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住宅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施工时正值雨季,连续降雨导致停工6天,造成人员窝工损失2.2万元。一周后出 现了罕见特大暴雨,造成停工2天,施工方机械设备损失1.5万元。针对上述情况,施工单位分别向 监理单位上报了这四项索赔申请。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 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三:在装饰装修阶段,项目部使用钢管和扣件临时搭设了一个移动式操作平台用于顶棚装饰 装修作业。该操作平台的台面面积8.64 m²,台面距楼地面高4.6m。
事件四:工程验收前,相关单位对一间240m²的公共教室选取4个检测点,进行了室内环境污染
物浓度的检测,其中两个主要指标的检测数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