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机械公司诉至A区法院,请求判令纺织公司支付拖欠的设备款360万元。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陈某、人民陪审员赵某与吴某组成,陈某担任审判长。A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纺织公司向机械公司支付设备款360万元,但将360万元误写成330万元。机械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认为案件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A区法院重审,A区法院由原合议庭重审该案。开庭审理前,机械公司与纺织公司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纺织公司向机械公司支付设备款350万元,机械公司申请撤诉。根据案情,请回答:
机械公司与纺织公司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纺织公司向机械公司支付设备款350万元。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正确的选项有( )。
机械公司可以申请A区法院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机械公司可以申请A区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机械公司无权申请撤诉,因为双方和解协议尚未履行
A区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背景资料】某二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包含两段路基(K6+000~K6+460.K6+920~K8+325)和一座隧道(K6+000~K6+980),两端路基中既有挖方也有填方。隧道上硬土厚约20m,围岩级别为IV、V级,其中,IV级围岩主要由较坚硬岩组成,V级围岩主要由第四系稍湿碎石土组成,该隧道为大断面隧道。施工单位采用挖掘机开挖路基挖方段土方,开挖时采用横挖法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直接挖至设计边坡线,并避免超欠挖。开挖时每层台阶高度控制在3~4m以内,并在台阶面设置2%纵横坡以避免雨季积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部分路基填筑利用隧道洞渣作为路基填料,一般路段采用分成填筑方法施工,土石方分层填筑工艺流程如图

隧道进口短路堤,土石料填筑(其中粒径大于40mm的石料超过80%)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方法施工,每一层控制在40mm,路堤与路床的填料粒径控制不超过层厚,不均匀系数控制在15~20之间。隧道出口端路堤,由于地势低洼,土石料填筑(其中粒径大于40mm的石料占55%)采用倾填方法施工。隧道施工采用新奥法,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并集合地质情况及运输条件,施工单位对该合同段的隧道配置挖掘机、自卸式汽车、风动凿岩机、装载机、凿岩台车、模板衬砌台车、钻孔机、混凝土喷射机、注浆机等施工机械。
背景资料
某主井井筒净直径6m,井深650m,表土段拟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检查孔资料表明,该井筒从上向下需穿过冲积层400m,风化基岩15m,泥岩35m(隔水层),砂岩含水层10m(预计涌水量15m3/h),泥岩45m(隔水层),极弱含水砂质泥岩和泥岩互层145m。建设单位根据咨询单位提供的430m、475m两个冻结深度方案,按照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了430m冻结深度方案。该井筒施工由两家矿建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一家单位负责井筒冻结工作,另一家单位负责井筒掘砌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冻结水文观测孔连续冒水7d时,建设单位下达了该主井井筒开挖的指令,掘砌单位根据指令开始掘砌作业。当完成6m掘砌再向下掘1m时,井筒工作面一侧发生了严重的片帮涌砂出水事故,掘砌单位立即采取向井筒灌水的应急措施,灌水达到一定高度后,很快控制了事故的发展。15d后,冻结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掘砌单位,说明主井井筒已具备正常开挖条件。掘砌单位排除了井筒积水、重新开挖。至此,工期已拖延20d。事后掘砌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2:该井筒内壁采用组合钢模板倒模法浇筑,在某一段高浇筑后发现有一处模板有向井筒内胀出(胀模)现象。
事件3:主井井筒竣工验收时,总漏水量8m3/h,其中在井深620m处有两个集中漏水点,漏水量分别为0.7m3/h、0.8m3/h。验收时还发现有一处井筒净半径小60mm。其余各项检查项目全部合格。
2018年11月1日,张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期限2年;工资3500元;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3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又要求张某缴纳2500元抵押金,原因是防止公司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张某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缴纳了抵押金。
2020年10月31日,张某的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与张某续签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效益比较好,2020年12月,张某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同意。张某随后提交了辞职报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被公司拒绝。
已知:甲公司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 甲公司与张某约定的下列试用期条款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四)
背景资料
某矿山工程公司中标承建一矿井工程,该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2Mt/a,共设有3个立井井筒,主井净直径5.5m,深度450m;副井净直径6.5m,深度470m;中央风井净直径5.2m,深度425m; 风井井底水平高于主副井井底水平25m,矿井主井箕斗装载硐室采用上提结构。该矿井施工方案是主井先开工,风井落后2个月开工,副井采用永久井架凿井,落后3个月开工,箕斗装载硐室与井筒同时施工,计划3个井筒 到底进行贯通后全面开展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井底车场巷道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图中箭线上方英文字母为工序名称,括号内数值为每天的费用(单位:万元),箭线下方为工作正常时间,括号内为最短时间(单位: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主井井筒进行工作面治水,延误工期3个月,施工队及时调整了施工安排,确保了主井井筒与在预定的时间完成,并与副井和风井贯通,井筒贯通后,主井改为临时罐笼提升,可满足井下6 施工队的掘进需要,其中矿井关键线路施工队伍 2 个。在井底车场施工5 个月(150 天)后,业主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希望能够提前 30 天完成井底车场的施工。
问题:
请结合法理学和宪法学原理,论述人权的内涵以及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的体现。
人权的根本性还意味着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3)权利实现的社会受制约性。人权似乎是非历史的、非政治的,但是人权主张提出和实现的过程,总是清晰的体现着人权的受制约性。
4)人权的意识形态性。人权在现实中往往代表着社会弱势者的社会要求,即人权作为一种抗议性的理想,往往是弱者的意识形态。
(2)人权在我国宪法的体现:
1)通过宪法来确认和保障基本人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通行做法。人权的宪法保护,要求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认为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权的宪法保护,通过宪法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宪法保护,也要求建立专门的护宪机制。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宪法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公民基本权利保护提供了规范基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是基本人权原则的集中体现和具体展开,明确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权力设置和行使的目标。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国家赔偿请求权等。这些基本权利的规定都体现了宪法对人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