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6 年 9 月 13 日早 5 时 30 分左右,林某受 A 省 B 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人赵某临时雇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组织 3 名拆卸工人,到 C 县 D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三期工程工地对事故塔吊进行拆卸作业。林某等 4 人在塔吊拆卸过程中,林某在地面作业,其他 3 人在塔吊上进行拆卸作业(3 人均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绳、安全帽),拆卸塔身标准节时,在塔帽与顶升套架安全销未连接的情况下,将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拆除后顶升,导致塔顶部分,即起重臂、平衡臂失稳倾翻坠地。造成 1 名塔吊拆卸人员从高处坠落地面死亡,2 名小区内铺路工人被倒塌的塔吊砸死,1 名小区内铺路工人被倒塌的塔吊砸成重伤。铺路工人皆为 A 省D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雇用人员。
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按照惯例进行的月度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其海星花园项目经理部搭设落地式钢管扣件外脚手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2m,但没有搭设方案,并且无审批手续;
(2)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材料部分规格不一;
(3)搭设脚手架的基础多处出现不平整;
(4)个别门窗洞口立杆悬空等等。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