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A 公司与美国 B 公司签订进口 1000 公吨小麦合同。事后 A 公司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转售 500 公吨小麦合同。合同履行期内,B 公司因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A 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向 B 公司提出如下赔偿要求:①B 公司无法履行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②支付给国内两家公司的违约金;③催促 B 公司履行合同等文电、办公费用;④其他因 B 公司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请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A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被告人崔某,1983年11月出生。199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1000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2000年2月2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偿还债务以及建立一个职工活动中心,为此特制定了一个发行债券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
(1)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本公司的净资产金额已经达到 4500 万元,在此条件下,此次发行债券金额计划为 1800 万元 (不包括前次发行的 500 万元债券,前次发行尚存在迟延支付利息之情形)。
(2) 此次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部分用于偿还前次发行债券应该偿还而尚未偿还的本息,以及建立一个职工活动中心。
(3)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成功,本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将高于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 个百分点,为 5%。
(4) 本公司利润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近 3 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 70 万元、90 万元、100 万元。
根据《证券法》分析上述各要点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甲为某地区矿山管理局副局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乙为该地区某矿山矿长。2016年,乙的矿山二矿区悬崖出现裂缝,滚石砸断了水泥高压电线杆,裂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即将危及职工和设备的安全。乙及时向地区矿山管理局报告了险情。甲表示,要向党委汇报,向上级请示,但事后他并未向党委汇报,也未向上级请示。后矿区滚石频繁,情况更加紧急,乙数次要求,但险情仍未引起甲的重视。矿场的工人非常不满,要求停止工作。但乙看到矿山管理局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认为没什么事。为了赶工期进度,在危险的情况下,乙仍然让工人继续照常作业,结果发生山崩事故,造成众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00万元。
问:甲、乙分别构成什么犯罪?理由是什么?
2019年1月某,赵某去金某家议论要偷木头,后赵某又纠集了关某、韩某、申某、沈某。第二日晚10时许,六被告骑三轮车到英山检查站。金某带着钢丝鞭,同申某去检查站探听动静,见屋内亮着灯,没发现来人。金某告诉说:现在可以装车了。其余四人在赵某的指挥下,用两辆三轮车各装数根红松,拉回村子卸在河边。当第二趟去盗拉时,被检查站管林员孙某、蒋某发现,他们正要出屋制止,申某即拿圆木把门顶住并用脚踩着,金某也找一圆木顶住门。孙、蒋二人出不去,用纤子撬门没撬开,便砸坏门心板向外泼水,又用电话报警。金某即转到房后将电话线拉断,其他案犯抢拉4车圆木卸在河边。因已被人发现,金某不想再拉。金某告诉申某去叫其他案犯再来拉一趟。因房门被顶住,窗户上又安有钢筋护栏,孙、蒋二人眼看着价值五千多元的圆木被拉走。
问:对本案中的各行为人应如何定罪判刑(判刑只答处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请说明理由。
黄某因强奸并残忍杀死女青年徐某,一审被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黄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下发了死刑执行命令。被害人徐某的弟弟,年仅17岁的徐强发誓要亲手杀了黄某为姐姐报仇,徐强从同村王某家中偷出王某私藏的猎枪,用大衣包裹,潜伏在公判大会会场,在公判大会上,人民法院宣读了对黄某的死刑判决书和死刑执行命令。在公判大会结束时徐强对准黄某的头部开枪,当场将黄某击毙。徐强被武警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问:徐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