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价的寄递包裹丢失或毁损的,不予赔偿”的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山东省金乡县酒厂于商品分类表第33类酒商品申请注册“王府井”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商标局认为王府井是北京著名商业街,用作商标易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当事人被驳回后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理由是商标虽然是“王府井”,但商品上标有地址或企业名称,不会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认为,要求复审的理由不成立,再予驳回。
问题:试分析商标局驳回注册的理由是否成立。
全民所有制的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宣告破产。
经查,甲企业财产状况如下:
现有现金、实物共100万元;房地产500万元,其中,有一处房地产以200万元抵押给A银行贷款150万元;另一处房地产以100万元抵押给B银行贷款130万元。另有两企业分别欠该企业70万元、30万元。负债情况:除上述两笔贷款外,尚分别欠乙、丙、丁企业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欠缴国家税款25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50万元。破产费用共计20万元。
试对甲企业进行破产清偿。
2018年3月初的一天傍晚,甲窜入某居民区,对该居民区的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很多人家都没亮灯,推断可能是没有人在内,遂产生盗窃意图。等到深夜,甲潜入了一户人家进行盗窃,正在翻箱倒柜之时,发现床上睡着一位女性(甲发生了认识错误,实际上是一位男性),便产生奸淫之念。甲上床用双手掐住被害人的脖子,企图掐昏使其不能反抗时强奸。被害人反抗挣扎激烈,此时甲发现被害人系男性,便立即逃跑,数日后被抓获。
问:对甲应如何定罪?请简要说明理由。
村民刘某于某夜12点左右到离村子有3公里远的集体所有树林里盗伐树木,同村村民李某深夜回家,途经树林边时听到树林中的伐木声,出于好奇,偷偷走近刘某处,被伐倒的大树当场砸死。刘某在次日看到木头上的血迹,才发现出了人命。问:刘某伐倒树木砸死人的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
张某2000年1月1日将人打成重伤(追诉时效为15年)之后,当即逃之夭夭。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于次日(2000年1月2日)立案侦查。被害人只能陈述张某相貌特征,无法提供其他具体信息,侦查机关积极侦查取证,但一直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外地躲避风头一年后于2001年1月1日回到案发时的居住地正常生活,直到2015年3月,侦查机关掌握其犯罪线索,将其抓获归案。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并说明理由。
2006年8月,某市4家企业拟发起成立一家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为400万元,4家发起企业认购125万元(每股1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股。2006年10月,发起人中的3家企业以现金认购了70万元的股份,另一家企业则以其非专利技术入股,作价 180万元。2006年11月,社会认股人缴纳股款200万元,发起人以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75万元,从而募足了股款。2006年12月,在A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持下,召开了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做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
请问:依据我国《公司法》 ,大新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哪些不合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