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南方某多层仓库,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21m,每层建筑面积为4000m,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和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停车数量40辆。地上为内类2项堆垛储物仓库,储存棉、麻、服装衣物等物品,堆垛高度不大于6m。该仓库设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湿显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室内消防水池容积800m3。该仓库四周150m内设置5个室外消火栓,5个消防水泵接合器、屋顶设置高位水箱和稳压装置。储物仓库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流量系数K-115的洒水喷头,其他部位采用流量系数K-80的洒水喷头。室内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别设置消防给水泵和管网,室内消火栓系统原理示意图见图6-1。
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该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情况如下:
(1)开启地上三层未瑞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动作,报警阀在测试后不能正常复位,水力警铃持续鸣响。
(2)消防水泵控制柜设在泵房内,靠近门口,防护等级为IP33。
(3)汽车库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运行已超两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系统进行了喷泡沫试验。
张某与李某于2013年在上海登记结婚不久,李某就到澳大利亚留学并于2019年取得澳大利亚的国籍,张某长期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3月,李某在澳大利亚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与张某离婚。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与李某离婚并分割双方在中国境内的共同财产。李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中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问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人类在大面积地驯化种植农作物以获取食物的过程中,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同病虫害的斗争。在20世纪40年代,为遏止庄稼发生病虫害,人类发明了化学农药。然而,化学农药在迅速杀死害虫、有效保护农作物的同时,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危害也很快显现出来。于是,科学家们开始在生物防治领域寻找新的突破。生物防治就是利用自然界的某种生物来控制有害生物。这种防治病虫害的方法大大减轻了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危害,提升了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
生物防治的方法,其实就是充分利用了自然界“一物降一物”的平衡法则。例如,水花生原产于南美洲,这种看起来很寻常的植物,生命力极其顽强,一棵植物一年就可以发展成一大片,如不及时清除,农作物很可能会绝收。水花生不仅侵占农田、林地,还侵染塘堰及沟渠,堵塞水道,限制水流,增加沉积,造成局部水域的水体交换受阻、水质恶化、水体缺氧、鱼蟹大面积死亡。其在公共绿地和居民区生长蔓延,还会传播多种寄生虫。为了防止水花生泛滥,农业技术人员最初分别尝试了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如采取人工打捞、机械粉碎等手段。但物理防治手段成本高,而且会加剧水花生蔓延;化学防治则会将其他水生植物一并杀死,还会带来农药次生污染。通过实地调研,农业技术人员最终确定采用生物防治手段,引进水花生叶甲。叶甲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具有专食性,只吃水花生,不会对一般农作物造成祸害。再如,大棚菜容易产生一种暗红色的叶螨,科学家就找到了一种叶螨的天生“死对头”捕食螨,巧妙地化解了这个难题。生物防治帮助人们跳出了防治病虫害必须用化学农药的传统思维模式。据统计,我国每年应用生物防治技术的农作物面积达4亿至5亿亩,“十三五”期间,还力争将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率提高至40%以上。生物防治技术成为农业病虫害治理的又一项创新之举。
跳出传统思维模式,创新之路会越走越宽,这是生物防治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摘自《人民日报》(2018年5月18日、2019年1月22日)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视机的生产,2023年12月生产销售A型电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单价为3600元/台,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向某商场销售500台A型电视,由于商场采购量大,给予其10%的折扣,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同时支付运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为2000元。
(2)销售2021年购进的自用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13000元。
(3)销售电视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0元,另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6950元。
(4)购进电视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9500元。
(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装配工具,支付价税合计金额7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电视、设备、零配件、工具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为9%,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某新建保障房项目,单位工程为地下2层,地上9-12层,总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单 位按照合同组建项目部进场。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计划进场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串筒传输部分混凝土和 土方施工机具照片见图1。


项目部编制的绿色施工方案中,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等施工现场绿色能源技术以减少施工阶段的碳排
放:对建造阶段的碳排放进行计算,采用施工能耗清统计法对施工阶段的能源用量进行估算,以确定施工
阶段的用电等产生碳排放的传统源消耗量:工程施工阶段碳排放的计算边界确定为:
(1)碳排放计算时间从垫层施工起至项目发工验收止:
(2)建筑施工场地区域内外的机械设备等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产生的碳排放应计入;
(3)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产生的碳排放应计入,现场制作的构件和部品产生的碳排放不计入;
(4)建造阶段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材料库房等临时设施的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消耗的能 源产生的碳排放不计入。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绿色施工方案时,提出以上方案内容存在不妥之处,要求整改
材料:
人们常常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宣称要征服自然。殊不知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永远只是一个 天真幼稚的孩童,只是大自然机体上普通的一部分,正像一株小草只是她的普通一部分一样。
如果说自然的智慧是大海,那么,人类的智慧就只是大海中的一个小水滴,虽然这个水滴也映 照着大海,但毕竟不是大海。可是,人们却要用这滴水来代替大海。
看着人类这种狂妄的表现,大自然一定会窃笑——就像母亲面对无知的孩子那样的笑。人类 的作品飞上了太空,打开了一个个微观世界,于是人类就沾沾自喜,以为揭开了大自然的秘密。可 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这片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而已,就如同鲲鹏看待斥鹦一般, 只是蓬蒿之间罢了。即使从人类自身智慧发展史的角度看,人类也没有理由过分自傲:人类的知 识与其祖先相比诚然有了极大的进步,似乎有嘲笑古人的资本;可是殊不知对于后人而言我们也 是古人,一万年以后的人们也同样会嘲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在他们看来,我们的科学观念还幼稚得 很,我们的航天器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儿童玩具。人类的认识史仿佛是纠错的历史, 一代一代地纠正着前人的错误,于是当我们打开科学史的时候,就会发现科学史似乎也是犯错误的历史。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嘲笑古人,在大自然面前卖弄小聪明呢?
在宇宙中,一定存在着远比我们的智慧要高得多的生物。因为,“我们”的太阳系只有四十多 亿年的历史,就演化出了有智慧的生物;而宇宙至少已有二百亿年的历史了。可以推想,在那些比 我们更古老的星系里,一定早就演化出了更高级的生物。这些生物的智慧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 他们看我们,也许就像我们看蚂蚁一般,即使我们中的那些伟大人物,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尔尔。
这样看来,我就只是宇宙机体上的一个部分,一个器官,就如同大脑是我们身体的一个器官一 样,人与宇宙本来就是一体的。宇宙是一个大生命,而我只是这个大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 让我们爱护自然就像爱护我们的身体一样吧。
即使那些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物质,也是宇宙生命的构成部分,也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那 些高级的生命形态正是从这“死”的物质中产生的,换言之,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高级生命,只是物 质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在物质中,有无数的生命在沉睡着,一旦出场的时间到了,它们就会从睡梦 中醒来。
因此,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
(摘编自《大自然的智慧》,有删改)
问题:
南京发尔士新能源有限公司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行政决定案
江苏省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7月对10家企业作出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加工单位备案,其中包括南京发尔士化工厂和南京立升废油脂回收处理中心。2012年11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宁区政府)作出江宁政发(2012)396号《关于印发江宁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396号文),明确“目前指定南京立升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升公司)实施全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该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商务局于2014年3月发出公函,要求落实396号文的规定,各生猪屠宰场点必须和立升公司签订清运协议,否则将进行行政处罚。南京发尔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尔士公司)对396号文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文对立升公司的指定,并赔偿损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江宁区政府在396号文中的指定,实际上肯定了立升公司在江宁区开展餐厨废弃物业务的资格,构成实质上的行政许可。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商务局作出的公函已经表明被告的指定行为事实上已经实施。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受理、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应当履行相应的行政程序。被告在作出指定前,未履行任何行政程序,故被诉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被告采取直接指定的方式,而未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排除了其他可能的市场参与者,构成通过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违反了《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19条和《反垄断法》第32条的规定。被告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市场监管的需要,有权对该市场的正常运行作出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但不应在行政公文中采取明确指定某一公司的方式。原告发尔士公司对其赔偿请求未提交证据证实,法院对此不予支持。遂判决撤销被告在396号文中对立升公司指定的行政行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经济行政十大案例”,载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08-409页。)
问题:
(四)
【背景资料】
某单线铁路隧道要求工期36个月,全长7.5km,只有进出口有进洞条件,隧道中间高洞口低,出口洞口段有20m长的坡积层,厚度较厚;进口段为风化岩有部分节理判定为Ⅲ级围岩,进洞施工时为旱季
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604000元。替游客支付交通费901000元、餐饮住宿费1441600元、门票费720800元,甲旅游公司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2)出售旅游纪念商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3000元,同时收取旅游纪念商品包装费13560元。
(3)购进广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6000元;购进办公室装修用建筑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6300元;购进一批办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3900元,因管理不善该批办公用品中的20%被盗;购进用于员工的餐饮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税额30元。
(4)出售2015年购入的一辆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73542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已知:旅游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规定,并于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材料:
我们开始写作时,有时也许为出名;有时也许为稿费;有时则受编辑先生的逼迫,情不可却,我 们的动机可说并不纯粹。不过写到后来,我们把这些都忘记了,我们的精神飞腾到忘我忘人的境 界,我们的思想白热化到要把整个的自己融化,我们只是写、写、写,忘记疲劳、忘记饥渴、忘记疾 病,要把自己最后一滴精力都绞沥出来,来完成一件自己认为满意的艺术品。司马相如写《子虚 赋》,焕然如醒,昏然如睡者百日;扬雄作某文,构思极苦,梦见己身五脏流出满地;但丁完成《神曲》 最后部分,自觉精力枯涸,不能再振,不久病死。他们以宝贵生命去兑换艺术的完美,除了为创作 而创作之外,还有别的企图吗?作家必如此,才算艺术忠臣,文艺必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才有永久 的生命。
不过我说这话也许有人要提出反驳,他们说倘使文艺创作果然是受神秘的内在力量之压迫. 是作家于不自觉之中为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努力,则作家的作品应该篇篇纯正才对。为什么世间偏 有许多诲淫诲盗的小说,浪漫颓废,堕人志气的诗歌,及各种方式的不道德的文艺呢?作家撰写这 类作品,说图名,则此类作品每采匿名方式,说图利,则那时代人的写作十之八九没有稿费版税可 收,可见他们的动机也甚纯洁,但作品的结果则与文化进步背道而驰,可见你的话是没有根据的 了。这种事实,我也承认,不过原因也很复杂,有教育环境的关系,有个性兴趣的关系,致作家走错 方向,故文学之需要纯正的批评亦犹做人之需要生活规律的约束。
(选自苏雪林《谈文学创作的动机》,有删改)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