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二重积分
其中积分区域
1)全球海洋面积大约3.6亿平方公里,占地球总面积的71%。一般认为海洋资源包括旅游、可再生能源、油气、渔业、港口和海水六大类。根据国务院2003年5月9日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我国有海洋生物两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天然气资源储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海洋石油资源储量约240亿吨。
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进行勘察,得出的结论是: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据我国科学家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石油储量大约30亿到70亿吨。据有关部门测算,整个南海发现的石油地质储量大约230亿至300亿吨,约占我国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南海海域是世界上尚待开发的大型油藏之一,其中一半以上的储量分布在应归中国管辖的海域。
国家海洋局某负责同志指出,要看到我国海洋资源这些数字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来说是非常有限的。他说,衡量一个国家的海洋资源优势通常有三个指标:第一个指标是人均管辖海域面积。从这个指标上来看,我国在世界的排名大概是120名左右;第二个指标是海陆面积比。我国这个比值是0.31︰1,世界排名大概100多一点;还有一个指标是海岸线长度和国土面积比。这个比值我国在世界的排名在90多位。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总面积7.7万平方公里,海岸线3784公里,素有我国“鱼仓”、“盐仓”和“海洋公园”的美誉。渤海是中国北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环渤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开发力度加大,渤海的污染日益加剧。
濒临渤海的二界沟是某市最大的渔港,过去城里的海鲜商贩和饭店伙计基本上都到这里来上海货。可眼下,尽管离休渔期还有一个月,但很多船都停靠在码头没有出海。“去年上冻之前,船上坞,一直停到现在。”一位码头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污染,渤海的鱼越来越少,许多渔民都不愿出海了。有些大船一停就是半年,只有零星几条小船还出海打渔。正说话间,一条出海的渔船回来了。
记者:“出去多长时间了?弄到啥了?”
船老大:“哪有鱼啊,两天就那点虾爬子。”
记者:“是不是你这船不行,不能到远的地方去?”
船老大:“这船能跑十多海里呢,远处也没什么货,油用的多,赔的更多嘛。”
船老大告诉记者,出去两天,走了5海里,打上来的东西也就卖个几百块钱。可工钱、油钱、再加吃喝,一天就得一千块钱,倒赔。
船老大:“三四年前这个季节,我一网下去就能上来四五百斤虾爬子,真能致富啊!可好景太短啦!眼前这些小的可怜的海货只配做饲料,卖不上价钱。”
根据某水产研究所的调查,1983年渤海鱼类有63种,2004年只有30种,带鱼、鳓鱼、真鲷、银鲳等几乎绝迹。
2007年,渤海实施监测的100个入海排污口中,有91个排污口超标排污,超标排污所占比例居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之首。调查显示,2003年至2007年,渤海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年均2.25万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29%。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陆源排污、河流输入和海上养殖业。近年来,渤海海域赤潮发生的频率和规模逐年上升。2000年至2007年,发生赤潮87次,累计赤潮面积2.05万平方公里,赤潮已经成为渤海海域的主要海洋灾害之一。权威部门指出,如果再不采取果断措施,渤海将在十几年后变成“死海”。那时,即使不向渤海输入一滴污水,单靠其与外界水体交换恢复清洁,至少也要200年。实际上,从世界范围看,海洋及其资源的破坏,波及面积相当大,其原因不单是污染,还包括过度捕捞、填海造地、盲目攫取海底能源等等。海洋的污染将毁灭鱼儿的家园,但让人类不寒而栗的毁灭绝非仅此而已!
2008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规划确定了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保护与防治,建立渤海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系统;面源、点源治防联动,建立陆源污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系统;全面实施节水治污战略,建立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综合管理与整治系统等五大主要建设任务,体现了渤海环境保护任务的综合性、战略性与长期性,并强调在海洋开发过程中,全面推进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和综合利用,确保引进项目为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益的企业和产品,促进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2)2009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视察沿海某省时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截至2008年,我国海洋经济总产值接近3万亿元,占GDP总量的9.87%,并且提供了数以千万计的就业岗位。我国沿海已初步形成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在内的“三大五小”的经济区域整体布局,为进一步发展海洋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可能达到11.11%,2020年将达到15.84%。
与传统海洋经济相比,承载蓝色经济发展的经济区,是以海洋、临港、涉海产业发达为特征,以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以区域优势产业为特色,以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为前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经济功能区。根据《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草案)》,蓝色经济区将被打造成为黄河流域出海大通道经济引擎、环渤海经济圈南部隆起带、贯通东北老工业基地与长三角经济区的枢纽、中日韩自由贸易先行区。但是,该省目前存在着实施“集中集约用海”的障碍,所谓“诸侯经济”的发展态势明显,沿海各地申请的用海项目大都局限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诸侯经济”催生的“诸侯港口”、“诸侯船厂”、“诸侯电厂”遍地开花,重复建设及海岸线资源浪费严重,而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则有望打破这一瓶颈。
该省知名专家W分析:“如果从全国乃至全球发展的大格局上来审视,需要明确一个在国内外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放在黄河流域来定位,则需要一个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和能带动整个流域发展的龙头。”他认为:“把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的大港口、大交通、大钢铁、大能源、大电力、大石化、大造船基地,将拉动整个黄河流域社会经济迅猛崛起。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并非仅仅成为黄河流域经济发展的龙头,要争取把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目前,环渤海地区的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工业区等都已陆续进入国家战略。曹妃甸地处唐山市南部沿海,它依托唐山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京津等大城市的区位、人才优势,发展潜力极大。根据国家批准的《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其工业区确定的功能定位是:能源、矿石等大宗货物的集疏港、新型工业化基地、商业性能源储备基地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W呼吁:“我省也必须积极争取国家的重大政策支持,为今后的经济发展定位一个高起点。另一方面,环渤海地区的产业集聚能力已经相当高,为我省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可多得的机遇。”
有识之士都赞成把原来分散发展的海洋经济区域整合起来,打造一个产业集聚区,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在半岛地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据悉,该省拟打造蓝色经济主体区“两城七区”,包括两个海上新城以及重化工集聚区、机械制造业集聚区、海洋装备业集聚区、海洋化工业集聚区、海洋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区、海洋新能源产业集聚区、石油产业集聚区7个工业区。“两城七区”的功能定位有交集,但是主导产业在其原有发展的基础上各有所异,海洋高科技产业在半岛蓝色经济区产业中的比重将得到大幅提高,以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目的。
3)日本濑户内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曾是天然的鱼仓,日本列岛最富足的海湾。上世纪40年代末,日本为全力发展经济,将濑户内海沿岸选为最重要的工业基地,此后,这里便逐渐成为工业部门的下水道,工厂把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随意排入内海。1955年以后,濑户内海的污染日甚一日,原来十几年一次的赤潮,后来发展到一年几百次,鱼虾绝迹。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水俣病。熊本县水俣湾的老百姓吃了从濑户内海中捕捞的被高毒性的汞污染的海产品,导致痴呆麻痹、精神失常,只有4万居民的水俣湾,竟有一万人得了这种病,更可怕的是水俣病还具有遗传性。水俣病震惊了世界。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下决心着手治理濑户内海,首先,颁布实施《水质污染防止法》、《海洋污染及海上灾害防止法》,还针对濑户内海特别制定了《濑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法》,决定对排入濑户内海及其邻近海域的工业废水负荷量减少一半,并规定3年之内,逐步将与工业废水有关的污染负荷量减少到规定程度。该《措施法》实施了三年,又延长了两年,事实证明它对恢复该海域的良好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了不前功尽弃,日本国会通过决议,将《濑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法》改为永久性法律,更名为《濑户内海环境保护特别措施法》。为了切断污染源头,政府将污染严重的化工厂迁离濑户内海,并大大减少填海造地的面积,濑户内海的大部分区域都被规划为国家公园,建立了800多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政府还协调建立了该海区沿岸13个府县和5个市的知事、市长参加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制度。在治理海洋污染的过程中,这种联席会议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同时,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内海环境调查与监视、监测的投资,各种自动化监测设备可以一年到头连续在海上观测,并多次开展大规模的海洋污染综合调查,对濑户内海的污染现状、如何治理了然于胸。通产省成立了防止濑户内海水质污染研究会、海洋生物环境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其他许多省厅和地方政府的研究所及大学和民间团体也都从事着与治理海洋污染有关的环境科学研究工作。半官方的濑户内海环境保护协会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民间环保组织更是大量诞生,规模之大居世界之首。社会各阶层都在宣传保护濑户内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30年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濑户内海水质已基本恢复到良好状态,海洋渔获量明显增加。日本有关专家指出,现在回头看,以前日本在海洋利用的环保问题上,的确缺乏先期的规划和管制。现在,“综合性海域管理”已经成为世界学者都很重视和关注的课题,一些国际学者最担忧的情况是对海洋的无序开发,希望各国政府能以此为鉴,因为无序开发将给海洋环境带来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
4)2009年10月,荷兰内阁批准了一项“退耕还海”方案,位于荷兰南部西斯海尔德水道两岸的部分堤坝将被推倒,一片围海造田得来的3平方公里“开拓地”将再次被海水淹没,恢复为可供鸟类栖息的湿地。这项“退耕还海”计划是对西斯海尔德水道疏浚工程的“补偿”。西斯海尔德水道位于荷兰南部,是比利时重要港口安特卫普港的出海通道,由于湾长水浅,进出安特卫普港的大型油轮只能在海水涨潮时通过西斯海尔德水道。据称,因此每年给安特卫普港造成损失7000万欧元。疏浚西斯海尔德水道对于荷兰、比利时两国无疑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是,要疏浚水道,必然拓宽水岸,岸边的湿地面积就会受到侵占。在环保组织看来,西斯海尔德水道两岸的湿地,首先是候鸟们在北非与西伯利亚之间迁徙的落脚点、中转站,其次才是可供人类利用的水道。为了人类的利益侵占候鸟栖息的湿地,实属不义之举。环保组织锲而不舍的抗争,促使荷兰政府作出决定,让几十户农民迁出100多年前围海造田得来的家园,以供候鸟们栖息,以此换取环保组织对水道疏浚工程的支持。
经过700多年的与海奋斗,荷兰人不仅用堤坝为自己营造出一个安全的家园,围海造田的面积更是占到荷兰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这样一个在与环境不懈战斗中立足的国家,如今却要为候鸟让出部分家园,应当说,这样的抉择是值得称赞的。其实,类似围海造田这样的词汇,中国人并不陌生。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向湖泊要良田”的思想指导下,经过几十年的围湖造田运动,我国鄱阳湖和洞庭湖两大淡水湖面积均大幅缩小。到上世纪末,两湖面积比上世纪40年代末分别减少了1400平方公里和1700平方公里,减少比例分别为26%和40%。1998年肆虐整个长江流域的洪水,以一种惩罚性的方式,向围湖造田发出了最后的控诉。按照国家部署,1999年,有关省市开始实行大规模的“退耕还湖”,至2001年,“退耕还湖”已使昔日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水面面积增加了1000多平方公里,大大提高了蓄水抗洪能力。据称,鄱阳湖水面面积因此大致恢复到了1949年的水平。荷兰的“围海造田”与我国的“围湖造田”有着相似的初衷,而“退耕还海”与“退耕还湖”都反映了人类可贵的自省。还应注意到,荷兰人的“退耕还海”虽然只涉及3平方公里的海域,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很宝贵的。
5)1962年,在“与海争地海让路,向山要粮山听遣”的鼓舞下,南方某市数万士兵、学生大搞“围海造田”,历时4年,西效牛田洋筑堤拦海工程全面完成,10多平方公里的大海变成了一个大型军垦农场。1969年7月28日,一场12级台风突袭,数层楼高的海浪涌入海堤,市区平均进水一两米,一艘外轮甚至被从港口抛到了山上。牛田洋军垦农场的海堤被削剩无几,抢险队员们以肉身筑成人堤,欲阻挡滔天巨浪,结果,一眨眼队伍便被冲入海中。30多个小时后,他们耕作的地方成为一片汪洋,553名部队官兵和学生殉难。一场台风,大海夺回了本就属于它的土地,夺回的速度比数万狂热军民围海造田的速度快了几千倍。“沧海桑田──桑田沧海”一个轮回只有7年!这真是奇迹,一个让人不堪回首的奇迹!
6)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主张,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包括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我国领海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的全部海域,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领海内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千个岛屿,最大的为台湾岛,面积3.578万平方公里;其次是海南岛,面积3.22万平方公里。保护和开发海岛,是树立现代国土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海岛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10月27日,再次提请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预计该法案将于年底出台。
阳光、沙滩、蔚蓝色的海水,珊瑚礁石垒成的渔村,停泊着几艘小渔船的渔港,这里是南海的西岛。2002年以来,南海某市制定与实施了一系列海岛管理制度,涉及海洋海岛开发保护规划的编制、海岛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属地对海岛的有效监控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西岛能出现令人欣喜的现状,正是该市通过尝试一些新的制度和做法,协调了海岛开发和保护关系的结果。
海岛资源具有很大的旅游开发潜力,但又非常脆弱,一旦破坏,恢复非常困难。比如珊瑚礁,它是岛屿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有很高的要求,要在清洁且温度适宜的海水中才能生存。珊瑚礁遭受污染、破坏,不但岛屿整体环境会恶化,海岛也会受到威胁。有关专家指出,《海岛保护法(草案)》体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就是把海岛和海岛周边的环境看作一个整体来保护,这里面既包括陆地,也包括海岸带、珊瑚礁、红树林以及海域等等。陆地周边的环境对于海岛同样有重要的意义,共同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时,在海岛资源环境保护的范围和性质上也有了很大的扩充,从岛陆扩展到整个海岛环境及各种资源,从有居民的海岛扩展到无居民的海岛。草案规定,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属于国家,防止随意侵占和开发无居民海岛的行为,保护的更加充实和明确。可以这样说,《海岛保护法(草案)》提供了一种认识海岛价值的新思维,它所产生的社会意义是极为重大与深远的。
(三)假设你是沿海某省省政府工作人员,请结合给定资料,草拟一份《关于将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报告》的内容要点。(20分)
要求:(1)内容全面,有针对性;(2)条理清楚,表达简明。不超过400字。
某公司2012年和2013年的销量分别为20万件和40万件,单位销售价格、单位可变成本、固定成本2012年和2013年均保持不变,分别为10元/件、4元/件、40万元。已知每年需支付的利息额为4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50%,无优先股,普通股股数为10万股。计算2013年的经营杠杆度(DOL)、财务杠杆度(DFL)和联合杠杆度(DTL)。[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2015年4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的节目《是真的吗》播出了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该栏目组记者在北京随机购买的8份草莓中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节目称,百菌清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乙草胺在国家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节目检测的草莓样品中,乙草胺的含量最高的是0.367mg/kg,最低的也有0.1mg/kg左右,相比欧盟标准(0.05mg/kg)来说,有的草莓超标7倍多。节目还通过专家指出,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
央视报道过后,全国各地一片哗然,关于草莓农药残留超标致癌的新闻风靡网络,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以下对话反映了普通民众的普遍心理。
放学回家路上的小珊想吃草莓,没想到被一向惯着孙女的爷爷奶奶一口回绝了。
奶奶:反正我感觉是农药多。
爷爷:反正闹不清,是不是不安全、膨大剂什么的,都担心。
奶奶:以后不行就别吃了。
4月30日,《澎湃》发表辟谣文章《草莓真的农药超标了?长期食用可能致癌是无聊的文字游戏》。文章重点强调两大观点,第一个观点是检测结果存疑。首先,一个可靠的食品检测必须要满足两条:一是严格遵循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二是检测机构需要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央视节目中的检测是委托农学院进行的,而农学院并不具备进行此类检测的资质。其次,乙草胺是一种除草剂,通常用于作物发芽之前,到草莓结果的时候,土壤里的乙草胺已经降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些许残留被吸收到草莓中要达到检测到的高含量,基本上不可能。并且,北京地区的草莓种植中一般会采用地膜覆盖,覆盖会抑制杂草的生长,是否还有使用除草剂的必要性,也很值得怀疑。
第二个观点是“长期食用致癌”的说法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迎合了大众心理。节目中宣称“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吓住了许多人。然而,B-2类致癌物是美国环保署的分类,意为“有证据对动物致癌,但对人体致癌无证据或者证据很弱”。按照安全评估中的毒理学试验数据,以节目中检测出的乙草胺的含量计算,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草莓的安全摄入量为3.3公斤,或者苛刻一点是590克,也即每天都吃这么多草莓,吃一辈子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忽略——这里的“风险”,也包括致癌的风险。
5月2日,《人民日报》也刊发报道表示,“吃草莓致癌”不靠谱;随后,各大媒体、网站纷纷跟踪报道。其他草莓主产地也相继对当地草莓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均无乙草胺残留。不过,国内草莓市场依然因此遭遇严重打击,大量草莓滞销无人问津,主产区价格暴跌四成以上。
5月6日,一亩田研究院披露草莓行情数据显示,我国辽宁、河北、吉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等七大产地草莓价格在4月底遭遇滑铁卢,由4月中旬的4~8元跌至1~4元,部分地区的草莓甚至跌到1元以下,连当地农户的人工费都不够。按我国草莓种植面积200万亩计算,今年我国草莓种植户可能亏损数十亿元。面对这样的光景,果农措手不及:“种过草莓的都知道,乙草胺能除草但也会杀死草莓,没人敢冒险用啊……”
2)中国食品科技协会从2012年开始,在每年年末请食品安全专家点评当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很多媒体热炒的事件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以2013年为例:
(1)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
概况:1月,新西兰牛奶及奶制品被检测出含有低含量的有毒物质双氰胺(二聚氰胺),我国紧急与新西兰联系,当日新西兰大使向消费者道歉。
结论:污染是由使用含双氰胺肥料造成微量残留,因低于欧盟标准,不构成健康风险。
(2)镉大米
概况:2月,在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结果显示镉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为此,广州市食药监局抽检,结果显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率达44.4%,同时公布涉事的餐饮单位、涉事米制品企业等信息。
结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事件属于湖南省局部地区受镉污染的土壤上种植水稻加工的大米,或使用大米制作米制品导致镉超标,不是非法添加。
(3)农夫山泉被指生产标准不如自来水
概况:3月,消费者投诉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中出现黑色不明物。某报撰文称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在砷、镉等毒理指标上宽松于两个强制性国标。农夫山泉回应,其饮用天然水即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也遵守国家标准。
结论:企业在标淮的使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非食品安全事件。
(4)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肪酸
概况:7月,一家港媒报道称,三品牌国产婴儿配方奶粉中,每100克奶粉检出含0.4~0.6克反式脂肪酸,但含量并未超出内地和国际安全标准。该报道被部分媒体转发,标题被修改为“××奶粉被曝含反式脂肪可诱发心血管病”等耸人听闻的话语,引发消费者担忧。
结论:报道中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天然带入,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这次的媒体报道有严重误导作用,非食品安全事件。
(5)地沟油变身食品原料,百余企业涉案
概况:10月,涉案金额6000万元,涉及117家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地沟油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案是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地沟油”大案。
结论:全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法律是舌尖安全的最后底线。
(6)方便面被曝含重金属
概况:11月13日,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市场销售的包括“康师傅香辣牛肉汤面”“韩国辛拉面”等在内的多个名牌泡面的油包都含铜、铅、砷、汞等重金属。
结论:台湾方便面酱包中检出的重金属含量都远低于我国以上相关限量标准,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为什么轰动2013年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却有多数谈不上危机,更不是食品安全事故呢?
2015年4月22日~23日,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2015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北京举行。北京大学视听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许教授指出:媒体、科学家往往处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中。科学家和老百姓之间存在认知差异,两方的感知方式不同。科学家会讲概率、讲剂量效应,而老百姓会说,摊上了就是100%。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家认为风险危害不大,而老百姓的情绪感知却很愤怒。由于话语体系和认知模式的差异,开展风险交流应采用双向对等模式,而不是以单向不对等或双向不对等模式进行。
3)风险交流,也称风险沟通,是起源于环境科学领域的一门交叉学科,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史。早在1989年,美国风险认知和交流委员会便在《改善风险交流》一书中对风险交流下了定义: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交换信息和看法的互动过程,这一过程涉及风险特征以及相关信息的多个侧面。它不仅直接传递风险信息,也包括表达对风险事件的关切、意见及相应反应,或者发布国家或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措施等。这一定义首次确立了风险交流中的“互动”特征,这也成为其他风险交流定义中必不可少的一条。从此风险交流不再是简单的传达、灌输和宣布等单向行为,而是包含了信息的交换过程。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风险交流是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消费者、企业、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某项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这意味着风险分析涉及的所有人都是风险交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管理者、风险评估专家、消费者、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等。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此的描述是:“我们要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方式将正确的信息传达给正确的人”。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不仅仅有利于达成共识,也有利于顺利实施风险决策。
近几年,我国才将风险分析引入食品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2011年10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工程院陈院士建议“在我国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按陈院士的设想,“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应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它不应该受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工作是完全透明的,由科学家独立承担。第二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它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政府根据风险评估,从当时当地的各种条件出发,作出科学的决策。第三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这种交流在政府官员与科学家之间;科学家与媒体、消费者之间双向进行。三部分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建立起了这个框架,就能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然而越来越多的热炒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陈院士当年设想的局限性,风险交流的作用日益重要,风险交流需要贯穿风险分析的全过程,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4)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2015年5月27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新〈食品安全法〉的正确打开方式》称新食品安全法“用交流,实现社会共治”:
每每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率先爆出,除了一些“专业的”媒体外,还有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应运而生的自媒体。他们的信息来源复杂真假难辨,在爆出了一些行业的惊人内幕的同时,也不乏鱼目混珠危言耸听的谣言。
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困境的原因之一。所谓风险交流,就是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能有一个公开的、双向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使风险得到更好的理解,并作出更好的风险管理决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的“社会共治”正是体现了国家对风险交流的重视,新法要求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以及权益保护组织等都参与其中,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正如陈院士所说,新法中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难度和现实的差距还很大,一些诸如如何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如何应对自媒体、如何规定虚假信息的判定人等问题,是我国未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需要面对的挑战。
(一)根据“给定资料1~2”,概括草莓农药残留超标致癌等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反映出的问题。(20分)
要求:概括全面、准确,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