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矿建施工单位以1240万元的中标价格,总承包一矿山工业广场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通过招标将桩基及土方开挖工程、钢结构工程发包给专业分包单位;通过与建设单位共同考察,确定了预拌混凝土供应商,并与之签订了采购合同。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钢结构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进行了进场验收,施工单位查验了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事件2: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缺乏水平仪等专业器具,临时从网上购置了仪器。查验有关技术文件和制度,有施工技术标准等制度,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但未审批完成。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由施工单位取样后送检测机构检验。
事件3:主体结构施工期间,由于特大龙卷风造成配电箱破坏引发现场火灾。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总承包单位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250万元;总价值2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总承包单位有3名工人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4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另外,大火扑灭后总承包单位停工5天,造成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
图2半幅桥梁横断面示意图(单位: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