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案例:
下面是某化学教师关于“金属铝”的课堂教学实录片段。
教师: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了生活中铝制品能够“安然无恙”的原因是……
学生:生成了致密的氧化膜。
教师:其实不仅是铝,大多数金属在空气中都易与氧气反应生成氧化物,只是有的氧化物疏松,有的致密。我们来看两幅图片,一幅是镁条在空气中燃烧,另一幅是铁丝在纯氧中燃烧。那么铝能不能在空气中燃烧呢?
学生:应该会吧。
教师:那么你们有没有办法,让铝在空气中燃烧起来呢?
学生:(无人能回答)
教师:怎样能做到呢?同学们肯定有想法吧,大家可以相互讨论一下。
学生:(开始交头接耳,但仍旧不能回答)
教师:(板书铁、铝和镁分别与氧气反应的化学方程式)镁可以燃烧,铁也可以燃烧,我们预测铝应该也可以燃烧。那有什么办法吗?大家有没有想到什么?
学生:(小声说)没见过铝燃烧呢。
教师:对。同学们说没见过。真的没见过吗?下面我让大家先看两张图片。这张图片熟悉吧,节日美丽的焰火。焰火是烟花燃烧后留下的美丽。烟花里含有什么呢?就含有金属镁、铝以及其他一些物质。大家有些想法了吗?
学生:烟花中含有铝啊,是粉末吗?
教师:对啊。大家有些想法了。再给大家看这张图片,这是面粉厂四处张贴的“禁止吸烟”和“禁止明火”的图片。大家的灵感来了吗?
学生1:温度要高。
教师:哦,温度要高!大家觉得他说的有没有道理?
学生:有道理。
学生2:可以用别的东西引燃它。
教师:哦,引燃!很好,还有吗?
学生3:研磨成足够小的颗粒,增大与氧气接触面积。
教师:这位同学,你评价一下她刚才说得对不对?(老师指着一位同学)
学生4:我觉得好像是对的。那个面粉厂的图片,就是说粉末易于燃烧吧。
老师:非常不错啊。你看,大家的灵感不是都来了嘛。温度、引燃、小颗粒……大家想不想做做这个实验?
学生:想。(非常兴奋)
教师和学生一起实验。
问题:
(1)请写出铝的燃烧演示实验的仪器、试剂和操作。(4分)
(2)在上述案例中,该教师教学的主要特色是什么?请结合案例具体说明。(8分)
(3)该案例中,教师的教学体现了哪些新课程理念?(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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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分析题】

这节课的教学重难点是什么?

【分析题】

提出该矿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的整改措施。

【分析题】

拉美特稿社

【分析题】

材料:
晓宁平时没有复习的习惯,还有一周就要期末考试了,他开始着急起来,并暗自发誓要考出好成绩,他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反复背诵就一定能取得好成绩,所以,只要有时间他就去背—背外语单词,背课文,背语法,背数学、物理公式和化学方程式等,不会合理安排时间,连课间休息也不放过,从晚上背到深夜,早晨四、五点钟就起床接着背,以致到了头昏脑胀的地步。他从没有哪次考试像这次考试下这么大的功夫自以为一定能考出好成绩,然而,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各门功课成绩都很不理想。他失望,百思不得其解,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问题
(1)简述学生应该如何有效进行复习。(12分)
(2)请指出晓宁复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6分)

【分析题】

计算说明,建设单位通知前后应租用还是使用自有仪表

【分析题】

简述传播学理论从被动受众(passive audience)到主动受众(active audience)的发展。

【分析题】

分析该矿发生边坡坍塌的内在因素。

【分析题】

根据2007年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生塌方事故属于什么等级?说明理由

【分析题】

万能科技系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万能科技与若干关联经销商之间发生持续、大额关联交易,但万能科技在相关各期年报及2018年半年报中均未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2020年6月5日,万能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万能科技立案调查。当日,万能科技股票盘中一度跌停,收盘跌幅5%。

2021年7月2日,万能科技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万能科技股票未出现明显波动。

2022年2月,投资者甲和乙分别以万能科技及其全体董事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于2019年2月多次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于2020年7月一次性全部卖出,出现投资损失。乙曾于2018年6月多次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于2018年12月一次性全部卖出,出现投资损失;后又于2020年6月8日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一直持有至诉讼期间。

在甲提起的诉讼中,甲主张以2020年6月5日《立案通知书》公告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万能科技则认为:与其他虚增业绩、隐瞒亏损等行为不同,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不会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因此不具有“重大性”,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不成立。

在乙提起的诉讼中,乙主张其可请求的投资差额损失为:2020年6月8日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与2018年12月卖出价格的差额,乘以2020年6月8日买入的股票数量。

万能科技董事丙在诉讼中提出:其对万能科技与经销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事实并不知情,且无相关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对此予以查知,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独立董事丁在诉讼中提出:其于2018年5月开始担任万能科技独立董事,并在公司发布2018年半年报时,已明确声称其无法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且披露了具体的异议理由,因此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查明:丁在审议2018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时虽表达了异议但最终投了赞成票。另外,人民法院将2020年8月7日定为基准日。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关于“以2020年6月5日《立案通知书》公告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万能科技关于“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不具有‘重大性’”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投资差额损失应如何计算?并说明理由。

(4)乙关于投资差额损失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丙关于“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丁关于“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分析题】

定势对问题的解决只有消极作用,没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