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2018年7月某日,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两千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两百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的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一百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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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复合题】

(四)
【背景资料】
某单线铁路隧道要求工期36个月,全长7.5km,只有进出口有进洞条件,隧道中间高洞口低,出口洞口段有20m长的坡积层,厚度较厚;进口段为风化岩有部分节理判定为Ⅲ级围岩,进洞施工时为旱季

【复合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 P 银行。2022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1 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 15 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 P 银行提示付款,因甲公司在 P 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仅为 10 万元,被 P 银行拒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复合题】

甲公司为一家制造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全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成本月末一次结转,M产品的单位成本为80元。2018年7月该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1日,向乙公司销售M产品8000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商品当日已发出,甲公司上月已预收乙公司30万货款,余款于当日收讫并存入银行。

(2)3日,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劳务合同,期限为9个月,合同总收入225万元(不含增值税),已预收135万元,该项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劳务收入。完工进度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截止7月31日已发生成本32万元,预计完成该合同义务还将发生成本128万元。

(3)5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丁公司销售M产品7500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7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销售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10日,收到丁公司支付的款项存入银行,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4)6日,按照与戌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以经营租赁方式将上月初取得的一台拟自用的生产设备出租给戌公司。31日收取当月租金2万元(不含增值税)存入银行。该设备原价6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按10年计提折旧,未计提减值准备。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全部单位用万元表示)

【复合题】

A安装公司承接一个山地风电安装项目,工程规模:台5.6MW风力发电机组(五段塔筒,轮毂中心高度120m)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内容包括塔简、机舱(单件吊装最大件)、叶轮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及电气施工。
A公司根据风机机型、机位平台大小、地形地貌场内交通条件等综合考虑,风机吊装选用800t履带式起重机为主吊;采用标准风电臂工况,126m主臂,12m风电副臂,主副臂夹角15°,转台配重265t,中央配重95t,250t级吊钩。在履带下方铺设2.2mx6.0m路基箱。辅吊采用300t、100t全地面起重机各1台。
A公司对土建施工单位移交的吊装平台验收合格后,进行履带起重机的安装。路基箱铺设(见图3),被现场巡视的监理工程师叫停,要求整改。机组吊装采用塔简分段吊装,机舱整体吊装,轮毂、叶片地面组合后整体吊装的施工工艺,并计算了塔筒、机舱、轮毂、叶片吊装时的主吊各项参数。
施工用电为2台50kW柴油发电机组采用三相五线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并设置了断路器进行短路及过载保护,经验收后投入运行。吊装时的主吊和辅吊均进行电气接地保护。
 

【复合题】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我国香港地区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我国香港地区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加工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审讯中甲还主动交代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银行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甲公司为从事生产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甲公司2×24年8月发生与销售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5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P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该批P产品成本为240万元。上述款项至本月末均未收到。甲公司销售P产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15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85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销售该批原材料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25日,经协商,同意乙公司退回所购P产品的10%,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退回P产品已验收入库。

(4)30日,与丁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丁公司销售1000件W产品。W产品当日发出,每件成本为0.2万元。合同约定丁公司应按每件0.25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丁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W产品须退回给甲公司,同时,甲公司也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截止31日,丁公司尚未售出W产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复合题】

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 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乙虽未受伤, 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 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分析题】

在中国古代的艺术鉴赏和诗话文评中,有一组耐人寻味的对立——匠心与匠气。匠心说的是独特的艺术构思。比如唐人张祜在《题王右丞山水障二首》中道:“精华在笔端,咫尺匠心难。”“右丞今已殁,遗画世间稀”,时隔千年,我们更无从得知王维山水画幅中的笔法用墨,但透过“夜凝岚气湿,秋浸壁光寒”的诗句,不难看出,王维以精思巧构营造出的绘画意境,赢得了张祜的欣赏与赞许。而唐人王士源在《孟浩然集序》中,盛赞孟浩然的诗歌“文不按古,匠心独妙,五言诗天下称其尽美矣。”这句“匠心独妙”,放在今天来评价孟浩然五言诗的艺术成就,也未尝不是一个极高的评价。而就沈周的艺术涵养,钱谦益在《石田诗钞序》中说:“烟云月露,莺花鱼鸟,揽结吞吐于毫素行墨之间,声而为诗歌,绘而为图画,经营挥洒,匠心独妙。”钱谦益所说的“匠心”,是说沈周的诗文书画中,自有一种独特的文人雅韵。我们也不难知道,身处吴中之地的沈周,在游览山水和泛览图籍中,汲取了宝贵的艺术的源泉,方才有不落俗套的艺术成就。不难看出,在诸多文论品评中,“匠心”所指,大抵是褒扬之词。至于“匠气”,则落得有些下乘了。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品评咏物诗时说:“齐、梁始多有之,其标格高下,犹画之有匠作,有士气。征故实,写色泽,广比譬,虽极镂绘之工,皆匠气也。”王夫之拈出的“匠气”和“士气”,正有格调的高下之分。在王夫之看来,那些极尽纤巧,工整绮丽的齐梁诗歌,太过流于工匠习气,多少是缺乏即物达情的艺术自觉的。而《浮生六记・闲情记趣》中,沈复也在评述盆栽艺术的高下之分时说:“留枝盘如宝塔,扎枝曲如蚯蚓者,便成匠气矣。”这批评的自是那些矫揉造作、平庸板滞的艺术作品。而清代的画家邹一桂在《小山画谱》中,格外提出“画忌六气”,其中就有“二曰匠气,工而无韵”。不难看出,在艺术评论中,匠气往往意味着缺乏神韵,鲜有独特艺术创造。为何同样是与“匠”有关,在艺术批评中,却有如此迥异的落差?如何才能跨越匠气,实现真正的匠心?我们不妨从“工匠”的字源说起。段玉裁说:“匚者,矩也。”在造字之时,古人取“斤”表示用于削斫木料的斧斤,取“匚”表示用于丈量的矩尺,将用木匠最常用的工具组合在一起,用来指称善于木工的木匠。其后,“匠”又扩大指各种手工艺的不同工种,从而成为“工匠”的代称。正如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所指出的,“木工之称引申为凡工之称也。”由此,匠的意义,可以具有双重的解读:一方面,工匠处于“士农工商”中的“工”的阶层,是职业化的一个工种,简单的重复必然意味着原创力的丧失,故而会有流于匠气的评价;另一方面,匠字的构字理据中,蕴含着古人对规矩的朴素理解和对技巧的不懈追求。以此为线索,则有两支不同的走向——工而无韵,便是匠气,性灵熔匠,方有匠韵。工匠代表着掌握着专门技巧的手工业从事者。凭借着历代相传的精湛技巧,他们曾在中华物质文明的发展历程中谱写出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中,工匠地位并不高。在重农而轻工、商的时代,他们不仅没有像士人那样有掌握文化的权利,也不及农人在国家生产中的作用重要。因此,也就无怪乎明清的书画评论中,“士气”与“匠气”往往互相对立。“士气”是有文人的气韵,不必浓墨重彩,只消墨色天然;不可流于细节,但须画龙点睛;不要中规中矩,何妨自成一体。在这背后,或许就是古人对“道”和“器”的不同体认。《周易・系辞》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在传统的道、器之辨中,工匠的技巧、技艺,都属于“器”的层面,而在形而上的“道”的层面。《论语》载夫子之言:“君子不器。”缺乏创意,循规蹈矩,就只能算是“匠气”,而滋养匠心,升华匠韵,还要从对规矩的传承与超越中去理解。《墨子・法仪》中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平以水,正以悬。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倘若有机会去走访一位木匠,他也许不会去翻译这样典雅的文言,但绝对会用再熟悉不过的手艺,来诠解这段古老的句子:参照图样,三下五除二,用尺规画方圆,以墨斗拉直线,拿刨子加工成料。《墨子》中的这一番话,道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从古及今,无论是古代的手工艺的作业,还是当下的工业流水线制造,任何一门工艺,都要以基本的规矩和法度为基础。但仅仅如此,还不足以成就卓越。《孟子・尽心上》中曾记载,公孙丑问孟子:“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为可几及而日孳孳也?”但孟子的回答却很简单:“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工匠不会改变规矩与法度,更重要的,则是精益求精,从而抵达“道”的高度。这个时代,重提“工匠精神”,匠气易达,而匠心难求。真正的工匠精神,绝非简单的遵循规矩,传承工艺。匠心贵在专注,贵在超越,从单调的“技”的模仿出发,进一步升华为对“道”的追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会钦佩各行各业那些关注细节、矢志不渝地专注创新的匠人。无他,只因为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都能读到一颗巧妙构思的匠心,都能领略到一份别出心裁的匠意。(摘编自董京尘《匠气易达,匠心难求——说“匠”》,有删改)

【复合题】

材料一: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是法律(人定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和自然相一致的生活",人定法必须符合这种自然理性要求。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把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结合在一起,认为法(人定法)是管理社会的人为了公共幸福而制定、颁布的理性规则。近代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基础不是大自然,也不是神的意志,而是人类理性,自然法就是人类理性,是立法者以及一切人的永恒规范;该学派还认为,人生来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不允许政府以及任何人侵犯。

材料二:孟德斯鸠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

材料三:奥地利著名法社会学家埃利希认为,"法律史上已经证明,最初,立法和司法都是在国家范围以外的。司法并不来自国家,而是根源于国家存在以前"。事实上,埃利希所研究的法律,主要是指"活法"。在他看来,法律是社会秩序或人类团体的内在秩序,因而不能把国家制定法看成是法律的主要部分,有些法律虽然不曾被制定为法律条文,但仍然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

材料四: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斯丁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每一实在法是由一个主权者个人或集体,对独立政治社会的一个成员或若干成员,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立的。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一般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材料五:马克思在评论资产阶级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问题: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①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②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超出15%部分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0.9调整;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实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1.1调整;③规费费率为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率为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之和为基数)。前6月均按计划完成。

事件一: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发现8月末D工作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9200㎡。F工作实际完成12000。承包人提出了结算申请,监理机构进行了审核。
事件二:
项目进行到第12个月末,监理机构对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了检查。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6-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