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广州都督党(姓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太宗)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房玄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新唐书·刑法志》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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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复合题】

某钢厂建设一个年产100万t的板材轧机工程项目,通过招标,具有冶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A公司中标,A公司近几年安装过多种类型的轧机设备,轧机工程施工业绩较好。
项目主要内容:土建基础施工,厂房钢结构安装,车间300t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轧机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A公司考虑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将土建基础施工分包给B公司,车间300t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分包给C公司。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等。A公司指派专人对分包公司进行施工管理,使土建基础施工和桥式起重机安装按合同要求完工。
轧机安装前,A公司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轧机设备基础验收合格,确定中心标板和基准点位置,设立永久基准线和基准点:并在设备基础周边埋设沉降观测点。使用已验收合格的桥式起重机进行轧机设备吊装,轧机底座、机架安装后检查精度达到设计要求。
机架安装固定后,以轧机机列中心线、轧机底座标高为基准,进行轧辊装置、传动装置、工作辊等部件的安装与调整。在传动装置(见图5)安装后的检查中,测量复核传动电机的水平度:用百分表和专用工具测量联轴器的径向和轴向偏差;检查齿轮座时,发现齿轮啮合间隙不符合规范要求,经重新调整后,传动装置验收合格。
轧机设备安装后,A公司在组织、技术、物资三个方面进行试运行准备。单机试运行时,主传动电机、传动装置等部件分别空载试运行0.5h,轧机按额定转速的25%、50%、75%、100%分别试运行2h,且高、低速往返运行5次,设备轴承温度正常。单机试运行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联动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

【复合题】

A公司是一家工程车辆零配件制造企业,现有员工340人,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交接班时间分别为8:00~8:30、18:30~19:00。

A公司设有综合部、技术部、生产部、市场部、安全管理部5个部门和冲裁、焊接、组装及动能4个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一加工一焊接一打磨抛光一组装等。

焊接车间焊接工位配备自动焊接机器人,每个机器人用围栏阻隔并设有安全装置。作业人员通过围栏安全门进入焊接工位时,应执行LOTO(上锁挂牌)管理程序作业人员切断焊接机器人电源并挂LOTO专用锁后,才能打开围栏安全门进入焊接工位。每个机器人电源只能挂1把LOTO专用锁,每把锁只有1把钥匙,实行一人一锁管理。焊接车间西墙外建有焊接用氧气、氙气和丙烷3个气瓶间。气瓶放置在气瓶间集装格内,气体经由气瓶一汇流排一工业气体管道向焊接车间内各焊接工位供气,氢气、氩气和丙烷管道上分别标注了基本识别色。

A公司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在氧气气瓶间内距地坪高0.8m和2.5m处、氨气气瓶间内距地坪高1.0m处、丙烷气瓶间内距地坪高0.6m和2.0m处,分别安装了气体浓度探测器。2024年10月9日18时37分,该车间完成白班生产任务,生产线停止作业,开始交接班准备。白班员工甲按照LOTO管理程序切断机器人电源并LOTO专用锁后,打开安全门,进入自动焊接机器人01工位围栏内,进行电极帽填充,为夜班生产做准备。18时42分,夜班员工乙也进入自动焊接机器人01工位围栏内,准备清理渣。18时45分,甲完成电极帽填充后,与乙进行了口头交接。甲随即退出01工位围栏,习惯性关上安全门,取下LOTO专用锁,连通机器人电源。随后,甲听到围栏内异常声响,立即关闭机器人电源并挂LOTO专用锁,打开安全门进入围栏内查看,发现乙被挤压在夹具与接机器人之间。用马上呼叫车间维修人员并向班长丙电话报告,丙随即拨打了120。18时53分,车间维修人员到达事发现场,拆卸设备后,将乙救出并实施现场急救。19时20分,救护人员到场后,将乙送至医院,乙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21-25问题。(1-2题单选,3-5题多选)


【复合题】

2022年9月12日,被告转运站受原告设备制造厂之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衡水火车站签订了102件炉门框运输合同四份。同年9月29日,被告转运站又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衡水火车站代理处为原告的货物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上站前被告知损坏一件。同年10月12日,货物到达黑龙江鸡东县。收货人在收货时,发现损坏24件。原告经向被告转运站交涉索赔事宜未果,遂诉至衡水市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设备制造厂诉称:被告收取了原告的运费、上站费等多种服务费用,并给原告出具了发票,原告据此将货物交给被告,这一行为表明,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应是代理关系。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是被告不履行代理义务造成的,请求判令被告承担代办运输造成的经济损失91178.86元。

被告转运站辩称:在代理期间,被告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并将原告的货物由自己的储存地安全地送至货场站台,同铁路部门进行了验收交接,并按原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至目的地,被告全面完成了委托职责。货物的损坏是在运输中造成的,是铁路部门的责任,应由承运人和保险人按规定赔偿。被告转运站的上级主管机关实业公司答辩内容同转运站。

问题:

【复合题】

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5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经查明,甲企业并非以骗取财物为目的。

(2)2023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甲企业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

(3)2023年3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签发了一张金额300万元于2023年5月17日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给C公司。C公司又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D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E公司。E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企业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复合题】

赵某涉嫌杀人,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赵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多年后,真凶落网。此事经媒体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检察机关继而提起抗诉,经再审,赵某被宣告无罪。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监督的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材料一: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是法律(人定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和自然相一致的生活",人定法必须符合这种自然理性要求。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把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结合在一起,认为法(人定法)是管理社会的人为了公共幸福而制定、颁布的理性规则。近代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基础不是大自然,也不是神的意志,而是人类理性,自然法就是人类理性,是立法者以及一切人的永恒规范;该学派还认为,人生来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不允许政府以及任何人侵犯。

材料二:孟德斯鸠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

材料三:奥地利著名法社会学家埃利希认为,"法律史上已经证明,最初,立法和司法都是在国家范围以外的。司法并不来自国家,而是根源于国家存在以前"。事实上,埃利希所研究的法律,主要是指"活法"。在他看来,法律是社会秩序或人类团体的内在秩序,因而不能把国家制定法看成是法律的主要部分,有些法律虽然不曾被制定为法律条文,但仍然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

材料四: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斯丁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每一实在法是由一个主权者个人或集体,对独立政治社会的一个成员或若干成员,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立的。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一般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材料五:马克思在评论资产阶级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问题:

【复合题】

南京发尔士新能源有限公司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行政决定案

江苏省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7月对10家企业作出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加工单位备案,其中包括南京发尔士化工厂和南京立升废油脂回收处理中心。2012年11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宁区政府)作出江宁政发(2012)396号《关于印发江宁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396号文),明确“目前指定南京立升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升公司)实施全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该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商务局于2014年3月发出公函,要求落实396号文的规定,各生猪屠宰场点必须和立升公司签订清运协议,否则将进行行政处罚。南京发尔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尔士公司)对396号文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文对立升公司的指定,并赔偿损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江宁区政府在396号文中的指定,实际上肯定了立升公司在江宁区开展餐厨废弃物业务的资格,构成实质上的行政许可。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商务局作出的公函已经表明被告的指定行为事实上已经实施。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受理、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应当履行相应的行政程序。被告在作出指定前,未履行任何行政程序,故被诉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被告采取直接指定的方式,而未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排除了其他可能的市场参与者,构成通过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违反了《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19条和《反垄断法》第32条的规定。被告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市场监管的需要,有权对该市场的正常运行作出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但不应在行政公文中采取明确指定某一公司的方式。原告发尔士公司对其赔偿请求未提交证据证实,法院对此不予支持。遂判决撤销被告在396号文中对立升公司指定的行政行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经济行政十大案例”,载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08-409页。)

问题:

【复合题】

【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一座桥梁工程,双向六车道,桥面宽度32m,双幅布置。主桥上部结构为4联3×40m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为花瓶式混凝土双柱墩。桥位地质土主要为砂性黏土,桥梁横断面构造如图5-1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编制了上部结构专项施工方案,支架采用贝雷桁架—型钢组合体系,主要构件包括钢管、支撑架(片)、工字钢横梁、槽钢连接件、箱梁翼板模板支撑杆件、卸落装置、贝雷桁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对支架体系的强度进行验算,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支架临时支墩横断面构造如图5-2所示。

事件二:上部结构施工前,项目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会议期间同时进行考核。

事件三:支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按规定进行支架预压,同时开展支架预压监测,结果显示沉降量超过规范规定限值,判定支架预压不合格。项目部对支架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完成整改。

事件四:在支架搭设和模板安装过程中,现场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为确保作业人员在平台上的安全,在平台上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脚手板,为防止高空物件坠落造成伤害事件,在作业平台下及架体外侧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复合题】

A单位为监控、通信、收费等系统施工单位;B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C为两家的监理单位。

事件1:收费站规模4入5出(3入3出为ETC专用车道,1入2出为ETC/MTC混合车道)

事件2:气象检测器3套,施工单位检验3套,监理对其中2套抽检评定。

事件3:A单位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见证。实验负荷力为风机重力与风机支架重力的10倍。

事件4:开挖标志门架基础,由于中央分隔带只有1.5米宽度。B单位2.5×1.8×2.2自行变更为2.5×1.5×2.7。施工单位称受界面所限,体积更大,不影响安全。


【教学设计题】

音乐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请根据上述材料完成下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