实际影响。相比之下,说服指的是一种实际受影响的行为。非真实、逻辑谬误、论据不可靠的宣传或误导,也可以产生这样的说服效果,它要的结果是“依从”。一个人想说服你,他的目的不只是要改变你的态度和看法,而且是要改变你的行为。他希望引发“依从”,也就是使你的行为发生变化,变得与他的要求或目的相一致。当广告商为电视广告投入大量金钱时,他们不只是要你觉得他们的产品不错,而且是要你走进商店、掏出钱来购买这些产品。卖药的要你相信他们的针和药能让你的孩子变“聪明”,道理也是一样的。说服可以诉诸认知,也可以诉诸情绪。一般来说,人越是缺乏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和习惯,就越是有可能被诉诸情绪的说服所影响。在说服过程中起作用的两种典型途径,一种是“中心途径”,另一种是“外围途径”,前一个是切入要点(晓之以理),后一个是转弯抹角(诱之以情)。这两者的区别,其实也就是说理与说服的区别。“中心途径”指的是,人们仔细思考用于说服的信息、证据、逻辑,并根据这些说理因素的强弱来决定是否或如何改变自己的看法和行为。“外围途径”指的是,人们不是集中精力去分析和评估信息,而是对信息情境的表面化暗示或联想直接做出反应。用名人、演员、歌星来为药品代言,不管是真药还是假药,走的都是“外围途径”,其信息情境提示的是像代言人一样的“健康”和“优秀”。不能认识或抵御“外围途径”的情绪性说服,其结果经常是受骗上当,人们往往只是从不实商业广告的危害来认识抵抗情绪性说服的必要,其实,情绪性说服也发生在我们的社会和政治生活里,只是不容易被我们注意到而已。
(摘编自徐贲《人为什么被“说服”》,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