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偿还债务以及建立一个职工活动中心,为此特制定了一个发行债券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
(1)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本公司的净资产金额已经达到 4500 万元,在此条件下,此次发行债券金额计划为 1800 万元 (不包括前次发行的 500 万元债券,前次发行尚存在迟延支付利息之情形)。
(2) 此次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部分用于偿还前次发行债券应该偿还而尚未偿还的本息,以及建立一个职工活动中心。
(3)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成功,本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将高于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 个百分点,为 5%。
(4) 本公司利润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近 3 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 70 万元、90 万元、100 万元。
根据《证券法》分析上述各要点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