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年度,甲公司发生的各类投资情况如下:
(1)1月,甲公司使用闲置资金1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12个月,不可转让交易,也不可提前赎回。根据理财产品合约,基础资产为指定的单一固定利率信贷资产,该信贷资产的剩余存续期限和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一致,信贷资产利息收入是该理财产品利息收入的唯一来源,且强制向投资者分配。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一般不会在到期前转让。
(2)3月,甲公司以3000万元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期限为364天。该存款协议约定,2×25年3月31日为指定观察日,若指定观察日黄金价格低于(含等于)1900美元/盎司,该存款利率为3.3%,若指定观察日黄金价格高于1900美元/盎司,该存款利率为4.5%。该存款不允许提前赎回、到期前不得转让,甲公司持有该存款的目的是取得到
期收益。
(3)5月,甲公司经批准按面值发行永续债,发行的票面价值总额为50000万元。发行方案规定,该永续债无期限、浮动利率,永续债年利率确定为:第1个5年按照发行时的基准利率确定,以后每5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的利率为前1次利率的基础上增加200个BP,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的平均利率水平。甲公司可自主选择无限期递延支付利息,但甲公司发放普通股股利时必须支付永续债利息,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甲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均支付普通股股利。发行方案同时约定,如果甲公司发生更换控股股东(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或清算,永续债持有人有回售权。
(4)12月,甲公司与非关联方乙公司成立合伙企业A,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甲公司对合伙企业A不具有重大影响,根据合伙企业协议约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可按财产份额获得合伙企业净资产,所有合伙人权益具有相同的特征,合伙企业仅有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合伙企业A存续期20年。甲公司管理层对该项投资的持有目的不是近期出售,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至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该合伙企业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900万元。
其他资料: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要求:
(1) 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对非保本理财产品应如何进行分类,并说明理由,编制购入非保本理财产品相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说明甲公司对结构性存款应如何进行分类,并说明理由,编制购入结构性存款相关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说明甲公司对永续债应如何进行分类,并说明理由,编制发行永续债相关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4),说明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编制甲公司此业务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