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根据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居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原文“三家居场”应为“三家屠宰场”,此处为原文错误)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背景资料】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施工监理合同后,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招标期间,收到设计文件前提前进入工地熟悉工程建设情况。
②建设单位要求在尚未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设计文件情况下尽快编制监理规划。
③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年度计划后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事件2:
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将下列工作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①审核分包单位的资格;
②组织编制监理日志;
③进行工程计量;
④处理工程索赔;
⑤调查质量事故;
⑥组织审查处理工程变更;
⑦调解合同争议。
事件3: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时初步确定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监理组织形式;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监理规划还应补充有关内容。
事件4:
监理合同文件包括:委托人要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根据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居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原文“三家居场”应为“三家屠宰场”,此处为原文错误)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A公司将新办公大楼工程发包给了B公司,双方约定:工程款为2000万元,工期为1年,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工程款。合同签订后, B公司雇请工人甲、乙等百余人开始施工。工程按期完工, B公司将新大楼交给A公司使用,但B公司尚欠工人甲、乙等工资合计56万元。甲、乙等人多次向B公司催要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了B公司,要求给付所欠工资。法院判决B公司败诉。但在判决执行过程中, B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均不见踪影。在查找B公司的财产过程中,甲、乙等人发现, A公司尚欠B公司工程款180万元未付。 A公司称,之所以未付清工程款,是因为新大楼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A公司同时称,工程完工后双方只进行过一次结算,此后一年多, B公司一直未向其主张过这笔工程款。 甲、乙等人就B公司所欠的工程款向法院起诉了A公司。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 1000 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代表本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 950 万元,甲公司于 10 月 31 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 10 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 1 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问: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该企业生产主要耗用一种原材料,该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 20 元,2024 年 6 月初,该企业 “银行存款” 科目余额为 300000 元,“原材料” 和 “材料成本差异” 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别为 30000 元和 6152 元,6 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5 日,从乙公司购入材料 5000 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 9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1700 元,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2) 8 日,从乙公司购入的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 50 千克,经查明,短缺为运输途中合理损耗,按实际数量入库。
(3) 10 日,从丙公司购入材料 3000 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 57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741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并且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 15 日,从丁公司购入材料 4000 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 88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144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5) 6 月份,甲企业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总计为 84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本题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材料一:诸负债违契不偿,一疋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备(赔)偿。——《唐律疏议·杂律》
材料二: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又不得回利为本。诸以粟麦出举,还为粟麦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仍以一年为断,不得因旧本更令生利,又不得回利为本。——《唐杂令》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甲与乙、丙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于2021年3月6日之前,向甲交付10头耕牛,甲在3月8日之前支付10万元。同时合同还约定,乙、丙对甲的债权为按份债权,每人可受领5万元。不料甲在受领了10头耕牛之后,因牛突发疾病,甲为治疗牛的疾病耗资甚大,最后10头耕牛全部死亡。后乙、丙不断催促甲支付款项,甲心灰意冷,感觉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因为与乙的关系比较好,甲便从自己所余不多的钱中拿出5万元偿付给了乙,并叮嘱乙不要告诉丙。然后将所有剩下的钱,共计3万元赠给了他的弟弟。丙在知道这些情况之后,于5月4日找到乙,要求乙将所得的5万元平分,各得2.5万元,但被乙拒绝了。被乙拒绝之后,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乙的清偿行为。 随后,丙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甲对其弟的赠与,要求甲弟直接向自己作出支付。丙又得知,在此之前,甲被他的朋友丁打伤,经过诉讼,法院判令丁于2021年4月1日之前,向甲赔偿1万元。但在诉讼后甲却心生悔意,想同丁恢复原有的关系, 不再要求丁支付赔偿金。丙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代位行使甲对丁的权利,请求丁向自己支付1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陈寅恪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刑律儒家化"的观点。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论道:"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
瞿同祖先生对"法律的儒家化"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他在《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中提出:"儒家以礼入法的企图在汉代已开始……实胚胎酝酿于此时,时机早已成熟,所以曹魏一旦制律,儒家化的法律便应运而生。""归纳言之,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案例:甲是一名在校大学生,17周岁,未取得父母同意,擅自将家中祖传的一幅字画(价值10万元)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当日支付货款5万元,甲将字画交付给乙,余款5万元于1个月后支付。乙当日按约定支付了5万元,甲将字画交付给乙。甲的父母得知后,明确表示不同意该买卖行为,要求乙返还字画,乙拒绝返还,主张买卖合同有效。后甲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乙返还字画。
问题:
让我们回到1000年前的1018年,当时的人对未来懂得不多,但相信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在未来不会有什么不同。如果1018年你住在中国,会知道到1050年可能出现朝代更替,辽国可能从北方入侵,也可能发生瘟疫,让几百万人丧命。但你也很清楚,就算到了1050年,大多数人仍然是农民或织布工,皇帝还是要靠人来组建军队和朝廷,男人的地位还是比女人高,预期寿命还是大约40岁,而且人体构造也绝不会有什么不同。所以,在1018年的时候,宋朝的穷人家会教小孩如何种稻或织布,有钱人家则是教男孩读经写字、骑马射箭,教女孩三从四德,当个好妻子。毫无疑问,这些技能到了1050年还是很重要。
相较之下,对于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到2050年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实在一无所知。我们不知道那时人类如何谋生,不知道军队或政府会如何运作,也不知道两性关系会是什么模样。到那个时候,有些人的寿命可能会比今天长得多,而且因为有了生物工程和直接的脑机接口,就连人体本身也可能发生前所未见的改变。所以,现在孩子学的各种科目技能,到2050年绝大多数可能没有什么用了。
目前有太多学校的教学重点仍然在灌输信息。这在过去说得通,因为过去信息量本来就不大,而且就连那一点信息,也不断受到各种审查制度的阻隔。比如,如果你住在1800年墨西哥的某个偏僻小镇,就很难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毕竟,那时既没有收音机、电视机,也没有报纸或公共图书馆。就算你识字,也能进入某家私人图书馆,书架上多半也只有小说和传道小册子,因为西班牙帝国严格审查当地印刷的所有文本,而且也只允许极少数通过审查的出版作品由外界输入。如果你当时住在俄国、印度、土耳其的偏僻小镇,情况大致也是如此。
现代学校出现,所有孩子都能学到读写技能,了解地理、历史和生物的基本事实,这其实是个极大的进步。
但是,在21世纪,我们被大量的信息淹没,而审查机构甚至都没有去阻挡信息的打算,反而忙于散布错误的信息,或是用不重要的事来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如果你现在住在墨西哥的一个偏僻小镇,有一部智能手机,光是看维基百科、TED演讲、免费在线课程,就可以花掉大把的时间。一方面,现在没有任何政府有能力隐藏它们不喜欢的所有信息;另一方面,现在如果想用各种互相矛盾的报道、无关紧要的话题来影响大众,完全是轻而易举。比如,全球民众现在如果想知道叙利亚的阿勒颇遭轰炸的情况,或是南极冰盖融化的最新情形,只要上网点一下就能得到信息。然而网络上众说纷纭,实在难以判断哪些内容可信。正是因为只要点一下就能得到无数其他信息,也就令人难以专注。如果政治或科学看起来太复杂,我们很容易就会想转去看些可爱的猫猫狗狗、名人八卦。
在这样的世界里,老师最不需要教给学生的就是更多的信息。学生手上已经有太多信息,他们需要的是能够理解信息,判断哪些信息重要、哪些不重要,而最重要的是能够结合这点点滴滴的信息,形成一套完整的世界观。
事实上,西方自由主义教育的理想几百年来一直如此,但时至今日,甚至许多西方学校也从未实现这个理想。教师只是把资料硬塞给学生,再鼓励学生“自己思考”。出于对集权主义的恐惧,自由派的学校特别害怕教学生宏大叙事,认为只要给学生提供大量资料和一点自由,学生就会构建自己的世界观。就算这一代学生还没办法打造出一个有头有尾、有意义的故事,未来也总有时间让我们好好消化这一切。但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们在未来这几十年所做的决定,将会影响生命本身的未来,而我们只能依据自己目前的世界观来做出这些决定。如果我们这一代人无法对宇宙有整体的认识,生命的未来就只能依赖随机的决定。
(摘编自尤瓦尔・赫拉利《教育:改变是唯一不变的事》,有删改)
几个大班幼儿一起合作用长木板搭建了一个高高的滑道来玩滚球游戏。他们发现小球从坡道滚落后会越滚越远,需要来回捡。于是,他们找到几个空箱子当"墙"挡住球,但是他们发现球会把"墙"给冲散。于是他们经过商量,将装满水的矿泉水瓶放进箱子里来加固"墙"。经过反复尝试,他们发现在空箱子里放进8瓶矿泉水时,"墙"就不容易被球给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