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5 年 5 月,孙先生出资 60 万元,钱女士出资 40 万元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孙先生占股 60%, 钱女士占股 40%。2022 年 8 月,因业务扩张的需要,乙公司向孙先生表示其有意收购甲公司。2022 年 8 月 30 日,乙公司与孙先生洽谈了有关收购甲公司的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乙公司以 1000 万元收购孙先生在甲公司的全部股权。孙先生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告知了钱女士,钱女士不同意孙先生转让其股权,并宣称自己不愿意与乙公司合作经营甲公司。因担心乙公司知悉钱女士的态度后,拒绝继续收购自己的股权,孙先生遂伪造了钱女士同意孙先生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的相关文件,骗取了公司登记,将其股权变更在乙公司名下,完成了与乙公司的交易。经查,孙先生伪造的钱女士的签名与钱女士在公司登记机关留有的真实签名存在肉眼可辨的差异。

现钱女士准备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为钱女士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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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题】

王锦奇诉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信息公开案

原告王锦奇于2008年3月27日到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查询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作出的《河北上海汽车联营销售公司资产转让鉴证意见书》的相关信息,遭到了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拒绝。原告王锦奇认为被告是经政府批准成立、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并履行监管职责的事业法人,有义务提供产权交易的相关信息。被告的拒绝行为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辫称其为事业法人,非行政机关,出具的《河北上海汽车联营销售公司资产转让鉴证意见书》仅是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产权交易服务的行为之一,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构成不作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作为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的事业法人,其在产权交易活动中不仅具有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身份,而且具有对产权交易活动相关事项进行管理的行政主体身份,属于规章授权的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因此具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此外,根据《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作为河北省产权交易机构的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和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共信息,有义务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和社会依法公开,这是地方政府规章赋予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法定职责,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拒绝履行属于行政不作为。因此,判决被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本判决生效5日内,依法向原告王锦奇公开《河北上海汽车联营销售公司资产转让鉴证意见书》的相关信息。

(本案例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3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第27-32页。)

请结合法院判决分析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是否为本案的适格被告。

【案例分析题】

2015年12月某日,在湖南长沙市的金星路,一名该市居民因为在城区道路乱开远光灯,被交警拦下,后被罚站在车前看着打开的车灯1分钟。

问题:

请运用行政法的原则分析此一事件。

【案例分析题】

甲的辩护人提出,甲的行为属于索取正当债务,不构成犯罪。

【案例分析题】

甲长期好逸恶劳,并染有赌博的恶习。2016年,甲因赌博欠下乙赌债10万元。2017年,甲因生活所迫,向丙借款50000元。2018年,甲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财产以后,甲又向丁借款20000元。鉴于甲已无财产偿还债务,乙、丙和丁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甲欠他们的债。

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题】

大青公司是一家从事餐饮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之时,该公司章程作出约定: “公司股权不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出售、转让。公司改制一年后,经董事会批准后可 在公司内部赠与、转让和继承。持股人死亡或退休的,其股权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继承、转让 或由企业收购,持股人若辞职、调离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人走股留,所持股份由企业收 购……”,“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认可,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该公司章程经大青公司全 体股东签名通过。王某系大青公司员工,出资 2 万元成为大青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成立 5 年之后,王 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退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 2 万元股份。经大青公司法定代 表人同意,王某领到退出股金款 2 万元整。同时,大青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 107 人,实到股东 104 人,代表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 会议审议通过了王某股东退股的 申请并决议 “其股金暂由公司收购保管,不得参与红利分配”。后王某以大青公司的回购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法定程序且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等,请求依法确认其具有股东资格。

根据所学知识,你认为大青公司章程所作出的约定是否有效?王某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案例分析题】

甲为某地区矿山管理局副局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乙为该地区某矿山矿长。2016年,乙的矿山二矿区悬崖出现裂缝,滚石砸断了水泥高压电线杆,裂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即将危及职工和设备的安全。乙及时向地区矿山管理局报告了险情。甲表示,要向党委汇报,向上级请示,但事后他并未向党委汇报,也未向上级请示。后矿区滚石频繁,情况更加紧急,乙数次要求,但险情仍未引起甲的重视。矿场的工人非常不满,要求停止工作。但乙看到矿山管理局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认为没什么事。为了赶工期进度,在危险的情况下,乙仍然让工人继续照常作业,结果发生山崩事故,造成众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00万元。

问:甲、乙分别构成什么犯罪?理由是什么?

【案例分析题】

甲与乙、丙多次聚会并策划起草了“告同胞书”,成立了反动组织,印刷宣传文件,煽动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并物色发展成员。乙策动其好友丁参加反动组织,却遭到丁一口拒绝。甲、乙、丙三人害怕罪行暴露,遂密谋杀人灭口。一天,乙借故将丁骗到自己家中,事先躲在乙家中的甲、丙二人用准备好的尖刀将丁杀死,并拿走了丁随身携带的皮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事后,甲、乙、丙三人又将丁分尸,投入河中。问:甲、乙、丙三人构成何罪。

【案例分析题】

对甲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丁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拟共同生产经营一种新式取暖设备,其中,甲、乙、丙为自然人,丁为个人独资企业。甲和丁各出资 30 万元,乙以其相关专利作价出资 50 万元,丙则以其劳务作价出资 20 万元,对以上出资四合伙人经协商确定,不再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定为光明有限合伙厂,在申请登记期间,恰有一厂家急需取暖设备,于是四合伙人便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与该厂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上述内容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某年11月29日,山东省兰陵县村民徐某同本村村民张某等三人结伙驾驶机动三轮车,携带渔叉、线网等工具来到江苏省郅州市境内作案。在盗得几只鸡后,转而寻找新的盗窃目标,路遇公安巡逻民警。民警见其形迹可疑,遂进行盘查。为逃避盘查,徐某等人见状驾车逃离。民警遂紧追抓捕。在逃跑途中,徐某等人驾驶的三轮车不慎翻倒,徐某等人弃车徒步而逃,民警和随后赶来的村民继续追赶。徐某等人为逃跑方便,先是趁村民王某不备,夺下其自行车一辆,后又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夺取了前来追赶他们的民警和村民的摩托车4辆,并将公安人员打伤。后徐某被当场抓获,张某驾驶其中一辆摩托车逃离。

问:对本案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