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所学有关法理学的知识指出以下法律规范的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严禁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或单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吸食、注射器具。”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纠纷诉诸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交付全部货物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李某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李某仍然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王某申请一审法院强制执行,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已申请再审,便裁定中止执行。在裁定中止执行以后,二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再审,并裁定撤销原一审与二审的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请问:本案在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
2015年12月某日,在湖南长沙市的金星路,一名该市居民因为在城区道路乱开远光灯,被交警拦下,后被罚站在车前看着打开的车灯1分钟。
问题:
请运用行政法的原则分析此一事件。
某适龄青年甲一心想参军,但因文化程度太低,未获批准。于是通过熟人找到市武装部征兵办公室主任乙,请他帮忙。乙说:“帮忙可以,但是办这事难度很大,我还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我尽量办,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第二天,甲给乙送去2万元钱,乙收下当即填写了入伍通知书和批准书,加盖该市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公章,使甲当年应征入伍。第二年,乙更加有恃无恐,采取类似手段使6名不合格的青年入伍,非法获取17万元,严重影响了兵员质量。案发后,上述不合格人员都被部队清退。
问: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即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问:甲、乙、丙分别构成什么罪?
某日凌晨,海淀区香山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香山门头村幼儿园门前时,发现有四名男子抬着一个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获悉,该四名男子编织袋中为其偷来的47斤葡萄。该葡萄是北京农业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该四位男子的"搀嘴”之举令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计量。后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估价,直接经济损失为1.122万元。在香山派出所,面对白色编织袋内紫红晶莹的葡萄,四名男子一脸沮丧:“要知道那么贵重,说啥也不敢吃啊。”
问:该四名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甲有一件家传名画,乙多次想购买未成,不久,甲的独生子患白血病住院,急需一笔钱,乙趁机以2万元的低价向甲索买,甲无奈以该价卖掉该画。
问:(1)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2)甲可以行使什么权利,应在什么期限内行使?(3)甲行使权利后效力又如何?
2016年2月,省县玄滩镇村男青年陈某与村女青年宋甲建立恋爱关系后,两人去浙江打工。同年5月,双方自愿解除恋爱关系。2016年12月,陈某与赵某恋爱,准备结婚。2017年3月10日,陈某随身携带6000元与未婚妻赵某一起回家,备办其母50岁生日宴。宋甲之父宋乙得知后,于3月12日下午3时许,纠集其兄宋丙、其妻万某以及其他亲朋好友共7人,闯入陈某家,使用暴力拍桌打凳,并进行恶言恐吓说:“陈某你不该与宋甲分手,你要是和赵某结婚,就必须赔偿我家名誉损失费、青春损失费和抚养费3.6万元,否则我永远都要找你的麻烦,让你永远结不成婚,就是结了婚也别想过上一天安宁日子。”当陈某申辩是宋甲自愿与其解除恋爱关系时,宋乙多次冲上前去欲殴打陈某,被他人拦阻。宋乙一直纠缠要陈某赔钱,陈某之母刘某向宋乙等人求情。到当晚11时许,陈某被迫将其带回的6000元交给宋乙,宋乙还逼陈某打了3万元的欠条,才带人离去。次日凌晨4时许,陈某跳入附近堰塘溺水死亡。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某日下午,某工厂工人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