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水下疏浚、堤防加高培厚、新建穿堤建筑物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针对河道疏浚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技术负责人向疏浚施工技术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按规定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事件二:某段河道疏浚完成并经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疏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SL17-2014,向监理机构报送的水下疏浚工程量为90 万 m³ , 其中包括设计断面方量 75 万 m³ , 计算超宽工程量2 万 m³ , 计算超深工程量 13 万 m³ , 监理机构审核后确认按设计断面方量 75 万 m³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断面如图 1-1所示。

事件三:某段堤防位于软土地基上,设计要求在堤防背水侧进行加高培厚并增设压载平台,压载的填筑要求与堤身一致。施工单位填筑前对堤防、铺盖和压载平台的基面等进行了清理(清理边界基面边线外50cm),然后先进行堤身加高增厚施工,再结合堤后填塘进行压载平台施工。
事件四:某穿堤箱涵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 箱涵两侧堤防进行填筑,填筑时先将混凝土构筑物表面进行浸润,再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求堤防压实度不小于 0.93,经击实试验,土料的最大干密度为 1.68g/cm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