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激励理论分析成飞“每周一星”制度的实质与意义。
根据以下材料为选题依据,写作一篇时评,字数500字左右。(电子科技大学)
材料一:
在浙江、江苏、湖南等地,不少加油站前排起了等待加柴油的长龙。在温州104国道双南线东庄段的中右化加油站,等候加油的货车至少排出3公里长。等候的货车几乎占去了一半的国道,交警不得不在这一带来回值守以维持交通秩序,但仍然无法缓解拥堵现象。
在靠近宁波北仑港附近的一家中国石化加油站门口,前来加0号柴油的车辆从加油站一直排到附近的主干道上。据估计,轮到最后一辆车加油,需要等候23个小时。
而让等候的司机感到窝火的是,即使轮到了自己,也没法加足油。在江苏南京。浙江的宁波、杭州等地,绝大多数加油站实行限量加油,一次只能加100元到300元。在湖州市320国道附近的一家加油站,一位正在排队等待加油的集装箱半挂车司机无奈地说:“我的车加足最少得1500元,但跑了几家加油站,不是没油就是限量加油,要再加还得换一家加油站重新排队。”
这还算是好的。不少加油站特别是民营加油站早早地就挂出了“柴油售罄”的牌子。卡车司机朱师傅说,自己一个上午跑了6个加油站,才加到300元钱的油。浙江省物价局的监测显示,由于货源紧张,衢州市的民营加油站已于10月15日左右停止供应柴油;而该市中石化反映,为保证零售供应,已于10月29日停止灌桶,限量供应批发。
在江苏南京的添力加油站,已经许久没有0号柴油了。“一是正规渠道拿不到货;二是炼油厂价格太高。”王站长说,批发价7800元一吨,而零售价折算下来每吨才7475元。批零倒挂决定了民营加油站不可能高价进柴油来卖。华东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茹强华也表示,批零倒挂,导致一些小加油站停止供应柴油。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柴油供应紧张的局面。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南部已有2000多家民营加油站因缺油而停业,广东、江苏、浙江等省数量均高达几百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油业商会的监测显示,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合肥、武汉等大城市,也都出现了柴油紧张的局面。
材料二:
业内人士认为,供不应求应是导致柴油荒的主要原因。
业界表示,国内炼油厂8~9月出现大规模检修,导致产量下降明显。国际油价持续高位震荡,地方炼油厂炼油成本增加,利润减少,生产积极性下降,出现减产甚至停产。截至9月底,浙江累计成品油库存35.70万吨,同比大幅下降34.5%,其中柴油库存下降49.1%。而前段时间台风和冷空气接踵而来,也直接影响油轮靠岸和油品资源调入。
浙江省煤电油运协调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主任、省经信委副主任凌云分析认为,经济快速回暖,带动企业生产用油、交通运输业和商贸物流用油不断攀升:临近年末进入基建工程施工旺季,工矿企业用油增多;禁渔期结束,沿海地区渔业用油需求恢复,加上秋耕季节的到来,农业机械用油上升,都是导致柴油荒的重要原因。
截至11月5日,我国最重要的货运港口之一宁波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100万标箱,超过1084.6万标准箱的年最高纪录,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三成。“1~9月份浙江的出口交货值累计增长29.4%,这些大型运货车用的都是柴油。”凌云说。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一些地方突击式限电,是导致柴油供不应求的关键。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我国单位GDP能耗在5年内必须下降20%。今年5月初,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为在今年底,也就是“十一五”的最后底限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不少地方纷纷出台拉闸限电政策。从9月开始,广西、广东、江苏等省区开始对部分企业实施强制性拉闸限电或提高供电价格。广西不仅对落后产能实行限电,一些节能水平较高的企业也准备部分停产。在民营经济的发端地温州,部分地区企业每开工1天,就要停电2~4天。我国小商品市场所在地浙江义乌,从8月26日开始,全市分片区实行工业用电供两天限一天的政策。
一家农产品深加工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每个月的实际用电量是15万千瓦时,但当地给他的用电指标仅为每月6万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花了20万元买了台柴油发电机用来保障生产用电。
“现在每天用柴油1万元,折算下来每千瓦时电2元,以前大约0.7元。光电一项,成本就上升了近三分之二。”虽然成本大幅度增加,但刚刚度过金融危机的他为了留住客户,不得不继续他的“亏本生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经理蒋修飞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今年10月份,临海的柴油用量相比9月份上升了19%,较去年10月份增长了38%。除了油品运输受阻,供应速度有所减慢,以及农忙季节需要大量柴油等影响因素外,“受节能减排影响,一些企业被拉闸限电,为不耽误生产纷纷自行发电”,是导致柴油用量猛增的首要原因。
“企业用电受限之后,为了赶生产,保进度,纷纷采取自发电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柴油形成较大的需求量。”中石化嘉兴分公司商业客户部经理朱严松估算,仅嘉兴地区各家企业用在自备发电上的柴油,每个月就要增加上千吨。
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副经理丁春生分析认为,9月以来,柴油进入消费旺期,需求上升明显。他举例说,在浙江部分加油站,0号柴油上半年日加油量基本稳定在1800吨,9月份至今,平均每日达到3600吨,最高的一天,甚至到过4000多吨。
材料三:
一方面饱受拉闸限电之苦,一方面柴油供应又持续紧张,部分企业生产难以为继。浙江金华一家制造企业的负责人说,10月份开始的突击式限电让企业生产线几乎停转,手上持有的订单难以按期完成。
柴油短缺带来的影响还不仅仅如此。在浙江一些县市,部分公交线路因为缺乏柴油出现停运。而柴油的紧缺和限量供应,也使得南方地区的晚稻收割受到严重影响。因为买不到柴油,长兴县虹星桥龙从村水稻收割机主余峰棋不得不停止收割,而浙江海盐县武原镇南洋村村民张军华家的收割机也只能工作半天停半天。眼看着大片金灿灿的稻子不能收割,农户们担心天气变化影响了收成。
此前,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表示,绝不允许个别地区以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为名,采取拉闸限电影响群众生活的行为。有专家认为,“柴油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简单粗暴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给企业生产带来了负面影响。这违背了节能减排的根本宗旨,也和中央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导向相悖。
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钟永生也撰文认为,受突击性限电制约,企业不得不采取“自备柴油发电”,此举不仅大量消耗燃油资源,而且还会形成更大的污染。这与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和要求背道而驰。
为缓解柴油荒的局面,中石化、中石油浙江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已特别向总部申请了配合,增加了每月的供应量。
“之前,中石化每月的柴油供应量稳定在50万吨,中石油大约在13万吨。11月,两家供应量将达到85万吨,应该能够实现需求平衡。”凌云表示,月需求量从60多万吨一下子到80多万吨,原来的供需平衡被打破,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实现新的平衡。但由于北方已经进入交通运输淡季,因此全国的供油还是可以保证。凌云表示,近期浙江柴油供应紧张的局面,从11月份开始有望缓解。
但专家同时也表示,在积极做好形势预估、采取调控措施稳定柴油批零价格、增加柴油供给量的同时,应将节能减排的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而不是采取简单的拉闸限电方式以实现减排指标,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当前柴油紧张的局面。
1)2015年4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的节目《是真的吗》播出了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该栏目组记者在北京随机购买的8份草莓中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节目称,百菌清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乙草胺在国家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节目检测的草莓样品中,乙草胺的含量最高的是0.367mg/kg,最低的也有0.1mg/kg左右,相比欧盟标准(0.05mg/kg)来说,有的草莓超标7倍多。节目还通过专家指出,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
央视报道过后,全国各地一片哗然,关于草莓农药残留超标致癌的新闻风靡网络,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以下对话反映了普通民众的普遍心理。
放学回家路上的小珊想吃草莓,没想到被一向惯着孙女的爷爷奶奶一口回绝了。
奶奶:反正我感觉是农药多。
爷爷:反正闹不清,是不是不安全、膨大剂什么的,都担心。
奶奶:以后不行就别吃了。
4月30日,《澎湃》发表辟谣文章《草莓真的农药超标了?长期食用可能致癌是无聊的文字游戏》。文章重点强调两大观点,第一个观点是检测结果存疑。首先,一个可靠的食品检测必须要满足两条:一是严格遵循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二是检测机构需要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央视节目中的检测是委托农学院进行的,而农学院并不具备进行此类检测的资质。其次,乙草胺是一种除草剂,通常用于作物发芽之前,到草莓结果的时候,土壤里的乙草胺已经降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些许残留被吸收到草莓中要达到检测到的高含量,基本上不可能。并且,北京地区的草莓种植中一般会采用地膜覆盖,覆盖会抑制杂草的生长,是否还有使用除草剂的必要性,也很值得怀疑。
第二个观点是“长期食用致癌”的说法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迎合了大众心理。节目中宣称“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吓住了许多人。然而,B-2类致癌物是美国环保署的分类,意为“有证据对动物致癌,但对人体致癌无证据或者证据很弱”。按照安全评估中的毒理学试验数据,以节目中检测出的乙草胺的含量计算,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草莓的安全摄入量为3.3公斤,或者苛刻一点是590克,也即每天都吃这么多草莓,吃一辈子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忽略——这里的“风险”,也包括致癌的风险。
5月2日,《人民日报》也刊发报道表示,“吃草莓致癌”不靠谱;随后,各大媒体、网站纷纷跟踪报道。其他草莓主产地也相继对当地草莓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均无乙草胺残留。不过,国内草莓市场依然因此遭遇严重打击,大量草莓滞销无人问津,主产区价格暴跌四成以上。
5月6日,一亩田研究院披露草莓行情数据显示,我国辽宁、河北、吉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等七大产地草莓价格在4月底遭遇滑铁卢,由4月中旬的4~8元跌至1~4元,部分地区的草莓甚至跌到1元以下,连当地农户的人工费都不够。按我国草莓种植面积200万亩计算,今年我国草莓种植户可能亏损数十亿元。面对这样的光景,果农措手不及:“种过草莓的都知道,乙草胺能除草但也会杀死草莓,没人敢冒险用啊……”
2)中国食品科技协会从2012年开始,在每年年末请食品安全专家点评当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很多媒体热炒的事件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以2013年为例:
(1)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
概况:1月,新西兰牛奶及奶制品被检测出含有低含量的有毒物质双氰胺(二聚氰胺),我国紧急与新西兰联系,当日新西兰大使向消费者道歉。
结论:污染是由使用含双氰胺肥料造成微量残留,因低于欧盟标准,不构成健康风险。
(2)镉大米
概况:2月,在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结果显示镉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为此,广州市食药监局抽检,结果显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率达44.4%,同时公布涉事的餐饮单位、涉事米制品企业等信息。
结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事件属于湖南省局部地区受镉污染的土壤上种植水稻加工的大米,或使用大米制作米制品导致镉超标,不是非法添加。
(3)农夫山泉被指生产标准不如自来水
概况:3月,消费者投诉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中出现黑色不明物。某报撰文称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在砷、镉等毒理指标上宽松于两个强制性国标。农夫山泉回应,其饮用天然水即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也遵守国家标准。
结论:企业在标淮的使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非食品安全事件。
(4)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肪酸
概况:7月,一家港媒报道称,三品牌国产婴儿配方奶粉中,每100克奶粉检出含0.4~0.6克反式脂肪酸,但含量并未超出内地和国际安全标准。该报道被部分媒体转发,标题被修改为“××奶粉被曝含反式脂肪可诱发心血管病”等耸人听闻的话语,引发消费者担忧。
结论:报道中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天然带入,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这次的媒体报道有严重误导作用,非食品安全事件。
(5)地沟油变身食品原料,百余企业涉案
概况:10月,涉案金额6000万元,涉及117家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地沟油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案是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地沟油”大案。
结论:全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法律是舌尖安全的最后底线。
(6)方便面被曝含重金属
概况:11月13日,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市场销售的包括“康师傅香辣牛肉汤面”“韩国辛拉面”等在内的多个名牌泡面的油包都含铜、铅、砷、汞等重金属。
结论:台湾方便面酱包中检出的重金属含量都远低于我国以上相关限量标准,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为什么轰动2013年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却有多数谈不上危机,更不是食品安全事故呢?
2015年4月22日~23日,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2015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北京举行。北京大学视听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许教授指出:媒体、科学家往往处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中。科学家和老百姓之间存在认知差异,两方的感知方式不同。科学家会讲概率、讲剂量效应,而老百姓会说,摊上了就是100%。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家认为风险危害不大,而老百姓的情绪感知却很愤怒。由于话语体系和认知模式的差异,开展风险交流应采用双向对等模式,而不是以单向不对等或双向不对等模式进行。
3)风险交流,也称风险沟通,是起源于环境科学领域的一门交叉学科,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史。早在1989年,美国风险认知和交流委员会便在《改善风险交流》一书中对风险交流下了定义: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交换信息和看法的互动过程,这一过程涉及风险特征以及相关信息的多个侧面。它不仅直接传递风险信息,也包括表达对风险事件的关切、意见及相应反应,或者发布国家或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措施等。这一定义首次确立了风险交流中的“互动”特征,这也成为其他风险交流定义中必不可少的一条。从此风险交流不再是简单的传达、灌输和宣布等单向行为,而是包含了信息的交换过程。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风险交流是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消费者、企业、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某项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这意味着风险分析涉及的所有人都是风险交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管理者、风险评估专家、消费者、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等。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此的描述是:“我们要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方式将正确的信息传达给正确的人”。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不仅仅有利于达成共识,也有利于顺利实施风险决策。
近几年,我国才将风险分析引入食品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2011年10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工程院陈院士建议“在我国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按陈院士的设想,“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应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它不应该受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工作是完全透明的,由科学家独立承担。第二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它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政府根据风险评估,从当时当地的各种条件出发,作出科学的决策。第三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这种交流在政府官员与科学家之间;科学家与媒体、消费者之间双向进行。三部分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建立起了这个框架,就能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然而越来越多的热炒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陈院士当年设想的局限性,风险交流的作用日益重要,风险交流需要贯穿风险分析的全过程,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4)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2015年5月27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新〈食品安全法〉的正确打开方式》称新食品安全法“用交流,实现社会共治”:
每每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率先爆出,除了一些“专业的”媒体外,还有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应运而生的自媒体。他们的信息来源复杂真假难辨,在爆出了一些行业的惊人内幕的同时,也不乏鱼目混珠危言耸听的谣言。
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困境的原因之一。所谓风险交流,就是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能有一个公开的、双向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使风险得到更好的理解,并作出更好的风险管理决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的“社会共治”正是体现了国家对风险交流的重视,新法要求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以及权益保护组织等都参与其中,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正如陈院士所说,新法中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难度和现实的差距还很大,一些诸如如何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如何应对自媒体、如何规定虚假信息的判定人等问题,是我国未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需要面对的挑战。
(三)请你根据“给定资料”,以“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为话题,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1)自选角度,见解深刻;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