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赴 A 地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洗衣机买卖合同,王某完成此项任务后,看到一种新式电扇销路很好,未征得甲公司同意,便利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扇买卖合同,甲公司得知此事后,不同意,要求王某撤销与丙公司所订合同,但丙公司坚持将货物发出,甲公司又拒绝接收,在此情况下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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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材料分析题】

学习了课文最后一段后,老师播放了一张幻灯片:乌鸦寂寞地站在一棵树上。这时,老师提问:“请同学们仔细观察这只乌鸦的神态,想一想它看着狐狸把肉叼回洞里,心里会怎么想。” 学生稍加思考,纷纷举起了小手。小方说:“乌鸦很伤心,它想:‘唉!都怪我太爱听好话,才会上当!'” 小红说:“乌鸦很后悔,它会想:‘要是我不爱听好话,孩子们这时候就有肉吃了。'” 这时,活泼的小虎站起来说:“乌鸦想:‘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谁夸我羽毛漂亮、嗓子好,今天总算听到了。不就是一块肉吗,孩子们别着急,我再给你们找去!'” 顿时,学生们哄堂大笑……

【复合题】

甲公司有300立方米的木材要加工成家具,乙公司与丙公司一起找到甲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与丙公司将300立方米的木材加工成家具,合同履行期限为50天,报酬为60万元。乙公司与丙公司也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200立方米,丙公司负责100立方米,所取得的价款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也照此比例处理。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工作人员抽烟,导致60立方米的木材被全部烧毁。合同履行期限满后,乙公司与丙公司将全部木材加工成了家具,但乙公司交付的数量不足。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与丙公司连带赔偿损失,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三方无法协商一致,甲公司要求丙公司交付家具,丙公司提出,甲公司不交付价款,自己便拒绝交付家具。甲公司索性便通知丙公司解除合同。请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北京三元桥“换梁疗伤工程”行政指导案

2015年11月15日11点30分左右,随着总重1300余吨的新梁整体进入指定位置,北京

三元桥“换梁疗伤”获得成功。三元桥,地处东北三环,是连接三环路、京顺路和机场高速的立

交桥。由于自然老化和长期超负荷运行,桥梁出现下挠现象,且主梁刚度下降27%。为了确保

安全,从2015年11月13日23点起,“体检不合格”的三元桥跨京顺路桥开始换梁。在三元桥

大修之前,交管部门曾经给出了这样的数据:日均车流量达206万辆,高峰时每小时13万辆车

从桥上驶过;这里共有48条公交线路,日均搭乘727万人次。2015年11月15日18时,经过

43小时连续施工,三元桥、京顺路同时恢复交通。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在一个周

末完成桥梁更新,这彻底解决了在特大城市交通咽喉地段桥梁更新与城市交通的工期矛盾。”

在施工单位积极做好三元桥换梁工程的技术论证和施工安排以及受影响车辆绕行方案的同

时,北京市交通委等政府部门在换梁工程正式启动之前以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社会公众三元

桥换梁施工的具体时间,提示届时桥区除公交车辆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请市民提前安排出

行计划。这一举措便于市民避开拥堵路段出行,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三元桥换梁工程的顺利

完成。

问题:

【复合题】

某新建保障房项目,单位工程为地下2层,地上9-12层,总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单 位按照合同组建项目部进场。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计划进场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串筒传输部分混凝土和 土方施工机具照片见图1。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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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编制的绿色施工方案中,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等施工现场绿色能源技术以减少施工阶段的碳排

放:对建造阶段的碳排放进行计算,采用施工能耗清统计法对施工阶段的能源用量进行估算,以确定施工

阶段的用电等产生碳排放的传统源消耗量:工程施工阶段碳排放的计算边界确定为:

(1)碳排放计算时间从垫层施工起至项目发工验收止:

(2)建筑施工场地区域内外的机械设备等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产生的碳排放应计入;

(3)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产生的碳排放应计入,现场制作的构件和部品产生的碳排放不计入;

(4)建造阶段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材料库房等临时设施的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消耗的能 源产生的碳排放不计入。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绿色施工方案时,提出以上方案内容存在不妥之处,要求整改


【复合题】

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21年4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601元,而甲须于2021年4月6日前,交予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6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21年4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请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一)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三家独立公司,2022年至2023年,甲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业务如下:

(1)2022年1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30万元取得乙公司25%的有表决权股份,乙公司成为其联营企业。当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符。

(2)2022年6月30日,甲公司以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对丙公司投资,取得丙公司60%的股权,且能够对丙公司实施控制。该无形资产原值为9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1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投资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当日,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2022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4)2023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80万元。3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复合题】

案例:某市政府为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在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未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某小区的部分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导致多名业主的房屋及屋内财物受损。业主们认为市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反宪法规定,侵犯了其合法财产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问题:

【复合题】

2007 年 8 月 20 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1 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600 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 520 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 650 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 480 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 1100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 180 万元,未交税金 220 万元;

②短期借款 900 万元。其中,2007 年 3 月 5 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500 万元;2007 年 6 月 1 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400 万元。

③应付账款 640 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 380 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8 月 10 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 400 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 2005 年 9 月 18 日到期货款 180 万元,2006 年 8 月 18 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 2007 年 8 月 18 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 180 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 2007 年 8 月 1 日到期货款 200 万元。

(3)2006 年 7 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 230 万元的财产

(4)2007 年 6 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 90 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 600 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 520 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 30 万元,管理人报酬 20 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150 万元。

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教学设计题】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教学对象:六年级(1)班40人。

水平:水平三。

授课内容:蹲踞式起跑。

动作方法:听到“各就位”,两脚蹬地前后分,后膝跪地手前撑。听到“预备”,平稳抬臀高 于肩,重心前移肩过线。听到“跑”(或鸣枪),起跑蹬摆反应快,后蹬积极又充分。

请根据上述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复合题】

2019年10月18日,郑某在某汽车品牌店购买豪华汽车一辆,双方签署“买卖合同”,汽车价格为440万元,首期付款为220万元。余款则通过按揭贷款方式由某行王县支行支付,以汽车办理两年期抵押贷款,约定年利率为12%。2019年10月18日,郑某与某行王县支行另行签署了“汽车抵押类贷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并由康达公司在“贷款合同”“担保人”一栏签名盖章。

2019年10月19日,利达公司与某行王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对郑某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第14条约定:“本合同请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该“保证合同”仅由利达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私下签名并未加盖公司公章。在知道担保的情况下,利达公司事后并不认可。

2019年10月20日,顺达公司单方向某行王县支行出具了一份“贷款担保承诺函”,注明“郑某在贵行申请汽车按揭贷款,我公司愿意为其提供担保,当郑某丧失偿债能力不能按期还款时,则由我公司负责还款”。

2020年11月20日,郑某与某行王县支行协商对贷款年利率进行了调整,降为10%。

2022年3月18日,某行王县支行对主债务人郑某提起诉讼并胜诉,但郑某欠债较多,除某豪华汽车以外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2年4月18日,某行王县支行又对顺达公司和康达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对起诉郑某后胜诉判决书所确定的本金和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顺达公司抗辩理由一: 2020年11月20日,郑某与某行王县支行对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但并未经过本公司同意。

顺达公司抗辩理由二:我公司单方向某行王县支行出具了"贷款担保承诺函",并不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且已经过了保证期间。

康达公司抗辩理由一:某行王县支行应首先将郑某的某豪华汽车进行拍卖或变卖,不足部分才能要求本公司承担责任。

康达公司抗辩理由二:某行王县支行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已过了保证期间,本公司依法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中,某行王县支行又申请增加利达公司为共同被告。

请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