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具有何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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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题】

甲长期好逸恶劳,并染有赌博的恶习。2016年,甲因赌博欠下乙赌债10万元。2017年,甲因生活所迫,向丙借款50000元。2018年,甲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财产以后,甲又向丁借款20000元。鉴于甲已无财产偿还债务,乙、丙和丁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甲欠他们的债。

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题】

某日晚,郭某驾驶三轮出租车在某县城载客,见有一男一女(钟某夫妇)在等车,即上前询问二人是否坐车,双方协商到该县某乡付20元车费,行至途中,因路不好走,郭某不愿再送,即停车要车费,钟某夫妇二人从身上掏出零钱凑够20元递给郭某,郭某接过钱后说每人20元共计40元,钟某说当时讲好的是两人20元,双方因车费数额发生争吵,郭某掏出一把匕首威胁钟某夫妇说,不拿钱就在钟某脸上留个记号,并说自己是刚从监狱出来的,说后把20元钱又返给钟某,钟某见状从裤兜里掏出一卷钱,从中抽出一张100元的递给郭某,郭某接过钱后说没零钱找,钟某说“你狠,我不要了”,郭某即掉转车头往回走,后因钟某报案,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中,被告人郭某辩解:当初双方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40元车费,但事后被害人反悔只付20元车费,对此,并无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问:郭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案例分析题】

村民甲因家中火药受潮,遂将家存约十五千克黑色火药于自家院中摊晒,因事暂出时将院门关闭,将门锁挂于门上伪装成已锁门。村民乙至甲家寻甲未遇,虽见院内晒了许多火药,但还是随手将未熄烟头掷于地上,不料失手掷在火药中,引起火药燃爆,火焰熊熊。乙见状慌忙逃走,甲家及邻居家十数间房屋悉数焚毁。问:甲和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指出罪名并结合犯罪的客观方面说出理由。如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案例分析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何某保险合同纠纷案。

2017 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5 分,案外人蔡某驾驶小轿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路边的水管及路灯杆,造成何某小轿车损坏,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案外人蔡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为其小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被保险人为何某,保险期间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止。事故发生后,何某将其小轿车送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支出维修费 68000 元。

保险合同第 9 条第 (5) 项约定: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因改变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未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经查明,被保险车辆投保时为非营业企业客车,而事故发生后,《询问笔录》《汽车租赁合同》《违章押金条款》的内容可以充分证实何某已经委托某汽车租赁公司对外租赁被保险车辆并获取租金收益;本案中,保险单上的投保人签名均是被保险公司一手包办打印的,没有投保人阅后签字,亦未对免责条款明确告知。

问题:本案中,保险人是否已尽到说明义务?

【案例分析题】

B工厂答辩称,应由C村村民举证,证明损害是由B工厂排污所导致的方可赔偿。

【案例分析题】

“未保价的寄递包裹丢失或毁损的,不予赔偿”的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乙的犯罪行为应如何认定?

【案例分析题】

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1997年11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

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

【案例分析题】

2016年5月22日,张家口发布消息,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收费。这意味着,仅3周后,张家口“拦路收费”被叫停。此前,从2016年5月1日起,150公里的县级公路“草原天路”开始面向自驾游者收费,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问题:

请运用行政法的原则分析此事件。

【案例分析题】

2015 年 5 月,孙先生出资 60 万元,钱女士出资 40 万元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孙先生占股 60%, 钱女士占股 40%。2022 年 8 月,因业务扩张的需要,乙公司向孙先生表示其有意收购甲公司。2022 年 8 月 30 日,乙公司与孙先生洽谈了有关收购甲公司的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乙公司以 1000 万元收购孙先生在甲公司的全部股权。孙先生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告知了钱女士,钱女士不同意孙先生转让其股权,并宣称自己不愿意与乙公司合作经营甲公司。因担心乙公司知悉钱女士的态度后,拒绝继续收购自己的股权,孙先生遂伪造了钱女士同意孙先生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的相关文件,骗取了公司登记,将其股权变更在乙公司名下,完成了与乙公司的交易。经查,孙先生伪造的钱女士的签名与钱女士在公司登记机关留有的真实签名存在肉眼可辨的差异。

现钱女士准备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为钱女士制定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