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试题
答案
题库
金牌团长招募
试题
应得客是一款用AI带你背重点的大学生期末刷题App。听考点、刷题库、在线默写,把考试重点背进脑子。考前突击不挂科,就用应得客。
即刻下载"应得客"APP
最新题目列表
甲为帮助乙支付一笔货款,开出支票一份。甲在 “用途” 一栏填上 “代乙付货款。”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2003 年 3 月 11 日甲签发支票一份,该支票的权利消灭时效为( )。
张三签发的以李四为收款人的支票,小写金额为 1000 元,大写金额为 10000 元,则( )。
李某将一张支票的收款人 “季某” 改为 “李某 ”,此改动未在票据上显示痕迹。这种情况下( )。
由银行以外的人作为出票人并由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是( )。
全民所有制的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宣告破产。经查,甲企业财产状况如下:现有现金、实物共100万元;房地产500万元,其中,有一处房地产以200万元抵押给A银行贷款150万元;另一处房地产以100万元抵押给B银行贷款130万元。另有两企业分别欠该企业70万元、30万元。负债情况:除上述两笔贷款外,尚分别欠乙、丙、丁企业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欠缴国家税款25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50万元。破产费用共计20万元。试对甲企业进行破产清偿。
2022年6月6日,由甲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国有企业——甲市机械设备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设备厂厂长决定向本企业所在区的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该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是乙市的贸易公司,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丙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此后经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问题:该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试论述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进步之处。
试论述破产抵销权的限制。
简述一般取回权的权利基础及其行使规则。
简述破产宣告的形式与效力。
简述破产重整的概念,试说明其与破产清算、和解程序相比,有哪些显著特征。
贝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 20% 的股东王东强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光明公司,贝卡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山猫公司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可以申报的是( )
美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审查后裁定重整并予以公告。重整期间,美玲公司拒向管理人提交公司材料,致使管理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美玲公司董事王某拟向第三人张某转让自己持有的江运公司股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蓝天公司自 2020 年 2 月以来持续亏损。2021 年 4 月 3 日,债权人白云公司以蓝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法院经审查,于 4 月 16 日裁定受理。2021 年 10 月 28 日,法院裁定批准蓝天公司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予以公告。同年 12 月 27 日,因蓝天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经管理人申请,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蓝天公司破产。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卓玛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债权人李大明向法院申请卓玛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卓玛公司向法院申请和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破产重整、和解、清算 3 个程序的关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2022 年 10 月 30 日,御品公司因经营困难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其破产并依法指定金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 宏达公司于 2020 年对御品公司形成债权 3000 万元,后于 2022 年 12 月对御品公司欠付 2000 万元;(2) 洪山公司对御品公司拥有到期债权 500 万元;(3) 御品公司的债务人昌明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昌帆公司对御品公司的债权。关于抵销权的行使,不正确的是( )
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单个债权人的查阅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1 年 2 月,腾飞公司作为债权人与艾伦公司签订了借贷合同,艾伦公司将自有厂房为腾飞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该笔债务 2022 年 7 月 16 日到期。2022 年 6 月 7 日,法院受理了艾伦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 100 万元,由 A 公司和 B 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在破产清算。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5 月 6 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 2022 年 5 月 5 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 1 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乙于 2022 年 1 月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请。申请书中指出了如下事实,其中下列哪些属于主张更换管理人的正当事由?( )
A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 B 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 A 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B 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 A 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
下列有关债权人委员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2018 年 9 月,南彭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法院指定某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2019 年 4 月,破产清算组聘用李明完成了部分清算工作,并约定了解聘李明的经济补偿事宜,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2020 年 3 月,破产清算组向李明发出《终止聘用关系通知书》。后李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工资及补偿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兰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停止了正常经营活动,兰博公司欠中鑫公司两千万元,逾期未还。2019 年 8 月,中鑫公司以兰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兰博公司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被法院受理重整,法院指定金伦律所担任管理人。为了维持公司运营,金伦律所代表甲公司向股东张三借款 50 万元。债权人会议推选甲公司总经理王某担任破产管理人,且经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甲公司向股东李四借款 100 万元,并用甲公司的楼房设定抵押,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广安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顾某借款 20 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 1 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 年后广安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顾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牡丹江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下列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
某建筑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救济。关于该案的破产财产范围和清偿顺序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在 A 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
甲有限公司欠乙银行 2000 万元,保证人丙有限公司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司法解释 (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2022 年 9 月 1 日,某法院受理了 A 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22 年 3 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 2022 年 3 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法院受理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甲发现,B 公司与 A 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的表述,结合相关法律,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扬名公司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2 年 6 月 5 日,法院裁定受理达康公司的破产申请。因扬名公司积累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价值巨大,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裁定债务人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被法院裁定认可,终止了和解程序。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2022 年 6 月,江河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北洋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已经停止正常经营活动,尚欠千禧公司 2000 万元逾期未还。2021 年 11 月,千禧公司以北洋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北洋公司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2 年 6 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甲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组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 40 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 20 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 50%, 甲公司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下列哪一个观点是正确的?( )
2022 年 4 月,A 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B 公司对 A 公司享有 100 万元到期债权,但 B 公司在债权申报期间并未申报债权。2022 年 2 月,A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全体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 45%。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公司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管理人提出向甲银行借款继续 A 公司的营业,以 A 公司的某房产作为抵押,但之后 A 公司仍被宣告破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 B 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
A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
2022 年 8 月 1 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 月 10 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
甲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 2021 年 9 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的 100 万元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张某有 150 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张某承担偿还责任,张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 100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2021 年 9 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加工设备,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上述决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0%, 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
A 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 B 公司提出要受让 A 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上海银行等私募基金托管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请分析其责任范围。
请简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阜兴集团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各托管银行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
请简述本案中阜兴集团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的背信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
请简述私募基金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设立程序、募集对象、投资范围、治理结构上的差异。
请简述我国私募基金适用的主要法律规范。
2015 年下半年,上海阜兴实业集团 (下称阜兴集团) 开始大规模增资,从 1 亿元注册资本大幅增加至 20 亿元,又在 2015 年年底更名为上海阜兴金融控股。从 2016 年起,阜兴集团董事长朱某某等人在资本市场开始一系列布局和运作,包括提前操纵大连电瓷股价、入主华闻传媒等。然而,朱某某等人操纵股价的预期目标没有实现,大连电瓷股价大跌,阜兴系控制的资金损失惨重,并且被中国证监会发现异常。操纵股价的资金,主要来自阜兴集团实际控制的 4 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 —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 4 个私募基金,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常备案。从 2015 年到 2018 年,这 4 个私募基金以医疗、稀土等名目发行了 150 多只股权基金产品,大部分产品期限一年或者一年半,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产品间循环嵌套。2018 年 6 月下旬,阜兴系一笔股票质押的利息到期未偿付,资金链断裂,朱某某逃往境外。至此,已有证据表明,这些基金宣称的投资标的与实际不符,涉嫌自融,即募集资金未能有效隔离和监管,最终可能流向了阜兴系控制的公司。上述 4 家上海私募基金公司均已中断经营,并进一步牵连十几家正规金融机构,尤其是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2018 年 7 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要求相关备案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按照法律和基金合同,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统一登记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情况,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此后,大批涉事投资者前往上海银行 (阜兴系私募基金产品托管行之一) 意图维权。据初步审计结果,阜兴集团兑付逾期的产品达 180 亿元,资金黑洞 (阜兴集团旗下总资产与基金产品及各类负债的差额) 达到 300 亿元,影响非常恶劣。2018 年 8 月底,朱某某在境外被缉捕归案,随即被押解回国。2018 年 9 月 30 日,朱某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逮捕。问题:
原告是否有解除权?
信托持股协议是否有效?张克俭能否有资格作为信托受托人?
原告田建翔、田建全诉称,2007 年 4 月,两原告与被告张克俭签订《信托协议》, 约定两原告委托张克俭以自己的名义将原告田建翔的 90000 元与原告田建全的 10000 元,共计 100000 元本金投资到第三人绿城公司,两原告享受投资收益。协议签订后,原告田建翔、田建全仅在 2007 年和 2008 年收取过收益,在其后长达 5 年的时间里,被告拒绝给两原告分配投资收益,两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经两原告了解,第三人经营情况良好,被告拒不支付两原告的收益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造成两原告投资目的无法实现。现两原告请求依法解除与被告的信托投资协议。被告和第三人均答辩认为,张克俭与两原告之间签订的《信托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内容不真实,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 153 条之规定,系无效合同:首先,该《信托协议》违反了信托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信托法》第 4 条之规定,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而本案张克俭并不是信托机构,也不是有资质的信托机构的内部职工,而是个人,故该信托协议违反了《信托法》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该信托内容不真实,两原告系绿城公司的股东。根据原告的诉状,其签订信托合同的目的是盈利,但不是所有投资都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原告不能没有得到回报就说没有实现投资的目的。法院查明:2003 年 11 月 18 日,第三人绿城公司成立,田建翔作为股东出资 1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8%。其出资总额中包含 7 人出资,其中田建翔出资额 50000 元。2005 年,绿城公司增资,田建翔增资至 90000 元;田建全入股 10000 元,登记在田建翔的名下。2007 年 4 月 6 日,绿城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九次决议,同意将田建翔、李某某、徐某某、赵某某几个股东代表更换为张克俭、毛某某、刘某某、徐某。田建翔的股东代表身份变更为张克俭。2007 年 4 月 6 日,张克俭与田建翔签订《信托协议》, 田建翔将 90000 元资金委托给张克俭,以张克俭名义投资于绿城公司;同日,张克俭与田建全签订《信托协议》, 田建全将 10000 元资金委托给张克俭,以张克俭名义投资于绿城公司。田建翔、田建全根据绿城公司的经营情况按照出资比例分红,2004 年至 2009 年年间均有分红,2010 年至 2012 年年间由于经营不佳,股东会决议不分红。试分析:问题:
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
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的效力如何?
A 公司破产和 B 公司被撤销是否会影响原信托的存在?
甲与朋友创设 A 公司,多年经营有所获益后,A 公司拿出 10 万元人民币,以 B 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托人,为甲正在上小学的儿子乙设立大学教育经费信托。甲的儿子读高一 时,A 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宣告破产,此时,B 信托投资公司也由于连续 2 年年检不合格,依法被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之后,C 信托投资公司受甲之托继续管理教育经费信托事务。两年后,甲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试分析:问题:
试论述民事信托与营业信托不同的法律特征。
简述委托人的撤销权。
简述我国《信托法》关于信托无效的规定。
简述我国《信托法》的调整范围。
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内部制度体系中包括下列四项制度,其中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投资运作行为规范相关的制度为 ( )。
甲在担任某托管机构投资监督岗期间,将其看到的某一基金的持仓情况发送给了在某基金公司担任投资研究员的大学同学,供其参考。甲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基金职业道德 ( ) 的要求。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下列选项中,属于基金公司商业秘密的有 ( )。
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两者之间的划分依据是 ( )。
能够开展公募证券基金业务的机构包括 ( )。
在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制下,以下关于合伙人表述正确的是 ( )。
下列关于基金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是 ( )。
下列属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条件的是 ( )。
如果李某的儿子利用上述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应如何处置?( )。
如果孙子小明认为遗嘱中的条款对他有利,想阻止爷爷撤销这个遗嘱,并想尽快获得财产利益,因此毒死了爷爷李某,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信托法的确定性原则有哪些?( )。
下列哪一法律法规,是我国首次将信托业的行业定位明确为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者?( )。
以下有关共同受托人的描述,符合我国《信托法》规定的有 ( )。
以下哪些情形会导致信托无效?( )。
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分类主要有 ( )。
以下属于基金宣传推介资料的行为是 ( )。
与公开募集基金相比,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特点包括 ( )。
关于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
按照法律形式,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型包括 (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
首页
上一页
第636页
第637页
第638页
第639页
下一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