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甲公司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是()元。
F矿主井东南侧的两个小井井底标高分别为530m和543m,水深为40~50m,属老窑积水。
2018年7月,G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卢某准备在苏子沟一采区一中段采矿,报告了建设单位F矿矿长陈某。陈某安排人员测量主井东南侧的两个小井深度及水位,了解老窑积水情况。陈某告诉卢某采10多米没问题。
7~9月,G施工单位在一中段主井距井筒90m处左侧掘进装运平巷11m,布置了一个采场进行采矿,又在采场顶部掘进一个直径约5m、倾角30°、斜长约14m的斜眼,顶端标高525m,穿进护顶矿柱8.5m。
9月13日,二中段470m水平采场进行二次爆破。14时20分左右,老窑水突然从一中段斜眼突出,沿主井井筒倾泻而下,瞬间淹没了主副井四、五中段。井口喷出20多米高的汽柱,并伴有声响,透出的水有臭鸡蛋气味(含硫化氢气体)。四中段23名作业人员脱险,五中段5名作业人员遇难。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背景资料】施工单位承建了某大桥工程,该大桥桥址位于两山体之间谷地,跨越一小河流河流枯水期水深0.5m左右,丰水期水深2m左右,地面以下地层依次为黏土、砂砾强风化砂岩,该桥基础原设计为40根钻孔灌注桩,桩长12.0-13.8m不等。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大桥基础施工时,恰逢河流枯水期且大旱无水。施工单位考虑现场施工条件、环保、工期等因素影响,提请将原设计大桥基础钻孔灌注柱全部变更为人工挖孔桩。监理单位与相关部门评估、审定,认为该变更属于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重要工程变更,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下达了工程变更令。
事件二: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人工挖孔柱专项施工方案,为保证施工安全,人工挖孔桩施工采用分节现浇C25混凝土护壁支护,每节护壁高度为1m,柱孔混凝土护壁形式及结构如图3所示。挖孔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层中有甲烷、一氧化碳等气体,施工单位重所订了专项工方案

事件三:桩基础人工挖孔施工中,施工单位才去了如下做法:
(1)挖孔作业时,至少每2h检测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及含氧量,保持通风:孔深大于10m时,必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措施
(2)桩孔内设有防水灯泡照明,电压为220V
(3)桩孔每开挖2m深度浇筑混凝土护壁。
问题:
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突发住院治疗3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其他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已知,张某月工资3000元,实际工作年限8年,在甲公司工作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作标准为2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四)
背景材料:
A 公司承包了某地铁车站明挖基坑工程,基坑平面尺寸 240m*40m,地面标高为±0.000,基底标高-18m, 地下水在地面以下 2.5m,地层土质以粉土、砂土为主,基坑附近有高层建筑物及大量地下管线。A 公司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决定采用喷射井点降水,井点布置如图所示,采用钻孔灌注桩作为围护结构,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

项目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其中一名专家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于交通状况复杂, 项目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交通导行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之后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为赶工期,项目部决定三班连续作业,不间断施工,不久后遭到周围居民的投诉。
事件二:施工人员为方便施工临时拆除一段围挡,未及时恢复,路过行人由于好奇,走进观察,不慎掉入基坑。
某矿井工业广场设主、副、风三立井。主井净径9.0m、井深726m,副井净径10.5m井深738m,风井净径7.0m、井深702m,采用冻结法凿井。该矿地处寒冷地区,冰冻期5个月,主、副井采用井塔提升。二期岩巷工程量大约4000m,主要集中在井底车场,煤巷工程量50000m,计划建井总工期为50个月。
井底车场巷道布置见下图:
问题:
三、【背景资料】:某项目经理部承接到147km的本地网架空光缆线路工程。此工程由施工单位承包除光缆、接头盒及尾纤以外的其他材料,合同额是定额价格的5.2折。施工单位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文件要求,将合同额的75%核算给项目经理部,作为本工程的开支。为了完成此项目,施工单位给项目经理部配备了2套熔接机和2台OTDR。项目经理部认为核算的费用比较低,项目经理考虑减少现场开支额度,其所采取的措施如下: (1)减少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数量。 (2)在施工现场的沿线招收临时施工人员,降低人工费的开支水平,减少调遣费和临时设施的开支。 (3)在施工现场附近采购电杆、钢绞线及其他铁件,适当降低材料的等级。 (4)限额领料,随领随用。 (5)在施工现场租用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水平有限,多处工作量存在质量问题需返工;因租用的农用车行驶速度过快,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名施工人员腿部骨折。
【背景资料】
牛江闸为14孔开敞式水闸,设计流量为2400m³/s。每个闸墩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其中第6号闸墩高10.5m,厚1.5m,顺水流方向长24.0m,其混凝土量为365.8m³,模板面积为509.6㎡,钢筋为30.5t。
闸墩混凝土采用钢模施工。承包人进行闸墩模板及支架设计时,考虑的基本荷载有: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混凝土重量、钢筋重量以及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考虑的基本荷载有漏项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对第6号闸墩的混凝士模板进行了检查验收,填写的《混凝土模板工序质量评定表》如下表所示。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模板工序质量评定表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案例五】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立井井筒与井底环形车场项目。某一夜班,主提升绞车由司机张某一人值班,在下放吊桶时打盹,导致吊桶全速过放。当时李某正穿过吊桶下放去移动水泵,因躲闪不及被当场砸死。事故发生后,井下作业人员由于恐慌争先上井,杨某上身被挤出吊桶外面,赵某没有保险带,为了安全就挤在吊桶中央。吊盘信号工在把吊桶稳好后就发出提升信号升井。在升井过程中,又突遇断电,赵某被甩出吊桶坠落身亡,而杨某被急剧摆动的吊桶挤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并上报了施工单位有关领导,同时恢复生产。经调查,李某是从未从事过井下作业的民工,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仅经过3天简单培训就下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