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四级三审制的政权有( )。
【背景资料】某矿建公司承接了一个立井井筒工程项目。在井筒施工准备期间,项目经理发现其整体液压模板圆度不够,最小直径刚好和井筒直径一致,而最大直径则比井筒直径大120mm。项目经理汇报后,经过现场整形,模板没有再次验收就投入使用。在井筒施工开始后,由于施工准备不充分,没有试模,一直到井筒施工80m后才开始预留混凝土试块。在井筒施工到200m深度时,井筒上部淋水逐渐增大,且工作面及岩帮涌水也增大,项目部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浇筑混凝土施工。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由于不对称浇筑造成跑模事故,使井筒局部半径小于设计半径,经处理后达到合格,但脱模后蜂窝麻面现象严重,许多地方因漏振产生了大量的空洞且局部有露筋现象。继续施工50m后,发现上部淋水突然增大,经检查发现井筒深度200m处井筒开裂。经测定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设计标准。
案例四
【背景资料】
某供热管线暗挖隧道工程,长2. 8km,断面尺寸3.8m×3.0m,埋深6m。隧道穿越砂土层和部分砂砾层,除局部有浅层滞水,无须工程降水。承包方A公司通过招标将5#~6#井段穿越砂砾层地层长318m的隧道开挖及初次支护分包给B专业公司。
B公司依据A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场后由工长向现场作业人员交代了施工做法和要求,随后开始隧道暗挖支护的施工。
施工中B公司在掘进到76m时,发现开挖面砂砾层有渗水且土质松散,有塌方隐患。B公司立即向A公司汇报。经与设计、监理现场商定,决定采用在上台阶开挖面补打注浆菅注浆加固地层措施。B公司采用劈裂注浆法,根据以往经验确定注浆量和注浆压力,注浆过程中地面监测发现地表有隆起现象。随后A公司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协助B公司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时,发现A公司项目部工程资料中初期支护资料不全,部分暗挖资料保留在分包方人员手中。
【问题】
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
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背景资料】某市政公司承建的市政府桥梁工程中,桥梁引道与现有城市次干道呈T型平面交叉,次干道边坡坡率 1:2,采用植草防护;引道位于种植滩地,线位上现存池塘一处(长15m,宽12m,深1.5m);引道两侧边坡采用挡土墙支护: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基础为直径120cm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引道纵断面+挡土墙横截面如图。
项目部编制的引道路堤及桥台施工方案有如下内容:
(1)桩基泥浆池设置于台后引道滩地上,公司现有如下桩基施工机械可供选用:正循环回转钻,反循环回转钻,潜水钻,冲击钻,长螺旋钻机,静力压桩机。
(2)引道路堤在挡土墙及桥台施工完成后进行,路基用合格的土方从现有城市次干道倾倒入路基后用机械摊铺碾压成型。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案时指出:施工方案(2)中施工组织存在不妥之处:施工工艺流程图存在较多缺漏错误,要求项目部改正。
在桩基施工期间,发生一起行人不慎滑入泥浆池事故,但未造成伤害。
某市开发区一工业安装项目通过招标,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公司与市建筑工程公司和金阳设备安装公司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设备安装时,监理工程师发现市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一大型设备基础预埋地脚螺栓位置与设备底座相应的尺寸不符,金阳设备安装公司无法将这一设备底座安装就位,造成设备安装单位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经调查,市建筑工程公司是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基础图施工的,而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公司采购的设备是设备的改型产品,基础尺寸与原设计图发生变化。对此,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公司决定设计变更,按设备的实际尺寸重新预埋地脚螺栓,仍由原市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市建筑工程公司与金阳设备安装公司均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提出了索赔要求。
由于基础交付金阳设备安装公司工期已拖延10天,将影响安装单位的后续工程,因此金阳设备安装公司增加施工力量和装备赶工,于合同要求日期完工,并向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公司以据提出赶工索赔。
【案例四】某安装公司总包氮氢压缩分厂全部安装工程,其中氮氢压缩机为多段活塞式,工作压力为32MPa,电机和压缩机本体分为两件进场,现场用齿式联轴器连接,压缩机系统的管道随机组订货,现场组装试验。
开工前,安装公司决定压缩机系统的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管道等主体工程由本单位自行安装,防腐保温及其他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承担,安装公司对分包工程从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进行事故全过程管理。
施工前,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向施工作业人员作了分项、专项工程的施工交底,由于交底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故施工中效果明显,工程进展顺利。试运行阶段,一台压缩机振动较大,经复查土建无施工质量问题,基础无下沉;设备制造质量全部合格;复查安装记录:垫铁设置合理且按规定定位焊接,一、二次灌浆均符合质量要求,测量仪器精度合格,各种环境因素对安装无影响。建设单位要求进一步认真复查并处理。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一大型商场,地下二层,地上九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1500m2。经过公开招标,某施工单位中标,中标造价25025.00万元。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并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款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按60%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加快施工进度,土方采用机械一次开挖至设计标高;租赁了30辆特种渣土运输汽车外运土方,在城市道路路面遗撒了大量渣土;用于垫层的2:8灰土提前2天搅拌好备用。
事件二:中标造价费用组成为:人工费3000万元,材料费17505万元,机械费995万元,管理费450万元,措施费用760万元,利润940万元,规费525万元,税金850万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进行了项目施工承包核算等工作。
事件三: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化石,造成停工2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索赔报告,索赔工期2个月,索赔费用34.55万元。索赔费用经项目监理机构核实,人工窝工费18万元,机械租赁费用3万元,管理费2万元,保函手续费0.1万元,资金利息0.3万元,利润0.69万元,专业分包停工损失费9万元,规费0.47万元,税金0.99万元。经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延长工期2个月;除同意支付人员窝工费、机械租赁费外,不同意支付其他索赔费用。
【背景资料】某平原区枢纽工程由泵站、节制闸等组成,采用闸、站结合布置方式,泵站与节制闸并排布置于调水河道,中间设分流岛,如图1所示。泵站共安装4台立式轴流泵,装机流量100m3/s,配套电机功率4×1600kW;节制闸最大过闸流量960m3/s。建筑物地基地层结构从上至下依次为淤泥质黏土、中粉质壤土、重粉质壤土、粉细砂、中粗砂等,其中粉细砂和中粗砂层为承压含水层,承压水位高于节制闸底板高程。节制闸基础采用换填水泥土处理。泵站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10.5m,节制闸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6.0m(包括换土层厚度)。

该枢纽工程在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为方便施工导流和安全度汛,施工单位计划将泵站与节制闸分两期实施,在分流岛部位设纵向围堰,上、下游分期设横向围堰,如图1所示。纵、横向围堰均采用土石结构。在基坑四周布置单排真空井点进行基坑降水。
事件二:泵站厂房施工操作平台最大离地高度38.0m,节制闸启闭机房和桥头堡施工操作平台最大离地高度35.0m。施工单位采用满堂脚手架进行混凝土施工,利用塔吊进行混凝土垂直运输,其中厂房外部走廊采用外悬挑脚手架施工。厂房内桥式起重机安装及室内装饰工程采用移动式操作平台施工,泵站机组利用桥式起重机进行安装;节制闸启闭机房施工时进行闸门安装(交叉作业),闸门在铺盖上进行拼装。
事件三:施工单位为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在施工区入口处悬挂“五牌一图”,对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五临边”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2022 年 10 月 30 日,御品公司因经营困难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其破产并依法指定金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 宏达公司于 2020 年对御品公司形成债权 3000 万元,后于 2022 年 12 月对御品公司欠付 2000 万元;(2) 洪山公司对御品公司拥有到期债权 500 万元;(3) 御品公司的债务人昌明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昌帆公司对御品公司的债权。关于抵销权的行使,不正确的是( )
宏达公司可主张与其 2020 年对御品公司形成的债权进行抵销
若御品公司对洪山公司享有债权 500 万元,破产管理人有权主张抵销
昌明公司在取得昌帆公司对御品公司的债权后,可以行使抵销权
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自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2020年4月26日,A矿山的李某与陈某两人在56中段石门311采场平巷进行锚杆钻眼准备。
由于该平巷设计在F3破碎带,顶板为破碎灰岩,岩石结构极不稳定。在打钻过程中派人多次进行检查处理,未发现其他迹象,当李某与陈某打最后一个钻眼时,刚拔起钻杆,一块长4m,宽 1.5m,厚0.6~0.8m的滑板岩石突然冒落下来,冒落松石直接击中李某头部,将李某打倒,造成颈椎断裂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A矿山矿长王某立刻向地方安监部门进行了报告。事故后检查发现冒落松石为一断层滑板的下盘,冒落松石与上盘断层间为泥质填充。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