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并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致。

刘四到案后经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用所为,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文、张武兄弟。

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文、张武雇用社会人员刘四杀害了被害人。

法庭上张氏兄弟、刘四同时翻供,称侦查中受到严重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但均未向法庭提供非法取证的证据或线索,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公诉人指控定罪的证据有:(1)小区录像;(2)小区保安的证言;(3)现场提取的手套、刮刀;(4)ABO血型鉴定;(5)侦查预审中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相互证明。三被告对以上证据均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无罪。

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以上证据分别进行简要分析,并作出是否有罪的结论。

手机使用
微信扫一扫
分享
微信内点击右上角“…”即可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案例分析题】

张家不允许刘家取水的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题】

陈某受朋友所托,伪造了李某、张某、万某为上海某公司职员的身份材料以及其他用于申领出入境证件的虚假材料,并通过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向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骗得3份商务签证,随后分别出售给上述3人,共收取人民币12万元。同年4月9日,李某等3人持证分别非法出境。

问:陈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案例分析题】

用所学有关法理学的知识指出以下法律规范的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严禁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或单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吸食、注射器具。”

【案例分析题】

刘某、何某、赵某因涉嫌共同抢劫杀人犯罪被某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中,为节约时间,对三人一同进行了讯问。经审理,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立即执行,邱某与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宜判后,刘某与邱某服判,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邱某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遂二审改判邱某死刑立即执行,改判赵某无期徒刑。

问:本案中有哪些程序错误?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丙,男,40岁,某工厂锅炉工。丙在工厂负责操作锅炉,每日需按时检查锅炉水位、压力等参数,确保锅炉正常运行。某日,丙因前一晚熬夜打牌,上班时精神萎靡,在检查锅炉时敷衍了事,未发现锅炉水位异常偏低的问题,便擅自离开岗位,前往休息室睡觉。后锅炉因缺水干烧,发生爆炸,造成工厂厂房损毁、3名工人重伤、2名工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问:被告人丙的行为构成何罪?请结合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理论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王某,女,28岁,农民。王某与丈夫钱某长期不和,钱某经常对王某进行打骂。2006年6月5日晚上,钱某又无故对王某打骂。王某感到走投无路,夜里乘钱某熟睡之时用斧头将钱某杀死,后将钱某抛进村外的一口枯井内。不久钱某尸体被发现,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抓获了王某。某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县人民法院将此案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定予以核准。

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2016年7月1日,汪某伙同李某、孙某在A县盗窃摩托车。次日汪某、李某来到B县,将冯某的摩托车盗走。之后二人又来到妇幼保健院门口,将金某的摩托车盗走。2016年7月3日,B县公安机关受理B县发生的这两起盗窃案并开展立案侦查。2018年1月3日,公安机关发现汪某、李某作案的线索,遂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这之前,李某因A县盗窃案于2016年12月被A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问:对李某在B县的盗窃案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