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高速公路合同段的施工任务,该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9+060-K14+270,公路沿线经过大量水田,水系发育,有大量软士地基。其中在K11+350附近软士厚度为4.5~8.0m,设计采用水泥粉体搅拌桩进行处理,水泥掺量为14%,桩径为50cm,桩间距离为150cm,呈正三角形布置。桩顶地基设砂砾垫层,厚度为30cm。另再一座中心桩号为K13+050的大桥,其桥台后填土较高、荷载较大,需按规范要求进行台背回填。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办法、施工机械配备等,指定了进度计划,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双代号网络计划如图5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水泥粉体搅拌桩施工前,施工单位进行了成桩试验,确定了满足设计喷入量要求的水泥粉体搅撑桩施工工艺参数,包括钻进速度、搅拌速度等。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实测项目主要包括垂直度、承载力、桩长、桩径、桩距等。检验发现有部分桩体出现下沉,下沉量在1.2~2.0m之间不等,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采取措施对桩体下沉进行了处理。
事件二:施工组织设计中,桥台台背回填的技术方案部分内容如下:①台背填料选用砂石料或二灰土;②自台身起,顺路线方向,填土的长度在顶面处不小于桥台的高度;③锥坡填土与台背填土同时进行;④采用小型机械进行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4%;⑤台背回填在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65%以上时进行。
事件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以下几个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形:①因设计变更,工作(B)的工程量由50 000m增加至60 000m;②工作(D)结束后,业主指令在工作(G)之前增加一项工程,完成该新增工程需要30天;③因业主供应的某主要材料检验不合恪,导致工作(1)开始时间推迟40天,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分别就以上3个情形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