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系某国有公司财务科科长,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将公司公款共计80万元挪用给其朋友乙进行营利活动,并约定乙营利后给予甲10万元好处费。乙使用该笔公款进行股票投资,后因股市下跌亏损50万元,无法归还挪用的公款。2024年2月,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时,甲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甲主动向公司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30万元公款。
问题:
背景资料:
某环湖大堤加固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堤身防护工程护脚、节制闸工程、涵闸工程和绿 化工程等。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中,护脚设计方案为五铰格网+大抛石组合方案。招标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 生如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甲的投标文件所载施工工期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书面要求投标人甲 澄清。投标人甲按时提交了书面澄清答复,统一了工期,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评标公示 显示,投标人甲未被评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乙以前述澄清有关事项存在 不合理为由提出评标异议。招标人认为异议针对的是非中标候选人,不影响中标候选人资 格,异议不成立。在收到异议后第4日,招标人按上述意见书面答复投标人乙。异议处理 期间,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事件2:投标人丙投标文件中,2m³液压挖掘机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见表1。

事件3: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将护脚五铰格网+大抛石组合方案调整为大抛石方案。 监理人将该方案调整按变更处理。变更过程中承包人和监理人往来文件涉及变更指示、变 更意向书、变更实施方案、变更估价书等。
事件4:承包人将绿化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分包给某劳务作业队伍,劳务分包合同约定 的劳务费用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等所有费用。发包人依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6〕420号)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 办法(试行)》(办监督〔2020〕124号),认定该行为为转包,属于严重合同问题,责令 承包人立即整改。
案例:甲系某国有公司财务科科长,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将公司公款共计80万元挪用给其朋友乙进行营利活动,并约定乙营利后给予甲10万元好处费。乙使用该笔公款进行股票投资,后因股市下跌亏损50万元,无法归还挪用的公款。2024年2月,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时,甲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甲主动向公司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30万元公款。
问题:
2023 年 3 月 20 日,甲公司录用徐某并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3 年,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月工资 4000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 5000 元。试用期内徐某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可随时辞退徐某,徐某离职应提前 10 日通知甲公司。
2023 年 7 月,甲公司安排徐某外出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其中约定:专项培训费用 10 万元全部由甲公司承担,服务期 5 年,自徐某培训结束回来工作之日起算。劳动合同期限续延至服务期满,徐某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
2023 年 9 月 1 日培训结束,徐某回甲公司工作。因甲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徐某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认为徐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00 元,徐某劳动合同解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材料:
伦理是有关生活价值与行为正邪的探讨。传统的社会伦理一向是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为中 心,现代伦理学则进一步地系统反省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未来,还得有必要将人与智能机器的 关系纳入考虑范围。
为什么我们过去几乎不重视甚至很少考虑人机关系的伦理问题?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人 工智能对伦理提出的挑战是一个晚近才出现的事物。更深入细致的解答则需要结合人物关系的 讨论。
在现代伦理学中,将物纳入考虑范围一般有以下几个理由:这些物具有感受性,特别是能感受 到痛苦;这些物有生命;这些物构成了人生活在其中的生态整体的一部分;最后可能还有一种感受 问题——自然万物常常能够给人带来一种美感,甚至唤起人们的一种宏大感、深邃感、庄严感乃至 敬畏感。
但以上理由似乎对人造机器和机器人都不适用。它们是硅基原料或者加上金属,不具有我们 人与动物共有的肉体感受性;它们看来也不具有会自己生长、变化和繁殖的生命,也不构成自然整 体的一部分——它们本就不存在于自然界,只是人利用自然原料造出来的物体;它们也不会自然 地给我们带来美感,或者说,优美与否是我们按照自己的审美观赋予它们的,看来也唤不起一种宏 大感和敬畏感。所以,此前人们对机器的态度是比不上自然物的,人们根据需要随意地对待它们, 没有多少人会想要像善待动物一样善待机器,保养它们也只是为了让它们更好和更长久地为我们 服务。
但为什么我们现在需要认真地考虑人机关系的伦理问题呢?这一变化大概发生在机器开始 自我学习、自我改进的时候,智能机器人的出现标志着机器开始拥有了人的一部分能力,即控物的 能力、工具理性的能力,这也是人赖以战胜其他动物的能力。机器开始拥有了智能,拥有了工具或 者技术的理性——而这工具理性正是现代社会的人最为推崇和广泛应用的一种理性。机器在这 些方面开始有些像人了。
既然有了一部分人的能力,它们是否会发展到也将拥有自己的情感、意志乃至自我意识?如 果未来的发展的确是这样,甚至在它们只具有人的一部分能力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就应该开始考 虑我们与它们的伦理关系问题?当然,促使人关心这一问题的一个最大潜在动因可能还是:它们 会不会发展到在智能方面超越人乃至替代人?
我们得感谢文学艺术家,是他们的作品, 一直都在坚持不懈地提出各种可能的人机伦理问题。
最早使用“机器人”概念的捷克作家恰佩克,在1921年的作品《罗素姆万能机器人》中就很超 前地提出了人与机器的关系问题。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则在小说《转圈》中最早提出了给机器人设 定的三个伦理规则:1.不得伤害人和见人受到伤害不作为;2.服从人的指令;3. 自我保存。这是有 序的三规则,即越是前面的规则越是优先,后面的规则不得违反前面的规则。显然,要实行这些规 则自然会有机器人判断的负担:这“人”是指人类个体还是整体?在无法避免伤害人的情况下选择伤害谁?在不同的人发出不同指令时,究竟服从谁的命令?阿西莫夫在作品中描述了这些矛盾和 困境,不仅认真地思考人机关系,还试图明确地提出调节的伦理原则,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起点。
后来的人们对这三个伦理规则有不少修改和补充,但都倾向于做加法,增多或提高要求,就连 阿西莫夫自己,也加上了一条更优先的零原则:“不得伤害人类整体。”但做加法将继续加重机器人 判断的负担,还打开了误判或冒名和假托“人类利益”的缺口。
(摘编自何怀宏《人物、人际与人机关系》,有删改)
问题: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学习要求:
●学习泥板塑造人物形象的秘诀,组成“快乐的一家人”。
●用切割、转折等泥工技能,制作动态的人物,添加生活用具,注意人物与场景的组合关系。
问题与思考:
●泥板人物的动态要抓住人物的关节位置来表现。
●为人物添加哪些道具才会有生活气息?
请根据上述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材料:
在户外沙水池区,晨晨将几根细水管连接后,又用相同的方法将另外几根不同的水管连接在 一起。之后,晨晨把水倒入细水管中,水一下子从水管的另外一头流出来,他高兴极了。他又将水 倒入粗水管里,但水从管口涌出,并未从另一头流出。晨晨反复观察、尝试,终于发现水管摆放在 一个斜坡上,水无法自下而上流出。于是,晨晨马上调整水管的摆放位置,当水顺利地从水管流出 时,晨晨欢呼雀跃,自豪地向同伴分享自己成功地让水从水管里流出的过程。
问题:
【背景资料】某酒店工程,地下2层,地上 26 层,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大厅高度 10.0m,裙房为钢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开始组织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派了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按照项目管理规范授予其相应权限,包括:参与项目招投标和合同订工作、参与项目管理机构组建和大宗资源供应单位的选择等,为项目管理创造条件。
项目部安装使用的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业务应用层包括:环境监管、协同处置等5个子系统。系统监管数据如环境监管数据、监控视频数据等,为项目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项目技术负责人就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见表5)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特别强调了动火证当日开具、当日有效。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项目部在施工安全危险源辨识中,按施工工作活动的专业进行分类,包括:爆炸类、火灾类、物质类等7种类型;一层大厅危险性较大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符合判定为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条件,要求停工整改。
施工过程中,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主要采用“看”“问”“量”等方法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查看安全管理资料,如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巡视施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配置等情况。
一条河流先后流经A公司、B工厂、C村。A公司自2015年起在河流附近开山挖矿,B工厂建在A公司旁边,依靠煤炭进行生产。A公司与B工厂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均排放到该河流中。2021年底,C村村民发现村中水井的水质发生了变化,炊具上出现大量水垢。2022年6月,经法定机构检验,C村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标准。此后,村民只得依靠订购桶装水来满足生活需要,经媒体报道后,污染事件持续发酵,C村村民开发的农家乐小吃街经营受到影响。尽管商户提供检测报告,以证明自家食品没有污染,顾客仍因为担心食品安全而不再购买。2023年1月,C村村民将A公司、B工厂诉至人民法院。
诉讼中,原、被告双方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和答辩理由。请从法官视角分析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998年4月1日,栗园村村委会与本村农户刘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村集体的耕地A地块交由刘家承包经营;承包期为1998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2012年5月1日,刘家与相邻B地块的承包户张家签订合同,约定:刘家有权在B地块取水浇田,每年支付2000元。刘家未对该权利申请登记。6月1日,刘家到B地块取水时,张家以刘家取水的权利未登记为由,不允许其取水。
2019年4月1日,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本村农户李家,双方约定:李家有权于2019年4月10日至2030年3月31日使用A地块,每年支付500元/亩;刘家应于4月10日前交付A地块。4月5日,本村农户赵家得知刘家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李家,于是找到刘家,请求刘家将A地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自己,并表示愿意每年支付700元/亩,刘家遂与赵家签订合同,并在当天交付了A地块。次日,李家发现赵家在使用A地块,要求赵家返还。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992年6月16日,许某、杜某在同一妇产医院各自生下一名男孩。许某之子取名姚某,杜某之子取名郭某。2020年,姚某被诊断为肝癌,许某准备移植一部分肝给姚某。在手术前检查时,医院发现许某与姚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后经调查发现,许某和杜某错抱孩子,许某与郭某存在亲子关系,杜某与姚某存在亲子关系。杜某、杜某之夫、姚某以医院错换孩子造成姚某失去治疗肝病机会,给全家人造成精神损害为由,将妇产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妇产医院赔偿姚某已经支付和未来需要支付的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问题:
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与加工业务。2022 年 10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自产 M 型高档化妆品 3000 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 1000 元。其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 2000 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 销售 1000 盒,合同约定当月应收取 300 盒销售款,但截至月底只收到 100 盒销售款,甲化妆品 公司未开具发票。
(2) 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成套化妆品 500 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 1700 元。每盒 中包含自产 Y 型高档化妆品和外购的工艺品各一套,不含增值税售价分别为 1615 元、85 元。
(3) 与丁商贸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受托加工其定制的高档化妆品,按合同约定,丁商贸公司 提供原料成本 212500 元,甲化妆品公司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63750 元,其中包含代垫的辅助 材料 5100 元,化妆品公司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丁商贸公司已于当月提货。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