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教师李某与银行职员刘某因争抢停车位发生冲 突,刘某一怒之下将李某的汽车砸坏。李某报警后, 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处罚执行 后,刘某为报复李某将其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涉嫌故 意伤害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 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存在主观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及相关法律,判处刘 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人民币7万元整。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相关理论,回答并 分析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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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复合题】

【背景资料】 某日,A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从B汽车站出发,驶往C客运中心。次日凌晨,天气小雨,当驾驶员驾驶客车行驶至弯道半径为196m的某高速公路时,车辆突然侧滑失去控制,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后侧翻,造成车内4人死亡,17人受伤的事故(重力加速度g≈10m/s2、路面附着系数0.4)。
调查发现:
(1)A公司发生事故的车辆后轴右侧轮胎胎冠花纹最小深度为0,两侧转向轮花纹型式不一致,且一侧转向轮为翻新胎。
(2)在夜间雨天失控前的行驶速度为105~108km/h。
(3)车内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被车辆甩出而造成死亡。
(4)事故客车驾驶员存在屏蔽GPS信号问题。
(5)B汽车站不按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长途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未及时发现客车轮胎技术状况存在隐患。
(6)驾驶员发车前未对乘客做安全告知。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注1: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车辆的离心加速度,即,式中。——离心加速度;——车速;——道路弯道半径。
注2:下表为20~29的平方值。

【案例分析题】

甲是临街商铺101室的业主,乙为其楼上201室的业主。2020年5月,甲将101室出租给丙,双方约定:此房用于餐饮经营,租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金为每年12万元。房屋交付后,丙花费10万余元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后开业经营。2022年1月,乙重新装修201室,破坏了防水层,造成101室房顶漏水,天花板和墙面受损严重,丙不得不暂停营业。丙将上述情况告知甲,甲遂出面要求乙维修,乙则提出丙的餐馆自营业以来,排出的油烟和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其生活,要求先解决油烟和噪声问题,否则不予维修。双方争执不下,漏水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致使丙长期无法正常经营。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复合题】

2021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

在某幼儿园大班的家长座谈会上,家长们纷纷提出:孩子快上小学了,幼儿园应减少游戏时间,增加算术、识字等教学内容,以便于孩子提前适应小学的学习生活。

问题: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公司建一项城市互通立交匝道扩建工程包括一座匝道跨线桥,单向双车道,跨径组合为2x22m,桥面宽度9.5m。上部结构为后张法预应力现浇混凝连续箱梁,下部结构桥墩为140cmx140cm方柱式单桩墩,桥台为钢混凝土轻型桥台。桥下净空高度5.5m。

跨线桥施工前,项目部编制了现浇箱梁模支架专项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支架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明确规定了各种杆件的材料参数和使用要求,杆件见图1

(2)支架搭设施工,验收和使用期间,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开展现场管理工作。

(3)建立支架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纳入档案管理的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验收、施工监测、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等资料。


【复合题】

甲厂自2000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2001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飞天”商标。2003年5月,乙厂的“飞天”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04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颓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新唐书·刑法志》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材料分析题】

学习了课文最后一段后,老师播放了一张幻灯片:乌鸦寂寞地站在一棵树上。这时,老师提问:“请同学们仔细观察这只乌鸦的神态,想一想它看着狐狸把肉叼回洞里,心里会怎么想。” 学生稍加思考,纷纷举起了小手。小方说:“乌鸦很伤心,它想:‘唉!都怪我太爱听好话,才会上当!'” 小红说:“乌鸦很后悔,它会想:‘要是我不爱听好话,孩子们这时候就有肉吃了。'” 这时,活泼的小虎站起来说:“乌鸦想:‘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谁夸我羽毛漂亮、嗓子好,今天总算听到了。不就是一块肉吗,孩子们别着急,我再给你们找去!'” 顿时,学生们哄堂大笑……

【复合题】

程某颖诉张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5 年 7 月 28 日下午,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到网约车订单一份。17 时 5 分许,张某驾驶轿车搭载网约车乘客,在行驶途中与原告程某颖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致程某颖受伤、车辆损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宁公交证字〔2015〕第 0018 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张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另涉案轿车所有人为张某,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 “非营运”, 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简称人保南京分公司) 投保了交强险、保额为 100 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保单上的使用性质为 “家庭自用汽车”。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报案请求赔偿,人保南京分公司以张某驾驶家庭自用车辆从事营运活动,改变车辆用途,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主要是张某的营运行为是否显著增加了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

首先,张某的行为符合营运的特征,而非家庭自用。其次,张某驾车行驶至前庄路与清水亭东路丁字路口时,往南右转弯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张某居住地在其工作单位的东北方向,其下班路线应是向东及向北,通常情况下不会向南折回。其向南行驶的目的应是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如张某未载客,则其不会向南转弯,本次事故就不会发生,故本次交通事故与张某的载客行为有因果关系。最后,张某的营运行为使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张某应当及时通知人保南京分公司,人保南京分公司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保险费。张某未履行通知义务,且其营运行为导致了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人保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不负赔偿责任。

问题: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①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②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超出15%部分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0.9调整;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实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1.1调整;③规费费率为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率为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之和为基数)。前6月均按计划完成。

事件一: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发现8月末D工作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9200㎡。F工作实际完成12000。承包人提出了结算申请,监理机构进行了审核。
事件二:
项目进行到第12个月末,监理机构对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了检查。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6-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