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程在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为了保证安全,防止安全隐患的出现,在基坑开挖时采取了防坍塌措施,具体的措施如下。(1)确定围护方法根据土质和深度来确定。(2)机械开挖不支撑基坑时,每次挖方修坡深度不得超过1.5m。(3)人工开挖不支撑基坑时,每次挖方修坡深度不得超过0.5m。(4)任何情况下,在基坑顶边弃土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1.2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在施工过程中,因一场大雨使开挖的基坑坍塌,幸好无人员伤亡。
结合相关实例论述科技和法律二者之间的关系。
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宽了人类的活动领域,由此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关系,对这些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就形成了新的法律部门。例如,由于许多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航天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方面的国际关系,于是,航空法、太空法等新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
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了人们对科学技术成果的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等方面问题的关注,涉及科学技术领域的法律、法规日益增多,例如,有关核试验和核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产权的法律等。
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的行为方式和原有的社会关系,以致法律的内容不得不作出相应的调整。例如,随着科技的进步,出现了高度危险作业和高速运输行为,给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对此法律规定了更严厉的责任,在保留传统民法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在部分场合实行无过错责任。
2)科学技术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法律的运行机制。
从立法上看,席卷全球的新技术革命浪潮,直接影响到世界各国的立法工作,导致立法体制和立法工作方式发生变化。由于立法涉及的科学技术问题越来越多,立法机关把这类立法工作委托给某些专门的机构,促成了"委托立法"和"授权立法"体制的产生。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使立法工作方式趋向技术化。立法机关可以利用电脑存储、分析来自社会的各项信息,可以对法律体系本身进行检查,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漏洞。
从法的适用上看,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有助于提高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工作质量。例如,在侦查犯罪过程之中,各国普遍使用了现代通信设备、自动监控设备、电子信息系统等;在某些领域,先进国家已将"法律系统专家"用于执法,实现了执法电脑化;在司法审判过程之中,有的国家已经开始运用电脑确定量刑的最佳效应,协助法官判案,等等。
3)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传统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其财产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样,传统民法之中关于保护"物权"的观念就要被扩展和更新。又如,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安乐死"成为引人注目的话题。不少人认为,终止以昂贵的或危险的医疗手段维持病人生命的做法是正当的。这样,"生命权至高无上"的传统法律观念就受到了挑战。
4)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法学研究方法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传统的法学研究一直处于定性分析阶段,难以进行量化分析。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全面收集有关法律的各种数据和信息,并对它们进行分析和处理,这样,法学研究就向定量分析大大地迈进了一步。此外,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被引入法学领域,对法学研究的进步也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法对科学技术的作用。
1)法对科学技术活动有组织和管理作用。现代科学技术活动已经不再是个别科学家的私人活动,而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当代世界各国都十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和管理科学技术活动,制定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计划,建立健全科技组织、科研人员、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科技情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此,许多国家先后制定了科技基本法,如英国的《科学技术法》,奥地利的《科技组织法》和《科技促进法》,法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方向和规划法》,美国1976年的《科学技术政策、机构和优先目标法》等。
2)法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推动和促进作用。为了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对科技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予以保护,对科技成果予以奖励,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规定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依法确认和保护专利权、发明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同时,还规定了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对科学发明、发现、科技进步、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造等予以奖励,确定了评审的程序和奖励的等级等。
3)法对科学技术成果的使用和推广有保证和促进作用。科技成果的使用和推广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包含许多社会问题。比如,由谁来鉴定科技成果、如何鉴定,创造人的权利如何保障,其他人如何取得该项成果的使用权,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科技成果应承担何种责任,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法律规定了科技成果的鉴定制度、使用制度、转让制度和保护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和促进科技成果的使用和推广。4)法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有抵制和防范作用。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有其固有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等,所以,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坚决抵制并严格防范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例如,为了防止核污染发生,就必须从法律上对因利用原子能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建立健全原子能许可制度、核安全制度等有关法律制度。
【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程在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为了保证安全,防止安全隐患的出现,在基坑开挖时采取了防坍塌措施,具体的措施如下。(1)确定围护方法根据土质和深度来确定。(2)机械开挖不支撑基坑时,每次挖方修坡深度不得超过1.5m。(3)人工开挖不支撑基坑时,每次挖方修坡深度不得超过0.5m。(4)任何情况下,在基坑顶边弃土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1.2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在施工过程中,因一场大雨使开挖的基坑坍塌,幸好无人员伤亡。
根据资料 (3), 下列关于企业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表述正确的是 ( )。
企业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离职后福利
应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 设定提存计划 —— 基本养老保险费” 科目 60 万元
企业计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短期薪酬
应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 社会保险费 —— 基本医疗保险费” 科目 50 万元
A公司是—家油田化学品助剂生产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扩建了5万t/a,助剂项目,主要装置包括破乳剂生产车间(破乳剂生产线和高温生产线)和清水剂生产车间(清水剂生产线、复配生产线),辅助设施包括甲、乙类仓库、丙类库棚、储罐区(包括: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储罐组)及公用工程系统。破乳剂生产线包括聚合、复配及交联三个单元,聚合反应的操作条件为145℃,0.4MPa,反应过程放热,生产原料包括环氧乙烷(熔点-112.2℃,沸点10.8℃,闪点-29C)、环氧丙烷、甲醇、二甲苯、引发剂等。高温生产线缓蚀剂产品中间体生产工艺包括酰胺化反应(反应条件140~230℃,0.2MPa)、环化反应和复配反应。中间体生产工艺具有烷基化工艺危险特点,生产原料包括丙烯酸、过硫酸铵、过氧化苯甲酰等;烷基化反应是在导热油加热条件下进行。反应过程放热。环氧乙烷采用半冷冻储罐储存,储罐储存压力0.3~0.4MPA.储存温度-6~0℃;环氧丙烷储罐储存压力0.2~0.3MPA.储存温度-10-25℃;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储罐设置氮封保护系统和安全阀,安全阀出口泄放气体引至安全处置设施,并利用蒸汽(与储罐压力连锁)对泄放气体进行稀释、吸收。破乳剂车间、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储罐均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了HAZOP分析,办理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项目完成了中间交接、设备管道吹扫、试压、单机设备试车、电气仪表调试及联动运行,已确认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处于备用状态。公司安排安全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开工条件确认,确认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拆除"三查四定”、公共系统准备,施工完成,开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审核批准等情况。通过试生产轧线环氧乙烷储罐操作温度-6~10℃即可满足生产需要,设计院对储罐操作温度及冷冻机组联锁进行了设计变更。仪表维护单位提出并办理审批手续,使用单位、仪表维护单位共同审批后实施了变更。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四
【背景资料】
全厂地下管网由A公司总承包、其中有循环供回水、雨水管道。局部平面布置见图4所示。循环供回水管道采用焊接钢管,规格为中1200X12mm,材质Q235,其内外表面均要求防腐。施工时,先集中分段预制组焊防腐,再现场分层组对安装。在预制场涂装作业区入口、动火作业均设置了“禁止标志”。
开工后,A公司配置有激光准直仪、激光铅直仪、激光经纬仪、激光水准仪、激光平面仪等。设置了施工测量基准,包含若干个便于测量、不易被扰动且牢固的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对建设单位移交桩进行复核测量。并经双方人员认定。A公司编制的循环水管道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了焊接方法、坡口几何尺寸接头组对允许偏差等,指导焊工圆满完成焊接任务。
A公司辨识出地下管网沟槽机械开挖、钢管安装、钢管内外防腐全过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并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保证了施工安全。
根据资料 (1), 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 6 月 5 日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
借 :在途物资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7.8 贷:应付账款 67.8
借:材料采购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7.8 贷:银行存款 67.8
借:在途物资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7.8 贷:银行存款 67.8
借:原材料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7.8 贷:银行存款 67.8
某快速路路面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甲公司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其主线一般路段及收费广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如下表所示。
沥青路面的上、中面层均采用改性沥青。沥青路面面层之间应洒布乳化沥青作为C,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上将乳化沥青作为D,之后应设置封层。合同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工程量25%时,双方可以协商调整超出25%部分的单价,其中甲公司路基部分路基挖方的清单工程量为60000m3,单价为15元/m3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设计变更,路基挖土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90000m3,双方协商调整单价为14元/m3。
事件二:施工单位在底基层施工前完成了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的配合比等标准试验工作,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审批。监理工程师中心实验室对该试验报告的计算过程复核无误后,批复同意施工单位按标准试验的参数进行底基层的施工。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山岭隧道工程,该隧道为分离式双向四车道公路隧道,起讫桩号K23+510~K26+235,全长2725m。岩性为砂岩、页岩互层,节理发育,有一条F断层破碎带,地下水较丰富。隧道埋深18~570m,左、右洞间距30m,地质情况相同,围岩级别分布如图1所示。

该隧道设计支护结构为复合式衬砌,即:喷锚初期支护+二次混凝土衬砌,Ⅳ、V级围岩设钢支撑和仰拱。本工程合同工期为22个月,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决定按进、出口两个工区组织施工,左洞进、出口同时进洞施工,采用钻爆法开挖,模板台车衬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了开挖支护月进度指标为:Ⅲ级围岩135m/月,Ⅳ级围岩95m/月,V级围岩50m/月;施工准备2个月,左、右洞错开施工,右洞开工滞后左洞1个月,二衬滞后开挖支护1个月,沟槽及路面工期3个月,贯通里程桩号设定在K24+900。在设计无变更情况下,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安全优质完成该工程。
事件2:隧道开挖过程中,某些段落施工单位采用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法开挖,该方法包括以下工序:①上台阶环形开挖;②核心土开挖;③上部初期支护;④左侧下台阶开挖;⑤右侧下台阶开挖;⑥左侧下部初期支护;⑦右侧下部初期支护;⑧仰拱开挖、支护。部分工序位置如图2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