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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的“血铅中毒”最可怕
记者从郴州方面获悉,因铅中毒住院的村民人数不断增加。19日晚10时40分许,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利明称,该县中毒住院村民已有14人。而据村民和中毒儿童家属透露,中毒者已经超过300人。郴州市内部人士称,当地政府已封锁血铅中毒人数,新增人数约100人。截至晚10时40分,郴州市委相关官员拒绝透露新增中毒人数。(3月20日《新京报》)
近两年的“血铅事件”罪魁祸首都是炼铅企业。去年,陕西凤翔县“血铅事件”,造成615名儿童血铅超标,东岭冶炼公司被认定是这次“血铅事件”的“祸首”;今年2月24日,湖南嘉禾县250名儿童血铅超标,引发中毒事件的炼铅企业腾达公司,曾被县市两级环保局几度叫停,但仍继续生产。据该县环保局长雷向东介绍,作为贫困县,嘉禾急于发展经济,一批从周边省市淘汰的企业来到嘉禾,不作环评就开始上马生产。在牺牲了几百名儿童身体健康之后,腾达公司才被关闭停产。
如今,在一些发达地区严重污染的企业已被列入淘汰的范畴,或者说,被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所“赶走”、所“抛弃”。然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则把别人淘汰的东西当作“宝”,当作发展经济的“法宝”,当作实现政绩的“法宝”。
曾经有一位“最牛副局长”——海口市水务局副局长符传君,在回答记者“海口污水问题为何长年未解决?”的提问时,抛出“雷”人之语:“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越黑。”水是发展的一面镜子。以水为镜,不仅能照出环境污染与否,更能照出政绩观正确与否、发展观科学与否。同样,“血铅中毒”事件的频发,真正的幕后“黑手”是错误的、有害的政绩观和牺牲环境甚至公民身体健康的发展观。
错误的政绩观已到了“血铅中毒”的程度,这才是最可怕的。不少政府片面追求发展速度,满足于GDP增长,不惜牺牲环境,其根源在于扭曲的发展观与政绩观,说白了,就是发展观、政绩观遭到了严重的“污染”。
如何纠正“污染”的政绩观,如何给“中毒”的政绩观消毒,关键在于从源头“治污”,关键要给政绩观“刮骨疗伤”。首先,要改革考核政绩的传统模式,实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其次,要打造公众深度参与环保公共事务的“回音壁”,让公众对环保公共事务的每一次投诉或举报件件有着落,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让公众的监督落到实处。
(源自:中国青年报 )
像“神”“鬼”“天堂”“上帝”之类的词义既然原来就是歪曲地、错误地反映了客观对象,而且我们现在也已正确地认识了它们,那我们为什么在交际中有时还用它们?
Northern Europeans are willing to pay a lot of money and put up with a lot of inconveniences for the sun because they have so little of it.
根据所给材料写一则报纸消息,为所写消息配发一篇3分钟左右的本台评论。(中国传媒大学)
附材料: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4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公众所关心关注的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月18日,安徽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这次会议以中国特色理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07年的工作成绩,制订了2008年的工作计划。
其中,谈到科学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下发了《200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等20个部门提出拟出台的36件规范性文件列入200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际完成28件),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石仲彬介绍,去年,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其中154件文件依法提出审查意见,要求制定机关整改。需要整改的文件数约占登记备案文件总数的7.6%。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着重审查规范性文件制文主体是否合法,文件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文件执行主体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具有法定义务等方面,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同时兼顾适当性和对制定程序的审查,坚决纠正存在违法和明显不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省17个设区的市政府已全部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一半以上的县级政府已经实现对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正稳步推进。
此外,市法制办积极支持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先后为临泉、太和、经济开发区和市教百、国税、环保、审计、物价、国土、畜牧、经委、城关执法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1600余人讲授依法行政知识100多个课时,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4152件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为1915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基本保证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