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星期一,陆老师埋怨说:“小弦在家过了一个双休日,再回到幼儿园后,许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退步了,不认真吃饭,乱扔东西,活动时喜欢说话,真不知孩子在家时,家长是怎么教育的?”站在一旁的张老师接着说:“是啊,如果家长都能按我们的要求去教育孩子,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
问题:结合实际谈谈目前家园合作中存在的误区。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星期一,陆老师埋怨说:“小弦在家过了一个双休日,再回到幼儿园后,许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退步了,不认真吃饭,乱扔东西,活动时喜欢说话,真不知孩子在家时,家长是怎么教育的?”站在一旁的张老师接着说:“是啊,如果家长都能按我们的要求去教育孩子,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
问题:结合实际谈谈目前家园合作中存在的误区。
Since our chief business with them is to enable them to share in a common life we cannot help considering whether or no we are forming the powers which will secure this ability.
请根据下面的新闻资料,写一篇新闻评论。
附材料:
北京大学实行中学校长推荐制最高可降30分录取
北京大学8日晚正式对外公布了此前流传甚久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凭知名人士的推荐信便可获得一流大学的招生面试资格,从此不再是纸上谈兵。
按照此方案,部分地区中学校长的一纸推荐信一旦通过北大相关部门的审核,其推荐的学生便可以免考,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这部分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3%以内,具体人数则视申请中学以及中学推荐学生的情况而定。
“实名推荐制”的方案不是面向全国各地的高中生。根据北大的方案,招生对象是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不是全国所有的中学校长都具有推荐资格。据北大招办介绍,从11月9日至12日,中学校长必须首先以所在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大招办提交关于参加“实名推荐制”的书面申请: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再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实名推荐”的资质,并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则可以不推荐,所具有的资质将自动延续。而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再次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具体来说,北大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京大学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政策: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学生,可向北京大学申请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在推出新尝试的同时,北大也强调了监督机制。据介绍,北大会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中学也必须在本校范围内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同时,中学校长所具有的推荐资质并非终身制。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而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而如果遇到校长变更等情形,则须由新校长重新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1)2015年4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的节目《是真的吗》播出了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该栏目组记者在北京随机购买的8份草莓中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节目称,百菌清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乙草胺在国家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节目检测的草莓样品中,乙草胺的含量最高的是0.367mg/kg,最低的也有0.1mg/kg左右,相比欧盟标准(0.05mg/kg)来说,有的草莓超标7倍多。节目还通过专家指出,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
央视报道过后,全国各地一片哗然,关于草莓农药残留超标致癌的新闻风靡网络,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以下对话反映了普通民众的普遍心理。
放学回家路上的小珊想吃草莓,没想到被一向惯着孙女的爷爷奶奶一口回绝了。
奶奶:反正我感觉是农药多。
爷爷:反正闹不清,是不是不安全、膨大剂什么的,都担心。
奶奶:以后不行就别吃了。
4月30日,《澎湃》发表辟谣文章《草莓真的农药超标了?长期食用可能致癌是无聊的文字游戏》。文章重点强调两大观点,第一个观点是检测结果存疑。首先,一个可靠的食品检测必须要满足两条:一是严格遵循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二是检测机构需要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央视节目中的检测是委托农学院进行的,而农学院并不具备进行此类检测的资质。其次,乙草胺是一种除草剂,通常用于作物发芽之前,到草莓结果的时候,土壤里的乙草胺已经降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些许残留被吸收到草莓中要达到检测到的高含量,基本上不可能。并且,北京地区的草莓种植中一般会采用地膜覆盖,覆盖会抑制杂草的生长,是否还有使用除草剂的必要性,也很值得怀疑。
第二个观点是“长期食用致癌”的说法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迎合了大众心理。节目中宣称“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吓住了许多人。然而,B-2类致癌物是美国环保署的分类,意为“有证据对动物致癌,但对人体致癌无证据或者证据很弱”。按照安全评估中的毒理学试验数据,以节目中检测出的乙草胺的含量计算,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草莓的安全摄入量为3.3公斤,或者苛刻一点是590克,也即每天都吃这么多草莓,吃一辈子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忽略——这里的“风险”,也包括致癌的风险。
5月2日,《人民日报》也刊发报道表示,“吃草莓致癌”不靠谱;随后,各大媒体、网站纷纷跟踪报道。其他草莓主产地也相继对当地草莓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均无乙草胺残留。不过,国内草莓市场依然因此遭遇严重打击,大量草莓滞销无人问津,主产区价格暴跌四成以上。
5月6日,一亩田研究院披露草莓行情数据显示,我国辽宁、河北、吉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等七大产地草莓价格在4月底遭遇滑铁卢,由4月中旬的4~8元跌至1~4元,部分地区的草莓甚至跌到1元以下,连当地农户的人工费都不够。按我国草莓种植面积200万亩计算,今年我国草莓种植户可能亏损数十亿元。面对这样的光景,果农措手不及:“种过草莓的都知道,乙草胺能除草但也会杀死草莓,没人敢冒险用啊……”
2)中国食品科技协会从2012年开始,在每年年末请食品安全专家点评当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很多媒体热炒的事件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以2013年为例:
(1)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
概况:1月,新西兰牛奶及奶制品被检测出含有低含量的有毒物质双氰胺(二聚氰胺),我国紧急与新西兰联系,当日新西兰大使向消费者道歉。
结论:污染是由使用含双氰胺肥料造成微量残留,因低于欧盟标准,不构成健康风险。
(2)镉大米
概况:2月,在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结果显示镉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为此,广州市食药监局抽检,结果显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率达44.4%,同时公布涉事的餐饮单位、涉事米制品企业等信息。
结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事件属于湖南省局部地区受镉污染的土壤上种植水稻加工的大米,或使用大米制作米制品导致镉超标,不是非法添加。
(3)农夫山泉被指生产标准不如自来水
概况:3月,消费者投诉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中出现黑色不明物。某报撰文称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在砷、镉等毒理指标上宽松于两个强制性国标。农夫山泉回应,其饮用天然水即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也遵守国家标准。
结论:企业在标淮的使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非食品安全事件。
(4)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肪酸
概况:7月,一家港媒报道称,三品牌国产婴儿配方奶粉中,每100克奶粉检出含0.4~0.6克反式脂肪酸,但含量并未超出内地和国际安全标准。该报道被部分媒体转发,标题被修改为“××奶粉被曝含反式脂肪可诱发心血管病”等耸人听闻的话语,引发消费者担忧。
结论:报道中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天然带入,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这次的媒体报道有严重误导作用,非食品安全事件。
(5)地沟油变身食品原料,百余企业涉案
概况:10月,涉案金额6000万元,涉及117家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地沟油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案是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地沟油”大案。
结论:全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法律是舌尖安全的最后底线。
(6)方便面被曝含重金属
概况:11月13日,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市场销售的包括“康师傅香辣牛肉汤面”“韩国辛拉面”等在内的多个名牌泡面的油包都含铜、铅、砷、汞等重金属。
结论:台湾方便面酱包中检出的重金属含量都远低于我国以上相关限量标准,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为什么轰动2013年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却有多数谈不上危机,更不是食品安全事故呢?
2015年4月22日~23日,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2015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北京举行。北京大学视听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许教授指出:媒体、科学家往往处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中。科学家和老百姓之间存在认知差异,两方的感知方式不同。科学家会讲概率、讲剂量效应,而老百姓会说,摊上了就是100%。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家认为风险危害不大,而老百姓的情绪感知却很愤怒。由于话语体系和认知模式的差异,开展风险交流应采用双向对等模式,而不是以单向不对等或双向不对等模式进行。
3)风险交流,也称风险沟通,是起源于环境科学领域的一门交叉学科,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史。早在1989年,美国风险认知和交流委员会便在《改善风险交流》一书中对风险交流下了定义: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交换信息和看法的互动过程,这一过程涉及风险特征以及相关信息的多个侧面。它不仅直接传递风险信息,也包括表达对风险事件的关切、意见及相应反应,或者发布国家或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措施等。这一定义首次确立了风险交流中的“互动”特征,这也成为其他风险交流定义中必不可少的一条。从此风险交流不再是简单的传达、灌输和宣布等单向行为,而是包含了信息的交换过程。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风险交流是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消费者、企业、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某项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这意味着风险分析涉及的所有人都是风险交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管理者、风险评估专家、消费者、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等。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此的描述是:“我们要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方式将正确的信息传达给正确的人”。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不仅仅有利于达成共识,也有利于顺利实施风险决策。
近几年,我国才将风险分析引入食品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2011年10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工程院陈院士建议“在我国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按陈院士的设想,“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应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它不应该受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工作是完全透明的,由科学家独立承担。第二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它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政府根据风险评估,从当时当地的各种条件出发,作出科学的决策。第三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这种交流在政府官员与科学家之间;科学家与媒体、消费者之间双向进行。三部分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建立起了这个框架,就能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然而越来越多的热炒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陈院士当年设想的局限性,风险交流的作用日益重要,风险交流需要贯穿风险分析的全过程,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4)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2015年5月27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新〈食品安全法〉的正确打开方式》称新食品安全法“用交流,实现社会共治”:
每每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率先爆出,除了一些“专业的”媒体外,还有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应运而生的自媒体。他们的信息来源复杂真假难辨,在爆出了一些行业的惊人内幕的同时,也不乏鱼目混珠危言耸听的谣言。
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困境的原因之一。所谓风险交流,就是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能有一个公开的、双向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使风险得到更好的理解,并作出更好的风险管理决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的“社会共治”正是体现了国家对风险交流的重视,新法要求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以及权益保护组织等都参与其中,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正如陈院士所说,新法中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难度和现实的差距还很大,一些诸如如何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如何应对自媒体、如何规定虚假信息的判定人等问题,是我国未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需要面对的挑战。
(三)请你根据“给定资料”,以“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为话题,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1)自选角度,见解深刻;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2015河南郑州)在一个经典实验中,研究者将3~6岁的儿童分成三组,先让他们观看一组成年男子对充气玩偶进行攻击,如大声吼叫或拳打脚踢。然后,让第一组儿童看到成年男子攻击玩偶后受到另一成人的表扬和奖励;让第二组儿童看到成年男子攻击玩偶后受到另一个成人的惩罚;第三组儿童只看到成年男子攻击玩偶。之后,研究者把这些儿童一个个单独领到一个房间里去,房间里放着各种玩具,其中包括玩偶,对儿重的行为观察表明,第一组儿童产生较多的攻击性行为,第二组则比第三组表现出更少的攻击行为。
请运用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对该实验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