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加湿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甲公司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81万元,乙钢铁公司债券利息收入8.1万元,2020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
(2)持有居民企业丙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取得股息18万元。该股票系甲公司当年5月购入。
(3)直接向丁小学捐赠5万元。通过市科技局向科学事业捐赠20万元,通过市政府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30万元。
(4)缴纳增值税13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71.75万元。
(5)向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32万元。
(6)发生合理的会议费支出6万元。
(7)实现利润总额350万元。
已知: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