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在招标及合同实施期间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未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甲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为此,招标人通知投标人甲,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事件二:评标委员会依序推荐投标人乙、丙、丁为中标候选人并经招标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查实投标人乙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招标人据此取消了投标人乙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投标人丙为中标人。
事件三:评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与投标人丙(以下称施工单位丙)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本合同相关合同文件见下表,各合同文件解释合同的优先次序序号分别为一至八。

事件四:开工后施工单位丙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完工后,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