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8 月 20 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1 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600 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 520 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 650 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 480 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 1100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 180 万元,未交税金 220 万元;
②短期借款 900 万元。其中,2007 年 3 月 5 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500 万元;2007 年 6 月 1 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400 万元。
③应付账款 640 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 380 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8 月 10 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 400 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 2005 年 9 月 18 日到期货款 180 万元,2006 年 8 月 18 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 2007 年 8 月 18 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 180 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 2007 年 8 月 1 日到期货款 200 万元。
(3)2006 年 7 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 230 万元的财产
(4)2007 年 6 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 90 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 600 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 520 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 30 万元,管理人报酬 20 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150 万元。
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