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单位施工一半圆拱形岩石巷道,围岩中等稳定,普氏系数f=4~6,净断面积12㎡。巷道设计采用锚喷网支护,其中喷射混凝土厚度为100mm。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爆破作业措施的部分内容如下:
(1)采用楔形掏槽方式,掏槽眼深;
(2)辅助眼和周边眼间距均为0.8m,深度2.2m;
(3)为提高炮眼利用率,采用正向起爆装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爆破后围岩表面常有超、欠挖现象,平均循环进尺1.5m。
某次放完炮后,发现在顶板处有1个拒爆的炮眼。为不影响正常循环作业,当班班长立即安排一名装岩工人协助爆破员处理此拒爆问题,其余人员进行装岩运输工作。
【背景资料】
某高土石坝坝体施工项目,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施工总承包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的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即将设计文件直接给了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
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标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300万元。
某市政公司中标某市桥梁工程。该桥梁跨越该市既有外环道路,与之斜交,为了满足社会车辆安全通行需要,采取交通导行措施并设置限高4.8m。如图1所示。桥梁最大跨度为30m,桥梁高度8m,建筑高度1.5m,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上部结构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采用支撑间距较大,贝雷片门洞式支架,贝雷片做过梁,梁高和梁顶支架模板的总高度将超过2.0m,如图2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首批桩基检测报告出现断桩,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见灌注桩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只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口头交底记录。水下混凝土浇筑检查记录显示:导管埋深在0.8-1.0m之间,浇筑过程中,拔管指挥人员因故离开现场。
事件二:为了防止桩顶不密实,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技术人员分析的可能原因有:①超灌高度不够;②商品混凝土浮浆较多;③孔内水下混凝土面测量不准确。项目部针对分析的原因,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座公路隧道项目,该隧道为单洞双向行驶的两车道浅埋隧道,设计净高5m,净宽12m,总长1600m,穿越的岩层主要由页岩和砂岩组成,裂隙发育。进场后项目部与所有施工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一名电工无证上岗,一名装载机驾驶员证书过期,项目部对电工予以辞退,并要求装载机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事件一:开工前,施工单位对该隧道的VI级和V级围岩的连续长度及合计长度进行了统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对该隧道进行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
事件二:在一个模筑段长度内浇筑混凝土时,施工单位采用混凝土输送泵送料入模,均匀布料:
混凝土入模温度控制在25℃:浇筑时两侧边墙及拱顶混凝土同时进行浇筑,两侧混凝土浇筑面高差不应小于1.0m;浇筑完成后进行5d的养护。
事件三:2020年7月6日上午,隧道开挖时,监控量测人员根据量测数据的位移速率变化趋势发现围岩位移速率呈上升状态,但未及时告知作业班组潜在的危险。当日下午发生较大塌方,当场死亡人数5人,重伤12人。经补报并核实,截止到2020年8月6日,确认最终死亡人数为10人。
【背景资料】
某框剪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18000m2,地下二层,地上十五层,预制桩筏板基础。项目部在编制的“项目环境管理规划”中,提出了现场文明施工的工作内容。现场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了“五牌一图”。项目部对双排脚手架在基础完成后,架体搭设前;搭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后等情况下均进行了阶段检查和验收,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项目部规定对脚手架进行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验收。
【背景资料】
某大型水库枢纽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发包人和施工单位甲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标准。南干渠隧洞估算投资1000万元,发包人将其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总包合同。
事件一、发包人要求以招标形式确定南干渠隧洞承包人,经招标,施工单位乙确定为承包人,与施工单位甲签订分包合同。
事件二、南干渠隧洞施工方案中,隧洞全长1000米,为圆形平洞,内径5米,衬砌厚50厘米,平均超挖控制在15厘米。
事件三、南干渠隧洞设计衬砌8635m³,实际用量12223.55m³。配比如表2,完工后,施工单位乙向监理单位提交混凝土衬砌子目完工付款申请单,申请以12223.55m³计量。
表2
事件四、为保障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下:
1、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3、配备劳资专管员
4、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
5、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背景资料】
某大型顶进箱涵工程为三孔箱涵,箱涵总跨度22m,高5m,总长度33.66m,共分三节,需穿越5条既有铁路站场线;采用钢板桩后背,箱涵前设钢刃脚,箱涵顶板上表面位于地面下0.6m,箱涵穿越处有一条自来水管需保护。地下水位于地面下3m。箱涵预制工作坑土质为粉质黏土,采用放坡开挖和真空井点降水。
项目部编制了轨道加固方案,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以保障列车按正常速度行驶;制定了顶进时对桥(涵)体各部位的测量监控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按原进度计划,箱涵顶进在雨期前施工完成。开工后,由于工作坑施工缓慢,进度严重拖后。预制箱涵达到设计强度并已完成现场线路加固后,顶进施工已进入雨期。项目部加强了降(排)水工作后开始顶进施工。为抢进度保工期,采用轮式装载机直接开入箱涵孔内铲挖开挖面土体,控制开挖面坡度为1:0.65,钢刃脚进土50mm;根据土质确定挖土进尺为0.5m,并且在列车运营过程中连续顶进。
箱涵顶进接近正常运营的第一条线路时,遇一场大雨。第二天正在进行顶进施工时,开挖面坍塌,造成了安全事故。
【背景资料】
某水利水电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发电引水系统、电站厂房等组成。水库库容为12×108m3。拦河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2m,坝顶全长905m。重力坝示意图如图所示。
重力坝示意图
事件一:混凝土重力坝以横缝分隔为若干坝段。根据本工程规模和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单位将每个坝段以纵缝分为若干浇筑块进行混凝土浇筑。每个坝段采用竖缝分块形式浇筑混凝土。
事件二:混凝土重力坝基础面为岩基,爆破后,施工单位对基础面表面松软岩石、棱角和反坡进行清除,随即开仓浇筑。
事件三:混凝土重力坝施工中,早期施工时坝体出现少量裂缝,经分析裂缝是温度应力所致。施工单位编制了温度控制技术方案,提出了相关温度控制措施,并提出出机口温度、间歇期、表面保护等主要温度控制指标。
事件四:本工程混凝土重力坝为主要单位工程,分为18个分部工程,其中主要分部工程12个。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时,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等级15个,其中主要分部工程优良等级11个。施工中无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得分率91%。
【背景资料】
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
(1)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若遇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费用或材料价格变动时,工程价款采用价格调整公式动态结算。
(2)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工程款的3%预留。
(3)该工程的人工费占工程价款的35%,可以调整价格的材料中,水泥占23%, 钢材占12%,石料占8%,砂料占7%,其余不调价的费用等占15%。
(4)开工前项目法人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当工程进度款到合同价的60%时,开始从超过部分的工程结算款中按60%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5)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