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城市交通改造工程,其中新建一座跨线桥,桥梁的墩台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设计要求钻孔灌注桩嵌入中风化岩层以下3m,公司有钻孔机械回旋钻、冲击钻、长螺旋钻 等设备;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釆用重型可调门式支架,模板为木模现场制 作。合同约定:钢材价格4500元/t,主要材料价格上下浮动10%以内时,价差不予调整, 调整的依据为当地造价信息中心的价格。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钻孔灌注桩施工钻机成孔时,直接钻进至桩底,钻进完成后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终孔。
事件二:支架搭设完成后铺设模板,铺设时发现底模高程设置的预拱度有少量偏差,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事件三:工程结束时,项目部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供了下列钢材信息:4月份价格4000 元/t,进场数量为800t; 5月份4700元/t,进场数量为1200t; 6月份5300元/t,进场数量为2000t;列岀4〜6月每个月的差价。
根据资料(1)-(4),甲公司6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