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自2000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2001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飞天”商标。2003年5月,乙厂的“飞天”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04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意思。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人们常谓柳永词婉约而东坡词豪放。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其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至于那只云雀,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辛弃疾欣赏李清照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各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
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完整的人生应将这两种境界调和与统一,如此,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二十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摘编自余光中《猛虎与蔷薇》,有删改)
问题:
甲厂自2000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2001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飞天”商标。2003年5月,乙厂的“飞天”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04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背景资料
A 公司承接某办公楼通风与空调工程,该项目冷源采用螺杆式冷水机组,办公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会议室及公共大厅采用变风量(VAV)空调系统。
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结合施工现场示意图(见图4)重点说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某厂家供应的一批风机盘管(200台)进场时,A公司随机抽取2台送检,复验参数包括:功率,供冷量,供热量和风量,监理单位审核复验报告后,指出此次抽样复验不符合规范要求,责令整改,风机盘管重新复验后通过验收。
阀门安装前A公司完成阀门试验并提交记录至监理工程师审核,经审核发现缺失主干管闸阀试验记录,被要求补充完善,A公司随即补检闸阀并重新提交试验记录。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成后,A公司委托具有调试资质的B公司进行系统试运行与调试。变风量空调系统调试的测定数据见表4,经调整风阀开度,系统风量达到规范要求。
在竣工档案编制阶段,A公司借助AI技术辅助资料分类归档及合规性检查;发现一份竣工图章签字中不完整(仅有编制人,审核人,现场监理签字),A公司立即整改。针对应用AI技术可能存在的信息泄露风险,A公司实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设立信息安全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信息安全教育,确保信息安全状态。
表4变风量空调系统测定数据(部分)

2018年7月某日,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两千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两百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的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一百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
材料:
学生时代读沈括的《梦溪笔谈 ·雁荡山》,其中有云“按西域书,阿罗汉诺矩罗居震旦东南大海 际雁荡山芙蓉峰龙湫”,从此知道“震旦”是中国的古称。后来了解到有一段距今6亿年前的地质 年代,因最先在中国被调查研究,故而被称为震旦纪。由此看来,“震旦”一词似乎凝结了中国悠久 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以“震旦”命名的小鸟,必定有其特别之处吧。
6月初,我们前往河北衡水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做鸟类繁殖季节的调查。机缘巧合,在这 里竟与久仰的震旦鸦雀不期而遇。调查进行到最后半天时,我们在芦苇丛中发现了一个精致的杯 状巢,里面有5枚尚有余温的卵。巢的形状很像大苇莺的巢,但根据经验判断这不是。虽然它们 都是固定在几根芦苇上的杯状巢,但仔细观察发现,这个巢的巢材都是精选的苇茎,编织得也更精 细 ,巢呈黄褐色, 一尘不染,卵的颜色和斑点也与大苇莺的不同。不一会儿,一只小鸟从芦苇丛中 悄悄钻出,飞进巢中开始孵卵。对照鸟类图鉴,我们兴奋地发现这竟是一只震旦鸦雀!无奈工作 已接近尾声,下午我们就将结束这次调查返京。
6月底,我们再赴衡水湖。一连几日,淫雨霏霏,我们冒雨泡在齐腰深的水塘里,寻找上次发现 的震旦鸦雀巢。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发现早已雀去巢空。“也许选了新巢址呢!”朋友的话让我们 重拾信心,继续寻找。果然拨开层层苇叶发现苇秆上正有一个震旦鸦雀嫩黄色的小巢,里面还有 一枚呈奶茶色略带斑点的卵,只有拇指盖大小!不一会儿, 一只震旦鸦雀就飞回来了。孵化期的 震旦鸦雀不太怕人,它泰然稳“坐”巢中孵卵,与我们仅隔五六米。这一次我们总算能仔细地观察它了。它头部为灰色,两道黑色的眉纹从眼上方一直延伸到后颈。最特别的就是它们黄色的钩状喙,与 鹦鹉的喙非常相似。拍摄完震旦鸦雀的孵化行为后,我们在附近几个苇塘里又陆续发现了数个巢,其 中一个巢中有5枚卵,其中1枚颜色和大小与其他的略有不同,我们猜测这可能是杜鹃鱼目混珠的把 戏。同时也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部分新巢附近都有一个旧巢。为什么震旦鸦雀会在繁殖季节营巢 两次?是不是它们一年繁殖两次?疑问增加了我们的兴趣,不知道它们的育雏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 惊喜。
三周后,我们又来到衡水湖。我们在粗壮、高大的芦苇丛中,满怀希望地走向最早发现的那个 震旦鸦雀巢,小心拨开重重苇叶,震旦鸦雀的小巢慢慢显露出来。只见4个黑乎乎的小家伙挤在 一起!光溜溜的皮肤还没有长出羽毛,双眼紧闭。我们立即架好设备,等亲鸟回巢育雏。没过多 久,苇叶晃动了,亲鸟回巢了。显然,亲鸟还是比较警惕,没有直接飞入巢中喂食,它衔着满嘴的虫 子在苇叶间一蹦一跳,迂回地向巢靠近,最终还是绕过我们的机器跳回巢里。 一落到巢边,巢中4 只小鸟就炸开了锅。我们从监视器上看到它们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向亲鸟索食。亲鸟喂光虫 子,又俯身从巢里叼出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吞进肚子,这是雏鸟的粪,外面裹着白色的蛋白膜。看着 亲鸟清理巢内卫生的一幕,不由让人有“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慨叹!通过观察我们还发现,震旦鸦 雀取食寄生苇秆虫子的方法十分特别,取食之前,先用喙敲击芦苇秆以确定虫子寄生的位置,选好 位置后就用喙将苇秆咬碎并将虫子叼出。震旦鸦雀的喙可以像钳子一样轻而易举地将苇秆夹碎, 这也许是它们选择在芦苇丛中生活的原因之一吧。
三访衡水湖,我们也仅仅对衡水湖地区的震旦鸦雀有了初步的了解,希望在不久的将来,震旦 鸦雀能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
(选自《震旦鸦雀》,有删改)
问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21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21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21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21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突发山洪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而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而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请回答下列问题:
原告田建翔、田建全诉称,2007 年 4 月,两原告与被告张克俭签订《信托协议》, 约定两原告委托张克俭以自己的名义将原告田建翔的 90000 元与原告田建全的 10000 元,共计 100000 元本金投资到第三人绿城公司,两原告享受投资收益。协议签订后,原告田建翔、田建全仅在 2007 年和 2008 年收取过收益,在其后长达 5 年的时间里,被告拒绝给两原告分配投资收益,两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经两原告了解,第三人经营情况良好,被告拒不支付两原告的收益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造成两原告投资目的无法实现。现两原告请求依法解除与被告的信托投资协议。被告和第三人均答辩认为,张克俭与两原告之间签订的《信托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内容不真实,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 153 条之规定,系无效合同:首先,该《信托协议》违反了信托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信托法》第 4 条之规定,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而本案张克俭并不是信托机构,也不是有资质的信托机构的内部职工,而是个人,故该信托协议违反了《信托法》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该信托内容不真实,两原告系绿城公司的股东。根据原告的诉状,其签订信托合同的目的是盈利,但不是所有投资都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原告不能没有得到回报就说没有实现投资的目的。
法院查明:2003 年 11 月 18 日,第三人绿城公司成立,田建翔作为股东出资 1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8%。其出资总额中包含 7 人出资,其中田建翔出资额 50000 元。2005 年,绿城公司增资,田建翔增资至 90000 元;田建全入股 10000 元,登记在田建翔的名下。2007 年 4 月 6 日,绿城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九次决议,同意将田建翔、李某某、徐某某、赵某某几个股东代表更换为张克俭、毛某某、刘某某、徐某。田建翔的股东代表身份变更为张克俭。2007 年 4 月 6 日,张克俭与田建翔签订《信托协议》, 田建翔将 90000 元资金委托给张克俭,以张克俭名义投资于绿城公司;同日,张克俭与田建全签订《信托协议》, 田建全将 10000 元资金委托给张克俭,以张克俭名义投资于绿城公司。田建翔、田建全根据绿城公司的经营情况按照出资比例分红,2004 年至 2009 年年间均有分红,2010 年至 2012 年年间由于经营不佳,股东会决议不分红。试分析:
问题:
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该服务部业务员宋某承接了此笔业务。宋某收取陈某的快递费后,在陈某填写的“飞狐速递运单”上签字确认。3天后,陈某得知其包裹被宋某卷走,遂要求野狼快递服务部承担违约责任。
经查:该快递运单背面写有客户须知,载明“未保价的寄递包裹丢失或毁损的,不予赔偿”,陈某未办理保价;野狼快递服务部系飞狐速递公司所设的营业网点,对外以飞狐速递公司名义开展快递业务。
请依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齐人有好猎者,旷日持久,而不得兽。入则愧其家室,出则愧其知友州里,惟其所以不得之故,则狗恶也。欲得良狗,则家贫无以。于是还疾耕,疾耕则家富,家富则有以求良狗,狗良则数得兽矣。田猎之获常过人矣。非独猎也,百事也尽然。
请问:
甲、乙、丙、丁四人合同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合同。合伙合同商定:甲、乙、丙每人以现金 10 万元或相当于 10 万元价值的实物出资,丁以劳务作价 10 万元出资;甲、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甲、丁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合同没有商定利润安排及风险分担比例。
合伙企业成立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天山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合伙企业未依合同商定交货,天山公司向合伙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得知该合同签订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以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了天山公司的赔偿要求。丙在与张某交往中发生了债务,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胜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在执行时,甲、乙、丁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张某,丙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在此之前由于甲、乙经营管理不善,已给合伙企业造成巨额债务。之后,由于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觉,合伙企业财产只有 30 万元,而债务达 60 万元。要求:依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3 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自产白酒销售收入 9000 万元,出租房产收入 180 万元,转让使用过的酿酒设备收入 10 万元,原材料盘盈收入 2 万元。
(2) 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000 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390 万元。
(3) 4 月 1 日向非金融企业乙公司借款 200 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期限 6 个月,年利率为 9%, 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 4.2%。
(4) 缴纳增值税 602.5 万元、消费税 1822.5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91 万元、印花税 2.883 万元。
已知: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