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的当选条件包括( )。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揽了一矿井主、副立井及二、三期巷道工程,主、副立井同时到底后进行了短路贯通,主井临时改绞后副井进行永久装备,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监察部门对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结果如下:
(1)施工单位项目部,设置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共用的工作机制;
(2)在主井底距井筒15m处,设置两道临时风门采用风机群给井下各掘进工作面通风,从主井进风、副井回风,由放炮组兼通风系统管理;
(3)按照逢检必考要求,对三名调度员进行了施工调度工作内容的现场考试,一人不合格,两人合格,要求整改;
(4)在井下巷道穿过断层破碎带时,调度室及时调整了作业计划。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的当选条件包括( )。
年满40周岁
在外国无居留权
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背景资料】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在同一工业广场内,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 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³/h,主、副井井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施工单位编制的矿井施工组织方案: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量达20m³/h,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 主井井筒在通过含水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进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了施工组织方案。
(二)
【背景资料】A机电安装公司承接某市一化工厂新建工程。工厂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分包给B专业分包公司。工程位于郊区。
A公司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按照绿色施工的理念组织施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与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环保部门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生活区设置不符合环保要求,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B公司项目部进场前做了相应的施工准备,编制了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技术负责人在检查现场施工时,发现部分配电装置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时叫停,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安全技术口头交底。
事件二:配电装置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对配电装置进行了直流耐压试验,试验前在试验设备和引出线周围,装设了遮拦设施并悬挂警示牌。试验时,直接将电压升至试验电压后,一设备接头处突然着火,试验紧急停止并进行灭火,后经整改,试验顺利进行。试验结束后,一试验人员在电源断开后整理试验用的临时电缆时,发生触电事故。
试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并归档,提交了竣工申请和以下竣工档案:
(1)一般施工记录。
(2)图纸变更记录。
(3)设备、产品及物资质量证明、检查、安装记录。
(4)其他需要向建设单位移交的有关文件和实物照片及音像、光盘等。
建设单位认为竣工档案内容缺少,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后经补充,顺利通过验收。
【案例二】背景:某施工单位中标一矿井立风井井筒及其相关巷道工程。风井全深450m,直径6m,相关巷道7000m。井筒检查钻孔提供资料显示,该风井表土层厚110m,以含水砂层为主,基岩段多为泥岩、砂质泥岩互层,含水极弱,而在350m~358m有中粒砂岩层,预计涌水量为15m3/h;风井井底井筒与巷道连接处为单侧马头门与回风巷相接。
施工单位根据巷道工程量和本企业的设备条件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在风井井筒掘砌完成、改为罐笼提升后,采用自有的1t矿车进行井下运输,为井下调车方便,井底车场增加了一段临时巷道。在井筒工程施工到底后,相关的井筒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竣工资料齐全完整,井壁混凝土强度以及规格尺寸、观感质量均合格,表土段井壁滴水不漏,井筒总漏水量为8m3/h,并有个别部位集中在中粒砂岩水层段。
梁玉市政建设公司承建桥梁工程,共12跨,每跨20m。上部结构采用现浇箱梁结构,满堂支架搭设浇筑。每跨为一个流水作业单元。
经统计,每个单元内,施工过程中荷载分布如下表所示:

施工单位进场后对场地整平,现有农田、绿化带、暗浜、坑、塘、沟渠等地段,应进行地基处理。对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的地基应进行局部加强处理。按照批准的方案及相关规范展开地基预压和支架预压施工。
支架搭设考虑了诸多因素,设置了预拱度。
支架预压过程,采取土袋预压,并设置了观测点。有关措施如图所示。

支架预压过程中,某夜间突逢大雨,第二天上班后发现支架变形过大,导致预压失败。项目部分析了预压失败的原因并提出了切实的整改措施。
【背景资料】
某泵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编制。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泵站工程的管理用房列为暂估价项目,金额为1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
投标人甲结合本工程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分析、讨论了施工投标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和利弊。其编制的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钢筋制作与安装单价分析表(部分)见表4。
表4 钢筋制作与安装单价分析表(单位:1t)
投标人乙中标承建该项目,合同总价19600万元。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开工前由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工程预付款按照公式
扣还,其中F1=20%,F2=80%;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兼具工程质量保证金功能,施工进度付款中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情况不同,经设计变更,新增了地基处理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地基处理相关子目)。各参建方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
事件二:截至工程开工后的第10个月末,承包人累计完成合同金额14818万元,第11个月经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的合同金额为1450万元。
【背景资料】某单位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井筒净直径5.5m,深度685m,采用掘砌混合施工作业方式,施工中发生了下列几个事件:
(1)井筒提升采用的是3m³吊桶单钩提升,施工中吊桶的吊耳出现开裂,及时送往机修厂进行修理,由于没有备用吊桶,考虑4m³与3m³吊桶平面尺寸一样,临时向副井施工单位借用了一个4m³吊桶进行出渣提升。
(2)井筒出渣采用中心回转抓岩机,由于吊盘信号工的疏忽,吊桶下放通过吊盘没有及时给信号,使得吊桶与抓岩机的回转臂相撞,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抓岩机被撞坏,耽误了井筒的出渣工作。
(3)施工中,吊泵的电机被烧毁,未能及时修理,在通过一含水层时,发现涌水突然增大,井筒工作面又没有布置安全梯,只能用吊桶撤离井下工作人员,由于撤离速度较慢,使得最后一批人员在等待升井时被涌水淹没,有1人死亡。
(4)在井筒掘进至井底车场水平标高时,接近煤层放炮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突出量较少,但造成井筒片帮严重,增加了支护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