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利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重力坝、水电站等建筑物构成。
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了其中某坝段的施工承包合同,部分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总金额壹亿伍仟万元整;开工日期为2007年9月20日,总工期26个月。开工前,项目法人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以履约保证金担保),预付款扣回按公式R=A×(C-F1S)/(F2-F1)计算。式中:F1为10%;F2为90%。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导流设计前,施工单位在围堰工程位置进行了补充地质勘探,支付勘探费2万元。施工单位按程序向监理单位提交了索赔意向书和索赔申请报告。索赔金额为2.2万元(含勘探费2万元,管理费、利润各0.1万元)。
事件2:大坝坝基采用水泥灌浆,灌浆采用单排孔,分三序施工,其施工次序如图2所示。根据施工安排在基岩上浇筑一层坝体混凝土后再进行钻孔灌浆。
事件3:至2008年3月,施工累计完成工程量2700万元。4月份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见表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