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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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分析题】

西欧中世纪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分析题】

跨版

【分析题】
患者女性,20岁 。
主诉:反复发作性喘息、呼吸困难5年,再次发作10h 。
现病史:患者于5年前开始出现反复发作性喘息、呼吸困难,伴咳嗽、多为干咳无痰,无发热及咯血,多于闻及异味或感冒后加重,到当地医院就诊,予以抗炎平喘等药物治疗后可缓解,10h前闻及灭蚊药物后再次发作上述症状 。
体检:T 37 .0℃,P 120次/分,R 30次/分,BP 130/80mmHg,神志清,精神差,发绀,双肺满布哮鸣音,心率120次/分,律齐,无异常心音、杂音 。肝肋下未触及,双下肢无水肿 。
辅助检查:血气分析结果:pH 7 .48,Pa CO 30mmHg,PaO 80mmHg,HCO27 .6mmol/L,BE3 .5mmol/L 。血液常规检查:嗜酸性粒细胞增高 。
【分析题】
患者女性,27岁 。
主诉:持续性左下腹痛伴恶心、呕吐3h 。
病史:患者平素月经量中等,无痛经史,末次月经:2007-01-01,于2007-01-20下午3时,劳动后突然出现持续性左下腹痛,伴恶心、呕吐,休息后不缓解,无腹泻及阴道流血,当地诊所给予"阿托品"治疗后病情无缓解,遂来院急诊 。25岁结婚,孕1产1,末次生产1年前,行宫内节育器避孕2月,既往体健,否认心、肝、肾等疾患 。
查体:T 37℃,P 100次/分,BP 110/70mmHg,急性病容,痛苦貌,出冷汗,不可平卧 。心肺无异常 。妇科检查:外阴正常,阴道畅,分泌物少许,宫颈光滑,举痛(-),子宫前位,正常大小,可活动,无压痛,子宫左后方可及7cm×6cm×6cm包块,压痛明显,包块边界清,活动差,右侧附件区(-),后陷凹不饱满 。
辅助检查:尿妊娩试验阴性,Hb 110g/L,WBC 10 .8×10/L,PLT 115×10/L 。B超:可见宫内避孕环,子宫左后6 .8cm×7.0cm囊实性包块,形状规则,盆腔内有少量积液 。
【分析题】

人物专访(华东师大;暨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分析题】

1.题目:比热容

   2.内容:


3.基本要求:

(1)请在1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如果试讲内容有实验,则要描述具体实验过程。

(2)试讲过程中要有启发性提问。

(3)要求适当板书。

(4)注意结合生活实际。


【分析题】

你单位组织召开大型人牙招聘会,某些群众因为证件没带齐全不能进入,情绪激动,大闹现场。领导让你去处理,请问你怎么办?

【分析题】

材料:
   我是一名语文教师,今天上课要讲的内容很多。为了节约时间,上课铃一响,我就提醒学生们认真听我讲课并做好笔记。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有一个语文成绩还不错的学生趴在桌上睡觉。为了不影响上课的进度,我装作没看见他,继续讲课。随后,我发下一份随堂小练习,要求学生们在8分钟内完成。有几个学生3分钟左右就完成了,他们开始找周围的同学讲话,我批评了几句,他们有所收敛,但没过多久又开始了。这时,我打算提前结束小练习,但有几个学生举手说:“老师,我们还没做完,再给我们几分钟时间吧。”为了照顾到每个人,我让做完练习的学生保持安静,但很快他们又开始说话了。我非常生气,大声地命令语文成绩不太好又正在说话的一个学生站起来。他也非常生气地冲着我大吼:“凭什么就让我一个人站起来?他们也在说话啊。况且,还有人睡觉,你怎么不管呢!”我顿时火冒三丈,严厉呵斥道:“你自己学习不好,还好意思说别人,住嘴!“没想到,我话音刚落,他居然跑出了教室。
   问题:
   (1)评析该语文教师的教学行为。(10分)
(2)试述教师应如何维持课堂纪律。(10分)

【分析题】

英国《每日电讯报》

【分析题】

万能科技系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万能科技与若干关联经销商之间发生持续、大额关联交易,但万能科技在相关各期年报及2018年半年报中均未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2020年6月5日,万能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万能科技立案调查。当日,万能科技股票盘中一度跌停,收盘跌幅5%。

2021年7月2日,万能科技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万能科技股票未出现明显波动。

2022年2月,投资者甲和乙分别以万能科技及其全体董事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于2019年2月多次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于2020年7月一次性全部卖出,出现投资损失。乙曾于2018年6月多次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于2018年12月一次性全部卖出,出现投资损失;后又于2020年6月8日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一直持有至诉讼期间。

在甲提起的诉讼中,甲主张以2020年6月5日《立案通知书》公告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万能科技则认为:与其他虚增业绩、隐瞒亏损等行为不同,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不会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因此不具有“重大性”,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不成立。

在乙提起的诉讼中,乙主张其可请求的投资差额损失为:2020年6月8日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与2018年12月卖出价格的差额,乘以2020年6月8日买入的股票数量。

万能科技董事丙在诉讼中提出:其对万能科技与经销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事实并不知情,且无相关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对此予以查知,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独立董事丁在诉讼中提出:其于2018年5月开始担任万能科技独立董事,并在公司发布2018年半年报时,已明确声称其无法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且披露了具体的异议理由,因此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查明:丁在审议2018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时虽表达了异议但最终投了赞成票。另外,人民法院将2020年8月7日定为基准日。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关于“以2020年6月5日《立案通知书》公告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万能科技关于“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不具有‘重大性’”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投资差额损失应如何计算?并说明理由。

(4)乙关于投资差额损失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丙关于“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丁关于“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