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
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福建 B 公司打电话给 A 风机厂,欲购风机,当时 A 厂办公室无人。C 厂某甲代接电话后,未转告 A 厂,却将情况告知 C 厂。C 厂寄四份合同书给 B 公司,合同书上供方栏为 “A 风机厂二分厂”,后 C 又信告 B,“已成立风机集团公司,今后原属 A 的风机业务概由二分厂办理”。B 信以为真,从 C 厂购得 6 台风机,后发现上述 6 机质量不好,便将原先欲给 A 厂的三张订单转给了上海的供方,总标的款 20 万元。
你认为 C 厂和某甲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
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卡特是一位富商,为了支付裁缝店的服装加工费,他向裁缝店的老板乔治签发了一张面额为150英镑的支票。支付支票的时间正好是乔治每月向他的雇员支付月薪的时间,所以乔治将这张支票做记名背书以后转让给一位雇员约翰,用以支付约翰的工资。约翰后来又将这张支票记名背书后交给他的妻子劳拉作为给劳恩的生日礼物;劳拉本来想用这张支票为自己添置一些衣服,但想到自己的好友波比过几天就要结婚,自己还没有为波比准备结婚礼物,于是这张支票又经记名背书到了波比的手中,波比正好利用这张支票购买了一些结婚用品,所以,最后这张支票到了一家婚礼店老板西斯的手中。思考乔治、约翰、劳拉、波比、西斯在持有票据时的地位以及他们各自所享有的权利。
A公司授权B公司自波兰购买一批皮货,由于发生了战争,在无法与A联系的情况下,B将该批货物出售,将货款以A的名义存入银行。战争结束后,皮货的价格飚升,A指控B未经授权出售其货物,构成了侵权。
问:B公司是否可以以客观必需代理权进行抗辩?
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六千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司考)
问: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村民甲因家中火药受潮,遂将家存约十五千克黑色火药于自家院中摊晒,因事暂出时将院门关闭,将门锁挂于门上伪装成已锁门。村民乙至甲家寻甲未遇,虽见院内晒了许多火药,但还是随手将未熄烟头掷于地上,不料失手掷在火药中,引起火药燃爆,火焰熊熊。乙见状慌忙逃走,甲家及邻居家十数间房屋悉数焚毁。问:甲和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指出罪名并结合犯罪的客观方面说出理由。如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被告人张某与陈某(女,24岁)恋爱,后来陈某中断与张某的恋爱关系。张某认为这是陈某的大舅王某从中挑拨所致,遂对王某产生不满。为了报复王某,张某于某日夜深无人之际,拿着濂刀进入王某的责任地乱砍苹果树、梨树,共毁坏苹果树八十余株、梨树六十余株,价值五千余元。在本案审理中,法院对张某之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二是认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甲公司于 5 月 5 日用电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中国松香一级 100 吨,每吨 500 美元,FOB 香港,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装船,5 月 12 日前电复有效。乙公司 5 月 8 日复电:中国松香一级 100 吨,每吨 500 美元,FOB 香港,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装船,我接受。但贵方能否同意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甲公司未答复,也一直未装船,双方发生了争议。问此案当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