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动作方法:场地两端线相距30~40米,两组学生为一队,有几支队场地中间就画几条跑道,同队的两组学生分别站在一条跑道的两端线外。从一侧的同学开始,排头学生右手持棒一端,采用站立式起跑和立棒式传接棒方法,教师发令后,向前跑出,把棒传给对面同伴后,站到对面组队尾。依次进行,先跑完的队为胜队。

请根据上述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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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复合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甲公司”) 由两位投资者各出资 600 万元设立。2024 年 1 月初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如下:实收资本 1000 万元,资本公积 300 万元,盈余公积 2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100 万元,2024 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1 月 10 日,经股东会批准,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100 万元,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50 万元。

(2) 6 月 30 日,按照相关法定程序经股东会批准,引入新投资者加入甲公司,并将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800 万元,按投资协议,新投资人出资 500 万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

(3) 2024 年度,甲公司共实现利润总额 2000 万元,假定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及递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分别为 10% 和 5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材料分析题】

人工智能(AI)预计将重新定义未来的工作方式,因此人们需要熟练掌握这项技术。随着AI越来越多地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拥有AI技能将成为未来十年求职的先决条件,就像在15到20年前计算机技能是求职的必要技能一样。事实上,今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AI将影响全球近40%的工作岗位,这表明每个人都应该在某种程度上学习AI技能,以免落后掉队。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成为AI专家,并了解如何编程。就像电脑技能一样,未来所需的AI专业水平将根据个人的角色和工作而有所不同。

有两个主要群体值得关注。第一个群体是“智慧的AI使用者”。他们可能不了解AI的技术细节或如何熟练编程。但他们拥有足够的知识,能够有效利用这项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他们非常清晰地知道聊天机器人的局限,能够辨别AI输出结果中的缺陷。第二个群体是“AI生产者”。他们拥有专业技能知识,能够编写代码,创建AI程序,钻研前沿技术,引领AI科技的发展趋势。

人们学习AI技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高等技能教育,让学习者掌握AI基础用法;另一种是对在职人员开展持续教育与培训,帮助其适应职场变化。

由于AI可以便捷提供海量知识,有人质疑学习的意义。但学习的必要性从未消失。一方面,我们需要扎实的知识基础去检验AI内容,完成AI无法实现的创造性工作;另一方面,知识是创造力的源泉,停止学习会扼杀创造力。因此在AI时代,持续学习、提升知识素养,变得尤为重要。

问题:

【复合题】

甲公司的仓库中存有4000立方米的优质松木。2021年6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信,询问乙公司是否愿意以860元/立方米的价格购买松木,并由甲公司代办托运,限3天内答复,过时不候。乙公司当时正急需松木,在收到信件后的第二天便回电话,表示愿意以甲公司提出的价格购买3000立方米松木。第二天,双方又经过协商,将甲公司代办托运货物改为乙公司自提货物。6月12日,乙公司租用车辆,开车到了甲公司的仓库。此时甲公司发现仓库里实际上只存有1000立方米的松木,并且松木一直在涨价,如果现在以860元/立方米的价格将松木卖出,会少赚很多钱。甲公司便提出,其发出的要约要求为甲公司代办托运,并未规定由受要约人派车提货,现在乙公司派车前来,属于单方变更要约条件,应视为未接受甲公司提出的要约,乙公司的承诺只是一个反要约。此外,甲公司认为自己以发信的形式发出要约,那么乙公司也应以发信的形式作出承诺,而不应以电话的形式作出承诺。甲公司拒绝向乙公司交付松木。乙公司经反复请求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3000立方米松木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甲、乙、丙均系个体经营者,甲因从乙处进货而拖欠 10 万余元货款,乙又因借贷而拖欠丙 10 万元,现离借款到期日还有 4 个月,乙在征得甲、丙同意后,决定以汇票结清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做出票人,甲做付款人,丙做收款人,票据金额 10 万元,出票日后 4 个月付款。甲与乙之间汇票结算后的尾数用现金了结。丙拿到汇票后为便于流通便找甲进行了承兑。此后,丙在从某胶鞋厂进货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胶鞋厂。胶鞋厂接收汇票时距到期日还有近 3 个月,遂又决定用该汇票采购橡胶,采购员黄某携带已在票据背面背书栏签有本单位章的外汇票外出时不慎丢失,黄某将丢失汇票的情况反映给胶鞋厂,胶鞋厂立即向甲办理了挂失止付的手续,其他措施未采取。该丢失汇票被李某捡到,李某发现票据背面的最后一次背书未填写背书人,便喜出望外地签了名,然后持汇票到某家电商场购置了一套价值 10 万元的家电,并将汇票背书后交给了家电商场。家电商场未进行票据的转让。现汇票到期,家电商场持汇票请求甲付款,甲以汇票已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家电商场只好追索并对所有前手发出了通知。胶鞋厂接到通知后提出自己是票据权利人,家电商场的票据权利有缺陷,请求返还票据。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请问:

【材料分析题】

伦理是有关生活价值与行为正邪的探讨。传统的社会伦理一向是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为中心,现代伦理学近年则开始比较系统地反省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未来的伦理学大概还需要将人与智能机器的关系纳入其考虑范围。

为什么我们过去几乎不重视甚至很少考虑人机关系的伦理问题?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人工智能对伦理提出的挑战是一个很新、晚近才出现的事物,更深入细致的解答则需要结合人物关系的讨论。

在现代伦理学中,将动物纳入考虑范围一般有以下几点理由:这些动物具有感受性,特别是能感受到痛苦;这些动物有生命;这些动物构成了人生活在其中的一部分;最后可能还有感受问题——自然万物常常能够给人带来一种美感,甚至唤起人们的一种宏大感、深邃感、庄严感乃至敬畏感。

但以上这些理由似乎对人造的机器和机器人都不适用,它们是硅基原料或者加上金属,不具有我们人和动物共有的肉体感受性;它们看来也不具有会自己生长、变化和繁殖的生命,也不构成自然整体的一部分——它们在自然界本来是不存在的,只是人利用自然原料造出来的物体;它们也不会自然地给我们带来美感,或者说,优美与否是我们按照自己的审美观赋予它们的,是出于我们的设计,看来也唤不起一种宏大感和敬畏感。所以,此前人们对机器的态度是比自然物差的,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更加随意地对待它们:会拆卸、报废和处理它们。没多少人会想我们要像善待动物一样善待机器。保养它们也只是为了让它们更好和更长久地为我们服务。

但为什么我们现在需要认真地考虑人机关系的伦理问题呢?这一变化大概发生在机器开始自我学习、自我改进的时候,即出现了自动化机器,直到智能机器人的出现。智能机器的出现标志着机器开始拥有了人的一部分能力,即控物的能力、工具理性的能力,这也是人赖以战胜其他动物的能力。机器开始拥有了智能,拥有了工具或技术的理性——而这工具理性正是现代社会的人最为推崇和广泛应用的一种理性。机器在这些方面开始有些像人了,但既然有了一部分人的能力,它们是否会发展到也将拥有自己的情感、意志乃至自我意识?如果未来的发展的确是这样,甚至在它们只具有人的一部分能力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就应该开始考虑我们与它们的伦理关系问题?当然,促使人关心这一问题的一个最大潜在动因可能还是一个威胁的幢幢暗影——那就是它们会不会继续发展到在智能方面超越人乃至替代人?

这方面我们得感谢文学艺术家,是他们的作品,包括许多科幻小说和影视作品,从一开始直到今天都在坚持不懈地提出各种可能的人机伦理问题。

最早使用“机器人(Robot)”这个概念的捷克作家恰佩克,在1921年发表的作品《罗素姆万能机器人》中就很超前地提出了人与机器的关系问题。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在小说《转圈》中最早提出了给机器人设定的三个伦理规则:(1)不得伤害人和见人受到伤害不作为;(2)服从人的指令;(3)自我保存。这是有序的三规则,即越是前面的规则越是优先,后面的规则不得违反前面的规则。要实行这些规则自然会有机器人判断的负担,即如何判断人——被伤害的对象和作为发令主体的人,这人是指发明制造它的人还是使用它的人,是指人类个体还是整体,因为他们之间是可能出现矛盾的?还有判断哪些情况会伤害人,以及在无法避免伤害人的情况下选择伤害哪个或哪些人?在不同的人发出不同的指令的时候,究竟服从谁的命令;等等。阿西莫夫在一些作品中也描述了其中的一些矛盾和困境。他不仅认真地考虑人机关系——当然,这种关系毫无疑问是不平等的,还试图明确地提出调节的伦理规则,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起点。

后来的人们对这三个伦理规则有不少修改和补充,但都倾向于做加法,增多或提高要求,包括阿西莫夫自己,或是鉴于机器人可能成为恶人保镖的危险,自己也加上了一条更优先的零原则:“不得伤害人类整体。”但做加法将继续加重机器人判断的负担,还打开了误判或冒名和假托“人类利益”的缺口。

(摘编自何怀宏《人物、人际与人机关系——从伦理角度看人工智能》,有删改)

问题:

【复合题】

案例:甲、乙二人经事先商议,决定盗窃某商场的财物。某日深夜,甲、乙携带开锁工具潜入该商场,由甲负责撬锁进入仓库,乙负责在外望风。甲进入仓库后,发现仓库内有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遂心生独吞之意,将部分现金和贵重物品藏于自己身上,然后故意弄出声响,通知乙仓库内无值钱财物。乙信以为真,与甲一同离开商场。事后,甲将藏于身上的财物变卖,得款5万元,未分给乙。

问题:

【复合题】

材料一:我国《民法典》第500条第1项、第2项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 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材料二:我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材料三:黑格尔说,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 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 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黑格尔进而总结了契 约法的三个特点,其中前两个特点为:当事人的意志 是自由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契约达到共同意志。

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

段老师在教授《强项令》一文时,第一堂课直接提问学生:“现代汉语中‘强项’是什么意思?” 学生面面相觑,无人能答,课堂陷入 “冷场”。课后段老师反思,认为自己没有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第二堂课,段老师先提问学生:“你们的‘强项’是什么?” 学生纷纷举手回答,如 “我的强项是数学”“我的强项是画画”。接着段老师引导学生理解 “强项” 的现代词义,再进一步讲解 “强项令” 中 “强项” 的古今词义区别,学生顺利掌握了知识。

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

大(1)班的小朋友在玩角色游戏,平平认为自己最高,应该扮演警察的角色;涂涂也认为自己 最高;丁丁站在台阶上说:“我才是最高的。”三个人僵持不下。王老师说:“怎么样才能知道谁是最 高的呢?”孩子们一脸茫然。

问题:

【案例分析题】

1998年4月1日,栗园村村委会与本村农户刘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村集体的耕地A地块交由刘家承包经营;承包期为1998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2012年5月1日,刘家与相邻B地块的承包户张家签订合同,约定:刘家有权在B地块取水浇田,每年支付2000元。刘家未对该权利申请登记。6月1日,刘家到B地块取水时,张家以刘家取水的权利未登记为由,不允许其取水。

2019年4月1日,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本村农户李家,双方约定:李家有权于2019年4月10日至2030年3月31日使用A地块,每年支付500元/亩;刘家应于4月10日前交付A地块。4月5日,本村农户赵家得知刘家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李家,于是找到刘家,请求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自己,并表示愿意每年支付700元/亩,刘家遂与赵家签订合同,并在当天交付了A地块。次日,李家发现赵家在使用A地块,要求赵家返还。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