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李老师在讲解 “周围神经系统” 时,先让学生学习 “神经系统” 的一般知识,再学习 “周围神经系统” 的具体内容,厘清 “周围神经系统” 与 “神经系统” 的关系,帮助学生建立知识联系。
问题:
材料:
学期初,丁老师为了创设并营造良好的美工环境,收集、购买了许多自然材料,如落叶、松果、木片、树枝、花生壳、贝壳、螃蟹壳等,应有尽有。幼儿进入区域以后,端着一筐筐材料,摆摆弄弄、敲敲打打,没一会儿就放下这些自然材料,跑到其他活动区玩了。丁老师面对一柜子混乱的材料无从下手,美工区开设一段时间后,仍没有看到幼儿利用材料进行创作。
问题:
材料:
李老师在讲解 “周围神经系统” 时,先让学生学习 “神经系统” 的一般知识,再学习 “周围神经系统” 的具体内容,厘清 “周围神经系统” 与 “神经系统” 的关系,帮助学生建立知识联系。
问题:
材料:
某中学班主任张老师收到家长的一封来信,信中说:“……我的孩子晓奇在小学阶段喜欢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异。进入初中后,第一次数学考试考了80分,属于班级中下水平,他感到很失望、很沮丧,开始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产生怀疑。与此同时,晓奇小学时特别感兴趣的,也是他的强项——英语,现在考试成绩也很不理想。晓奇对自己的学习能力更不自信了,认为自己不是学习的材料。近期他的学习劲头明显下降,作业拖拉,只要家长一离开,就放下作业。我很着急,也很纳闷,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请老师帮我出出主意。”
问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2021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将党内最高荣誉"七一勤章"追授给黄文秀同志,黄文秀曾被追授"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
黄文秀生在百色、长在百色,学成归来回到百色建设家乡。2018年3月,她主动要求到条件更为艰苦的百坭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期间,黄文秀带领村干部和群众,埋头苦干,学经验、找路子、筹资金,硬化通屯路,安装路灯,修建蓄水池,发展经济林木和砂糖枯种植业,百妮村贫困发生率从22.8%降至2.71%,2019年,百村实现整村脱贫。
在服务百坭村的日子里,黄文秀访遍全部贫困户,帮助村民发展扶贫产业,以真抓实干的作风赢得村民信任;她全身心扑在扶贫事业上,在城乡、村屯间穿梭,用真情奉献与群众打成一片,以使命担当兑现着"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驻村诺言。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黄文秀始终扎根群众、心系群众。作为驻村第一书记,黄文秀还特别注重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黄文秀始终牢记当年在入党申请书中写下的誓言:"一个人要活得有意义,生存得有价值,就不能光为自己而活,要用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作出贡献。"
2019年6月,百坭村连降暴雨。因惦记百坭村的防汛抗洪工作,利用周末看望手术不久的父亲后,黄文秀冒雨连夜返回,不料途中遭遇山洪,年轻的生命定格在30岁。习近平总书记在对黄文秀先进事迹的指示中强调,黄文秀同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倾情投入、奉献自我,用美好青春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谱写了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年轻人的态度就是乡村的未来。"黄文秀生前曾在驻村日记中这样写道。如今,她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被广为传颂,激励着越来越多的青年扎根新农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摘编自《人民日报》(2021年6月18日、7月2日、7月27日)
材料2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每一代青年都有自己的际遇和机缘,都要在自己所处的时代条件下谋划人生、创造历史。"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是年轻边防战士在皑雪山立下的铿错誓言;"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这是年轻航天人探索宇宙抒发的豪情壮志;"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这是年轻学子发自心底的庄严承诺。
青年向上,国家向前。在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寄语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摘编自《人民日报》(2021年8月9日)
1992年6月16日,许某、杜某在同一妇产医院各自生下一名男孩。许某之子取名姚某,杜某之子取名郭某。2020年,姚某被诊断为肝癌,许某准备移植一部分肝给姚某。在手术前检查时,医院发现许某与姚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后经调查发现,许某和杜某错抱孩子,许某与郭某存在亲子关系,杜某与姚某存在亲子关系。杜某、杜某之夫、姚某以医院错换孩子造成姚某失去治疗肝病机会,给全家人造成精神损害为由,将妇产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妇产医院赔偿姚某已经支付和未来需要支付的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中有关工程内容及价款约定如下:
(1)分项工程(含单价措施,下同)项目4项,总费用为162.16万元,各分项工程项目造价数据和计划施工时间见表4.1。
(2)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为21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分项工程项目费用的6.8%,该费用在竣工结算时根据计取基数变化一次性调整),其余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暂列金额为12万元。
(3)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7%,规费费率和增值税税率合计为16%(以不含规费、税金的人工、材料、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为基数)。
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约定如下:
(1)开工10日前,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的2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工程预付款(在施工期间第2~5月的每个月工程款中等额扣回),并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的70%支付给承包人。
(2)分项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施工期间实际完成工程量逐月支付。
(3)除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外,其余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按签约合同价,在施工期间第1~5月分5次等额支付。
(4)其他项目工程款在发生当月支付。
(5)在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6)发包人在竣工验收通过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质量保函(额度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后20天内一次性结清竣工结算款。
该工程如期开工,施工期间发生了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下列事项:
(1)因发包人提供场地问题,分项工程B按计划施工当月工效降低,第2、3、4、5月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分别为200m3、320m3、320m3、120m3。分项工程B开工当月每立方米人工费和机械费增加40元。
(2)发包人委托施工设计图绿建预评价的健康舒适指标评价分较低,为达到预期星级标准,将分项工程C的主材C1(消耗量为1210m2,不含税单价为150元/m2)更换为带有绿建标识的新品牌同规格材料(消耗量不变,需要通过询价或聘请专家评审确定价格)。
(3)施工期间第5月,发生现场签证费用2.6万元。
其他工程内容的施工时间和费用均与原合同约定相符。
(计算过程和结果以万元为单位的保留三位小数,以元为单位的保留两位小数)
2018年9月,一夕公司与王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一夕公司向王某授予“鸣喜奶茶”特许经营权,一夕公司提供设备,经营奶茶店所需原材料,提供技术指导,进行广告宣传。加盟合同期限为6年,王某应一次性支付加盟费用20万元,特许保证金5万元,并按月支付特许广告费2000元。合同同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合同签订后,王某缴纳了20万元加盟费用和5万元特许保证金,但一直拖欠特许广告费,一夕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于2019年3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判决王某支付特许广告费14000元,违约金30万元。王某反诉称一夕公司一直未履行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要求一夕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加盟费20万元,特许保证金5万元。王某同时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的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经法院查明,一夕公司已依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请回答下列问题:
廖某某诉龙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案
原告廖某某的房屋位于龙南县龙南镇龙洲村东胜围小组,2011年被告龙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县第一人民医院,廖某某的房屋被纳入该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龙南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廖某某进行协商,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2013年2月27日,龙南县国土及规划部门将廖某某的部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下达自行拆除违建房屋的通知。同年3月,龙南县人民政府在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催告、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廖某某的违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对拆迁范围外的合法房屋也进行了部分拆除,导致整个房屋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廖某某认为龙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和毁坏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于2013年7月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龙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交安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安远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于法定期限内向龙南县人民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但龙南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只向法院提供了对廖某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供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和依据。
安远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第4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未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本案被告龙南县人民政府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后,始终没有提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的证据,应认定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不具有合法性。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2款第(2)项之规定,确认龙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廖某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该判决生效后,廖某某于2014年5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经安远县人民法院多次协调,最终促使廖某某与龙南县人民政府就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及拆除其全部房屋达成和解协议。廖某某撤回起诉,行政纠纷得以实质性解决。
(本案例分析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征收拆迁十大案例”,载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05-406页。)
问题:
陈寅恪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刑律儒家化"的观点。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论道:"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
瞿同祖先生对"法律的儒家化"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他在《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中提出:"儒家以礼入法的企图在汉代已开始……实胚胎酝酿于此时,时机早已成熟,所以曹魏一旦制律,儒家化的法律便应运而生。""归纳言之,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材料一:我国《民法典》第500条第1项、第2项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 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材料二:我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材料三:黑格尔说,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 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 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黑格尔进而总结了契 约法的三个特点,其中前两个特点为:当事人的意志 是自由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契约达到共同意志。
问题:
B公司是一家大型机械零部件喷涂企业,现有员工120人,设有综合管理部、生产部、营销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B公司涂装车间采用溶剂型涂料喷涂工艺。主要工艺为:上件一喷砂打磨一喷底漆-底漆打磨—喷面漆一喷清漆→流平一烘干-自然冷却一下件,其中上件、下件需要起重机配合转运。
涂装车间喷漆房主要由前处理区、喷漆区、烘干区组成。
前处理区分为抛丸室和打磨间。抛丸室采用压缩空气驱动,配置通风除尘净化系统,该系统与压缩空气设备和抛丸作业设备联锁。抛丸、打磨产生的粉尘和废气经除尘净化后统一排入烟囱。
喷漆区分为底漆间、底漆打磨间、面漆间及清漆间,采取了防静电安全技术措施,配置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通风除尘系统。底漆打磨间使用干式巷道作为除尘风道,并在巷道内布置火花探测和喷淋装置。喷漆区所有废气和粉尘经同一风道排入通风除尘系统。
烘干区有2个烘干间,采用天然气加热系统,燃烧装置的自动点火控制系统安装了温度检测器,燃料供给系统安装了流量计。烘干间安装了与加热系统联锁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并配置了排气补风系统。
喷漆房北侧设置调漆间,配置了新风换气系统,新风经过滤后从调漆间上部送入、下部排出,换气频率12次/小时。
2024年6月5日16时55分,涂装车间主任甲安排5名员工到面漆间清理地面漆渣,作业期间关闭了通风除尘系统。由于漆渣粘在地面,清渣难度大。为提高清理效率,员工乙向地面泼洒10kg有机溶剂,软化漆渣,员工丙用铁铲铲漆渣,铲渣过程中,铁铲不时与钢格栅撞击。
17时16分,面漆间内发生爆燃,引燃残留的有机溶剂和漆渣,火势迅速蔓延,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6-5"燃爆事故发生后,B公司对涂装车间安全风险进行了全面辨识,提出了安全整改措施,完善了有关作业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